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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xzfbgs/2024-00257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06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1300000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决定,对我县的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向上级反映我县统一战线全面情况,协调我县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二是负责联系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放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了解、掌握党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做好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和少数民族爱国人士以及宗教人士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是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了解、掌握全县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负责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    

五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做好联络友谊、沟通感情的工作。    

六是调查、研究和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七是调查研究我县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放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八是负责开展海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九是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县侨联、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社会主义学校的工作。    

十是完成上级统战部和县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干部科、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科、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科、侨务工作科、台湾工作办公室(挂中共红河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红河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    

所属事业单位1个,为信息中心。    

)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和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全面领导,积极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    

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在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上下工夫,进一步发挥各有关统战领域协作机制的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红河县统战事业。一是县委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把统战理论学习列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县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列入县委宣传思想工作重点,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统战工作8次。二是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职。召开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1次,印发了《中共红河县委贯彻<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责任清单》《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宗教工作重点乡镇党委书记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工作述职评议的办法》《2022年红河县统一战线宣传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相关责任人开展约谈,形成领导小组议大事、各领域工作机制抓日常的工作格局。三是基层统战工作更加完善。全县13个乡镇已明确党委副书记兼任统战委员,各村(社区)两委班子中明确专门负责民族宗教工作。四是加大党外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全年召开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联席会议2次,专题研究党外干部2次,目前全县已任用党外干部55名,其中副处级3名,正科级8名,副科级44      

2.推进多党合作事业及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成效明显    

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重要法宝作用,广泛凝聚共识,为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红河汇聚磅礴力量。一是扎实推进多党合作事业。协助做好农工党上海市委、农工党省委、民进党省委及7个民主党派州委到红河县开展调研协商工作和民主监督工作。二是畅通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的渠道。通过调查问卷、座谈会、调研协商等多形式支持党外知识分子就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建言献策,召开党外知识分子及无党派人士座谈会2次、调研协商1次、发放调查问卷50余份。三是精准发力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正在筹建红河县新的社会阶层青年创业实践中心,中心概算投资1,320,000.00元,整体改造面积503平方米。进一步完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数据库,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代表到阿扎河普村村委会切龙中寨、乐育镇尼美村开展乡村振兴我们在行动主题联谊活动,到钰尼艺术培训中心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读书分享会,到蒙自市、石屏县考察学习。      

3.努力开创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新局面,以两个健康引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紧扣州委要求部署,强化民营经济人士思想建设,深入开展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实践活动,全面落实好梧桐树工程,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守住政商交往底线,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是筑牢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根基。组织开展非公经济人士、县工商联执委企业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和全国稳住经济大盘会议精神。马帮古城成功建成州级非公经济理想信念教育基地。目前有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州县政协委员13人、州工商联代表12人、省工商联代表2人。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工商界政协委员提交提案12件,其中1项被列为重点提案。组织工商联界政协委员积极参与助推市场主体倍增“5+5”行动,共培育新市场主体63户。二是积极引导会员做时代表率。今年来,圆满完成工商联换届工作,发展工商联会员854个,组织开展会员活动11次,深入62民营企业调研,召开座谈会4次,收集调查问卷54份。组织引导52家企业,响应万企兴万村行动倡议,采取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消费帮扶、公益帮扶等方式,与乡镇签订万企兴万村合作协议,自2021年底启动大会以来,县工商联会员企业参与帮扶资金达624,329.00元,受帮扶农户58690人。2022年对照《红河州工商联万企兴万村行动助力乡村振兴暨低收入脱贫人口增收两年专线行动方案》,参与户数达110户,已超额完成任务。三是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工商联机关干部、商(协)会负责人等到省内外学习考察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政策宣讲、送法律进企业等服务活动2次。发放贷免扶补贷款308,400,000.00个人小额担保305,800,000.00元。召开2022年融资需求协调会议,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 融资贵问题。20223月荣获红河州五好县级工商联称号。      

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实施一主六夯实六示范七融荣工作举措,开展十进十连十创活动,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是做实做细创建工作。坚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红河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红河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规划(2021—2025年)》《红河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召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大会,签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爱国公约。二是营造创建浓厚氛围。举全县之力,在公路沿线、中心路段、文化广场、景点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置固定标语、宣传展板(牌)、宣传图(画)等,利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出版印制《民族团结进步红河样本》《红河谷》《同心共铸》和红河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从书1万余册,印制发放扇子、环保袋、宣传画、挂历等各类宣传材料3万余份。三是抓好示范引领。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推进示范点、带、圈、盟创建,命名一批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教育基地1个、示范学校、示范家庭,打造主题广场、健身步道、街区、公园,成果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四是推广典型经验。2022年共实施完成宝华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咪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等4十百千万项目,共投入资金约9,000,000.00元,涌现出县人民医院双语导诊、双语查房、老乡服务队、垤玛乡黑树林地区矛盾纠纷从多发到少发等一批创建示范典型,达到了以政策宣传教育人、以创建活动凝聚人、以模范典型带动人的目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5.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序、健康地推进宗教工作,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宗教事务形势总体稳定。强化宣传引导。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民宗部门、宗教界以召开专题学习会、建立微信专题学习群、集体学习等方式,全覆盖学习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增强落实会议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宣传学习《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等宗教政策法规12次,发放宣传册及宣传物品5000份。二是提升五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鼓励各场所以实际行动推动信仰中国化表达,在节日期间举行升旗仪式,参观党史馆,组织宗教界人士开展四史学习教育等活动。三是筑牢宗教领域抵御渗透防线。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一网两单工作制度,督促网格员落实月查周看一报告制度。强化对信教群众管理,实施网格化管理员和基督教信教群众一对一结对行动。开展风险分析研判,加强部门协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共开展分析研判10次。四是巩固提升治理成效。深入宝华、乐育、洛恩等乡镇,2个基督教活动点对信教群众排查摸底,加大重点人员监管,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深入4个宗教活动场所、2个基督教教活动点及部分民间信仰场所开展清查整治3次。五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通过落实场所主体责任、场所疫情防控措施、严控活动规模、抓督导检查等方式抓好宗教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共开展督导检查工作8次。    

