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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011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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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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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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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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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宝华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2021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300000
红河县宝华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宝华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宝华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县宝华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宝华镇党委政府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村、农业、农民搞好服务。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做好农村劳务输转,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完善农村医疗、养老、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完善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普及农村法制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信访和民事纠纷调解,维护农村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控等社会管理,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视群团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农村社会自治功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宝华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行政内设5个办公室,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核定宝华镇人民政府直属事业机构7个,即:宝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构规格属于股所级;宝华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机构规格属于股所级;宝华镇国土和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机构规格属于股所级;宝华镇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机构规格属于股所级;宝华镇项目服务中心,机构规格属于股所级;宝华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机构规格属于股所级,宝华镇财政所,机构规格属于股所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引导群众提高个人卫生、家庭卫生、公共卫生,实现所有贫困村基础设施全面达标,实现61个自然村标准化篮球场、活动场地、村民活动场所全覆盖;启动“厕所革命”,实现61个自然村垃圾池、厕所全覆盖;新建嘎他村委会卫生室;启动实施投入624万元的嘎他、期垤、俄垤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嘎他村委会投入209万元,期垤村委会投入208万元,俄垤村委会投入207万元;巩固提升投入398万元的安庆、朝阳、宝华3个村委会村庄建设。实施投入130万元的龙普上下寨、期垤上寨、规针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第四批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覆盖457户1797人,涉及资金7281.33万元。组织实施“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深化“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力争创建1个以上农村社区,引导村民组织村务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乡风评议组织,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2.紧跟乡村振兴战略步伐
继续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在全镇打造梯田红米品牌,计划年内收购600吨优质梯田红米;打造龙玛村稻渔示范基地,发展芭蕉芋种植示范基地3000亩;在6个村委会建成6个专业合作社;大力推广甘蔗、芒果、香蕉等热区产业种植;依托规模化种养殖基地和农业龙头企业加工区,助推电商、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形成三次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完成5256户4515份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提高生猪、大牲畜等畜牧存栏率和畜牧业产品质量,实现畜牧业生产各项指标有所突破。
3.打造文化旅游强镇名片
认真打好撒玛坝“两张世界名品”,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全力打造文化旅游强镇。启动实施大科寨、达普、规针、塔卜等9个旅游扶贫特色示范村建设和红河县次中心项目建设;继续推进投入约2000万元的红河县哈尼梯田旅游新农村建设上山及低丘缓坡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完成撒玛坝游客中心建设和撒玛坝万亩梯田景区升A;建成撒玛坝万亩梯田景区长街宴购物街、民俗文化展览馆、苏红古村落改造复兴项目。争取建成6个行政村“村史室”、重点打造朝阳龙甲和嘎他2个村史室。推进旅游扶贫示范镇创建,推动“互联网+”、智慧旅游等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充分运用“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着力举办好“开秧节”“长街宴”等民族节庆活动,凸显文化旅游强镇特色。通过开展文艺汇演等多种方式,充分挖掘一批本土文化及土司文化。依托热区综合开发和旅游产业发展,继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鼓励农户发展农家乐、民俗客栈、家庭农场、采摘庄园等一批具有特色的旅游文化产业,为打造文化旅游强镇添加元素。
4.确保民生事业持续向好
继续实施控辍保学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教育事业振兴金秋计划,抓好学校教学秩序监管和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继续完善贫困学生的救助机制,加强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监督管理,确保教育工作安全、和谐、有序发展。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解决好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大力宣传养老保险政策,确保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续保率达100%。逐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切实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成宝华镇撒玛坝景区道路改扩建工程、落孔尖山蓄水坝工程和提质扩容工程;完成撒玛坝片区4条沟渠及杨柳片区2条沟渠的修复;完成安庆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解决安庆村委会1500余人安全饮水问题,完成集镇一水两污工程建设。提升改造宝华镇辖区内26个自然村进村道路,继续推进老们、达依、美德进村道路硬化工程和龙玛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5.发挥生态文明示范效应
坚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加强对山水林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加大污染源排查,从严查处和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持续推行“河长制”,加大水源地保护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河道监管执法。启动撒玛坝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勘界立标,完成撒玛坝梯田片区及杨柳梯田片区放荒梯田的恢复。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按期完成黄标车淘汰治理。大力实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饮用水源地综合治理、矿山治理工程,取缔“两违”建筑,进一步提高环境的质量和水平。全力保护和建设好梯田水源涵养林,在俄垤水库周边、阿渣格、安庆查约坝开展退耕还林工作,种植樱桃、梨等,实现旅游环线退耕还林5000亩。实施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水源保护区建设等工程,努力创建生态文明示范镇。
6.严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持续打好禁毒防艾人民战争,保持对毒品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工作力度,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做好重点人群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处置。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和防控盲点。扎实推进“村霸”和庸、懒、滑、贪“四类村官”专项治理,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基督教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打好安全整治攻坚战。启动地质灾害隐患监测排查,摸清镇内灾害风险分布情况。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疫情防控责任,从严规范防疫措施,确保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着力做好食品、药品、饮水等安全保障检测,提高群众健康意识。
7.夯实政府自身建设基础
自觉接受镇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抓好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管理,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坚持厉行法治,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解决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提升依法办事效率,打造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府工作风貌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6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1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4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7.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与上年对比减少55.48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4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47.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7.6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5.48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数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1.2010301行政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354.6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4.52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2.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26.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1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3.2010601行政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11.5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13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4.2013101 行政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182.4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8.56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5.2013250事业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48.2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8.28万元,主要是上年未用此科目核算。
6.2070109 群众文化2021年预算数为26.6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44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7.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2021年预算数为0.44万元,较上年减少41.58万元,主要原因为退休金不在本单位核算。
8.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2021年预算数为0.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4.04万元,主要原因为退休金不在本单位核算。
9.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65.7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11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12.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3.2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23万元,主要是上年未用此科目核算。
10.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0.4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不变。
11.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16.4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64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医疗费增加。
14.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19.6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33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医疗费减少。
15.2130104 农业事业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82.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8.59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16.2130204 林业事业机构2021年预算数为25.1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05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20.2130317 水利技术推广2021年预算数为28.7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81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25.2200150 事业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55.2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9.27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此项内容。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此项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此项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宝华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6.75万元,较上年减少1.45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宝华镇人民政府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不变。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宝华镇人民政府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75万元,较上年减少1.45万元,下降4%。
减少变化原因为精准扶贫工作结束,上级单位检查指导次数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宝华镇人民政府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万元,较上年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较上年不变。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未编制此项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5、"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宝华镇人民政府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47.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48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300111
附件【宝华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重点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190907红河县宝华镇人民政府公开表2021032504102559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