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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0035-205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9800000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

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七、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十四、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五、其他公开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我单位2020年的主要职能:管理园区企业,让园区企业生产、销售等规范化。并为园区企业提供服务,协助企业办理征地、水电等相关手续。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现已和工信局合并办公,只设园区科,有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

(三)主要工作

1、进一步加快完善工业园区“软”环境条件。

一是在编制完成《红河县特色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的基础上,园区管委会考虑到工业园区的长远发展,《红河县特色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编制完成,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依法建设园区、依法进行项目审批的要求,是加速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落地速度提供保障,更是保护环境的切实需求。二是着手红河县特色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不断加快编制进度。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工业发展平台。

在红(河)元(江)、红(河)南(沙)两条二级公路建成通车和加速完善县、乡、村公路网络的基础上,红河县集中精力抓好工业园区的电力、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千方百计做好土地储备规划和“三通一平”,不断拓宽项目入驻空间,为红河县工业园区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至2018年12月,红河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5亿元,完成任务数的100%。

不断提高规划建设水平。今年以来,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协调配合企业及国土、住建等单位做好各项工作,把好规划关,严把规划建筑面积、容积率等指标,规范企业建设用地及办理相关证书,使各项指标均符合园区规划要求;到国土、住建全面了解县域工业用地分布情况,掌握园区内的可利用土地分布情况,红河县工业园区规划面积为8.03平方公里,其中,已建成土地面积1422亩,剩余可出让土地面积3000余亩,预计可盘活土地面积6000余亩。据此我们对园区规划进行相应调整,对红宝异型石材公司下方的“三家村”土地进行调查。

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就是企业入驻的平台,只有进一步完善工业园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动相关功能区域建设,才能为更多更好的企业入驻提供优质的条件,不断夯实工业发展平台。

3、工业园区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工业发展的“牛鼻子”,按照“争开工、抓续建、保投产、促前期”的要求,通过进一步完善项目责任机制、保障机制、整合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突出抓好了一批关系工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

4、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突破招商困境

一是完善政策促招商。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关于红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规定》,对来我县投资建设的项目,视其投资规模和强度,按相关土地、税收等政策标准进行优惠补助,通过以补代奖提升投资吸引力。二是策划项目促招商。突破“唯资源论”的束缚,注重策划“一头在内、一头在外”和“两头在外”的项目,把延伸产业链项目、优势资源深度开发项目作为重点,精心策划,力争引进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项目,为招商引资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创新方式促招商。园区推行以商引商、口碑招商、节会招商等多层次、多渠道的招商方式,不断拓宽招商渠道,加强对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跟踪和对接力度,努力实现由政府招商向企业招商转变,由优惠政策招商向优化环境招商转变,由节会招商向全天候、常态化招商转变,由全民招商向专业队伍招商转变,由引进单一项目向延长产业链条、培育产业集群转变。在2020上半年的招商引资工作中,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在落实好工业园区用地标准的基础上,加强招商力度。今年以来共洽谈项目3个,接待客商达5批次,主要有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棕榈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果汁饮料加工项目等。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186号),为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从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按保运转、保稳定、统筹兼顾、收支平衡、公开透明、硬化预算约束等原则,制结合我局实际,编制我局2020年部门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25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11.27万元,占总收入的85.06%;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收入1.29万元,占总收入的9.74%;卫生健康支出收入0.69万元,占总收入的5.21%;比上年的25.68万元减少12.4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数由2019年的2人减少为1人。

支出为13.25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为1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7万元,占总支出的85.06%;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29万元,占总支出的9.74%;卫生健康支出0.69万元,占总支出的5.21%;比上年的25.68万元减少12.4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数由2019年的2人减少为1人。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2.43万元,其中基本支13.25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301(类)支出11.86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含行政、事业、机关工人的01(款)基本工资预算数为2.88万元、02(款)津贴补贴5.95万元、03(款)奖金0.24万元、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9万元、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66万元、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3万元、13(款)住房公积金0.81万元),较上年23.3万元减少11.4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数由2019年的2人减少为1人。

2.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1.39万元,主要反映单位机关运行费用(01(款)办公费0.4万元、39(款)其他交通费用0.99万元。2019年预算数为2.38万元,较上年2.38万元减少0.9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数由2019年的2人减少为1人。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25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13.25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1.8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3.25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基本支出13.25万元,财政拨款1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1.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本年没有预算。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收支总预算73.03万元。预算收入共73.0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5万元,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59.78万元);预算支出共73.0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74万元,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金融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1.29万元)。

七、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收入预算13.25万元,其中:301(类)收入预算11.86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89.51%; 302(类)收入预算1.39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10.49%。

301(类)比上年23.3万元减少11.44万元,减少86.34%;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数由2019年的2人减少为1人。

302(类)比上年2.38万元,减少0.9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数由2019年的2人减少为1人。

八、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2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的25.68万元减少12.4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数由2019年的2人减少为1人。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301(类)01(款)基本工资预算数为2.88万元、02(款)津贴补贴5.95万元、03(款)奖金0.24万元、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9万元、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66万元、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3万元、13(款)住房公积金0.81万元。

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1.39万元,主要反映单位机关运行费用(01(款)办公费0.4万元、39(款)其他交通费用0.99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数由2019年的2人减少为1人。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20年没有项目预算。

2.2019年也没有项目预算。

3.2019年的项目支出是临时增加的预算。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万元相对2019年预算数减少5.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数由2019年的2人减少为1人。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9年预算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数由2019年的2人减少为1人。

(三)公务接待费

2020年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数由2019年的2人减少为1人。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总额314.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3.47万元,固定资产1.46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县级无此项内容

十四、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县级批复项目的填报)

2020年县级资金预算项目0个,预算项目资金0万元。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执行数0.4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县级五)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州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为我单位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三、结转下年,为我单位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为行政单位离退休干部的公用及个人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 ) 住房改革支出( ) 住房公积金( ) ,指我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 ,最高不超过 12%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 职务) 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工业产品铁路运输“以量定补”、工业项目前期、工业转型升级、达规培训、重点纳税工业企业奖励、扩销促产奖励,中小企业发展配套、民营企业社保优惠等项目支出。

八、" 三公" 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 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委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9800111

 

 



附件【园区预算.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