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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0037-999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殡仪馆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31500000

红河县殡仪馆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县殡仪馆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红河县殡仪馆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红河县殡仪馆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七、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十四、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殡葬法规;管理殡葬事宜、推进殡葬改革;殡葬改革与殡葬法规宣传。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殡仪馆设有:办公室一个股室。

(三)主要工作

2020年重点工作是负责全县遗体接运、存放火化以及骨灰寄存等项殡葬业务。负责为丧家提供殡仪服务场所。负责殡葬用品和祭品的销售。负责运灵车辆的使用以及馆内岀入车辆的管理。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县殡仪馆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全面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财政形势,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反对铺张浪费,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改革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9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县殡仪馆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26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82.26万元,其中:基本收入82.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项目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6.81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高

支出为8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2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6.81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高。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县殡仪馆202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2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81万元,其中基本支82.26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类)05(款)05(项)2020年预算数为9.1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0.16万元,主要是2019年年初年末养老保险基数有所调整,支出减

2.208(类)10(款)04(项)2020年预算数为68.0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11.9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资

3. 210(类)11(款)02(项)2020年预算数为5.0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84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高,支出增加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县殡仪馆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2.26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82.26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80.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82.26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红河县殡仪馆2020年基本支出82.26万元,财政拨款8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2.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77.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44万元、津贴补贴16.68万元、奖金1.87万元、绩效工资16.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1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8万元、住房公积金6.01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84万元,水费0.14万元,电费0.22万元,邮电费0.14万元,差旅费0.31万元,维修费0.25万元,会议费0.14万元,培训费0.14万元,劳务费0.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4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1.9万元

五、部门政府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红河县殡仪馆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县殡仪馆2020收支总预算82.26万元预算收入82.26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26万;预算支出共82.26万元,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4万元

七、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县殡仪馆2020年收入预算82.26万元,其中:208(类)05(款)05(项)收入9.17万元,占11.15%;208(类)10(款)04(项)收入68.04万元,占82.72%;210(类)11(款)02(项)收入5.04万元,占6.13%。与上年对比增加6.8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高、比例调整。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红河县殡仪馆预算总支出82.2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8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类)05(款)05(项)支出9.17万元;208(类)10(款)04(项)支出68.04万元;210(类)11(款)02(项)支出5.04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8(类)05(款)05(项)2020年预算数为9.1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0.16万元,主要是2019年年初年末养老保险基数有所调整,支出减

2.208(类)10(款)04(项)2020年预算数为68.0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11.9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资

3. 210(类)11(款)02(项)2020年预算数为5.0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84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高,支出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红河县殡仪馆2020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九、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殡仪馆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20“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红河县殡仪馆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2019年预算数相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红河县殡仪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2019年预算数相同;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预算数相同。

(三)公务接待费

2020红河县殡仪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2万元,变动主要原因分析: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政策。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采购预算资金1.67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县殡仪馆2020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红河县殡仪馆国有资产总额219.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57万元,固定资产185.37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县级无此项预算内容.

十四、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县级批复项目的填报)

    2020年县级资金预算项目0个,预算项目资金0万元。

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县殡仪馆2020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殡葬工作的办公费、水电及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增资。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31500111



附件【红河县殡仪馆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