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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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0048-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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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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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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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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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31200000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交警大队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交警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交警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七、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十四、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五、其他公开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交警大队主要职责:一是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治理、路检路查,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查验和纠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处理辖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三是办理“五小”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年度审验业务,办理摩托车驾驶证的考试及上级车管部门委托的其他车辆、驾驶员管理;四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做好重大活动交通警卫工作;五是配合治安、刑侦等部门,做好打盗抢机动车及其他公安业务工作。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交警大队隶属红河县公安局管理,大队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车管所、秩序中队、事故预防及处理中队、情报信息中队。
(三)主要工作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是认真开展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落实党委、政府及上级公安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措施,保障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认真做好辖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深入辖区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地区、机关单位等相关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县广播电视剧、“双微”等新媒介模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提示辖区交通安全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三是大力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有效提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通行环境,认真做好事故预防及处理工作;四是严格落实机动车检验、驾驶证换领等车管业务措施,认真开展好车驾管业务工作;五是完成2020年辖区内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交通安全警卫工作;六是完成了各级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业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县关于深化财税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按县级财政部门的统筹安排,认真落实大队预算工作编制。
基本原则: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原则。以现代财政管理理念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与财政管理科室联系学习,实现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
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原则。优化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和使用,盘活单位存量,用好财政预算拨款。
厉行节约原则。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控制会议、出国、车辆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活动等经费支出,严控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标准配置车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绩效管理原则。不断增强支出的责任意识,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改进预算管理方式,在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结合大队的特点和实际,对预算的执行过程和完成结果实行全面的追踪问效,逐步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制度,加大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公开透明原则。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 的原则,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纳入常态化的公开内容,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做好做实基础工作,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范围等事项,依法合规、积极稳妥地公开大队预决算信息。同时,要高度关注公开过程中的舆情反映,主动释疑解惑,认真做好相关解释宣传工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0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财政半供养人员30人,非财政供养5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交警大队预算总收入372.23万元。
2020年交警大队预算总收入372.2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2040201)收入334.8万元,占89.9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收入24.58万元,占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收入12.85万元,占3.45%;预算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30.66%。减少主要原因:一是 2020年中非税核定返还金额未纳入年初预算收支总额;二是2020年纳入预算在部门职责人员减少,所以预算收入减少。
2020年交警大队预算总支出为372.23万元,其中:其中: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2040201)支出334.8万元,占89.9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4.58万元,占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12.85万元,占3.45%;预算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30.66%。减少主要原因:一是 2020年中非税核定返还金额未纳入年初预算收支总额;二是2020年纳入预算在部门职责人员减少,所以预算支出减少。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2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26.71万元,其中基本支372.23万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2040201)2020年预算数为334.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73.35万元,主要2020年在非税核定返还金额未纳入年初预算收支总额,用于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20年预算数为24.5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01万元,主要是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变动,缴费基数变动。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019年预算数为12.8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01万元,主要是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变动,缴费基数变动。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72.23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372.23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36.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72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5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372.23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6.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5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基本支出372.23万元,财政拨款372.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2.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336.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支出48.6万、津贴补贴支出149.44万元、奖金支出4.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5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2.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4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5.3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8.24万元(聘用人员工资支出),南部六县补贴2.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3.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支出3.26万元,水费支出0.54万元,电费支出0.88万元,通讯费0.54万元,差旅费1.20万元,维护费0.99万元,会议费0.54万元,培训费0.54万元,劳务费0.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4公务接待费1.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4.4万元,公务用车平台费1.4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万元(遗属补助)。
五、部门政府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0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收支总预算372.23万元。预算收入共372.2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2.23万元,无其他收入款项;预算支出共372.2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2.23万元,无其他预算支出。
七、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交警大队预算总支出为372.23万元,其中:其中: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2040201)支出334.8万元,占89.9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4.58万元,占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12.85万元,占3.45%;预算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30.66%。减少主要原因:一是 2020年中非税核定返还金额未纳入年初预算收支总额;二是2020年纳入预算在部门职责人员减少,所以预算支出减少。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交警大队预算总支出为372.2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7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2040201)2020年预算数为334.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73.35万元,主要2020年在非税核定返还金额未纳入年初预算收支总额,用于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20年预算数为24.5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01万元,主要是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变动,缴费基数变动。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019年预算数为12.8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01万元,主要是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变动,缴费基数变动。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20年在非税核定返还金额未纳入年初预算收支总额。
2.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变动,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动。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无。
九、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结合2019年决算支出情况,合理的预算2020年支出;二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实有执勤执法车辆减少,但交通管理工作任务量逐年增加,导致执勤执法车辆使用率加大,车辆燃料费和修理费支出变化情况不好确定。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较无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购置公务用车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较无变化;运行维护费5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万元,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0年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万元,比2019年预算相比较无变化。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项,采购预算资金10.8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基本支出,数量26件,金额10.8万元,政府采购方式按照政府统一规定及要求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保障。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0,承接主体0,资金来源为0。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国有资产总额76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51万元,固定资产708.89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此项预算内容
十四、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县级批复项目的填报)
2020年县级资金预算项目0个,预算项目资金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为:绩效目标情况项目预算公开表。
十五、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9年预算执行数减少154.21万元,变动主要原因:2020年非税核定返还金额未纳预算收入支出,所以减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道路交通管理:反映在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支出。
五、其他公安支出:反应装备购置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参公的事业单位
十一、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应聘用交通协管员工资支出。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03月04日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31200111
附件【云南省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开表2020030404545896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