6.扎实做好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促进海内外同胞和谐关系和谐发展    

紧紧围绕同心共圆中国梦开展工作,传播好中国声音、讲好红河故事、树立好红河形象,在引资引智中发挥积极作用,引导海外华侨参与红河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抓好侨界思想引领。通过侨委会、培训会、走访座谈等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侨联十届七次全会、州侨联五届六次全委会精神及新时期全州侨联系统改革的相关内容,让侨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开展慰侨帮困送温暖活动。开展新春慰问暖侨心活动,共慰问归侨侨眷12户,发放慰问金8,500.00元,物资300.00元。红河县县首个社区侨胞之家在迤萨镇西山社区揭牌,实现一网融合,侨界群众服务零距离、管理全覆盖、诉求全响应。贯彻落实 一县一业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喜迎二十大·助力乡村振兴归侨侨眷职业技能培训班项目。三是维护侨界稳定,做好涉侨纠纷多元化调解。在县侨联内成立红河县涉侨纠纷诉调服务中心,为红河县广大侨胞提供优质的一站式法律服务。着力挖掘侨乡文化。做好内部刊物稿源的约稿收集和整理,2022年出版了《侨乡红河》《迤萨史话》《红河县马帮侨乡史料汇编》,持续完善红河县马帮侨乡历史文化展馆内展品内容,完成了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申报认证。五是发挥独特侨力优势,助推乡村振兴。实施香港侨界社团联会结对帮扶红河县第三期项目,扶持甲寅镇龙普村、乐育镇大新寨村、车古乡车古村发展竹藤、刺绣等传统工艺。    

7.夯实统战基础工作,凝心聚力服务发展大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着力补短板、扬优势、固底板,夯实统战工作基层基础,凝心聚力服务发展大局。一是召开全县统战工作会议,深入学习全国、省州统战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全县统一战线专题培训会,对党外干部、统战委员、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无党派人士、新阶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进行培训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及党风廉政《承诺书》,开展对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各级党风廉政会议精神的专题学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典型案例学习反思,做好党务政务等信息公开。三是切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成立效能作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红河县委统战部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安排省、州、县作风效能革命相关精神,严格抓好上级精神及部《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推动了统战领域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继续派驻1驻村第一书记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共开展农民工培训5220人,输出43人,协调劳务输出补助经费21,500.00,安排197名勤工俭学学生外出学习。五是继续强化网络统战工作,共上报信息182篇,州级采用57篇,省级采用20篇,组建统战系统网评员队伍,认真开展网评工作。六是加强同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完善落实《组织部与统战部联席会议制度》《政协办公室与统战部联席会议制度》,全年各召开联席会议2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78,746.4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78,746.4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746.47,主要原因2022一名行政人员退休;二是事业人员岗位调整,调入调出各一名,两人工资收入差;三是较上年统战专项经费增加。以上三点造成了收入差,因此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78,746.47元,其中:本年收入1,378,746.4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8,746.4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746.47,主要原因2022一名行政人员退休;二是事业人员岗位调整,调入调出各一名,两人工资收入差;三是较上年统战专项经费增加。以上三点造成了收入差,因此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部门预算总支出1,378,746.4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78,746.47元,其中:基本支出1,228,746.4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8,046.47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工资收入差;二是上年度统战业务经费列为基本支出,而本年度统战业务经费列为项目支出,所以本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1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0,000.00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统战业务经费列为基本支出,而本年度统战业务经费列为项目支出,所以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34(款)01(项)907,011.56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1,611.56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变动支出差及人员调资,主要用于核算行政人员工资及人均公用经费、工作经费等。    

201(类)34(款)50(项)92,608.0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72,692.00元,主要减少原因是人员变动,2022年度预算时单位有事业人员两名,而2023年度预算时只有一名事业人员,主要用于核算我单位事业人员工资及人均公用经费    

201(类)34(款)99(项)90,0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0,000.00元,主要增加原因是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经费增加10,000.00元、宗教活动场所修缮经费增加20,000.00元、对台工作经费增加20,000.00元,主要用于核算我单位开展统战业务相关经    

208(类)05(款)01(项)3,0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4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增退休人员1人及退休公用经费每人增加200.00元,主要用于核算我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类)05(款)05(项)125,636.8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536.80元,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的变动支出差主要用于核算我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208(类)08(款)01(项)6,948.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536.80元,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的变动支出差主要用于核算我单位遗属死亡抚恤补助。    

208(类)99(款)99(项)639.32元。上年执行数减少3,160.68元,主要减少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变动,执行数减少主要用于核算我单位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210(类)11(款)01(项)53,496.18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703.82元,主要减少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医疗保险基数调整,执行数减少。主要用于核算我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210(类)11(款)02(项)6,990.89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6,909.11元,主要减少原因是2022事业人员调出调入各1人收入差,执行数减少。主要用于核算我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210(类)11(款)99(项)7,002.36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7,002.36元,主要增加原因是2022年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执行数增加。主要用于核算我单位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221(类)02(款)01(项)85,413.36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713.36元,主要增加原因是2022年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执行数增加。主要用于核算我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县级无此项预算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30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300.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9,7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3年较2022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9,7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1次,共计接待243人次    

2023年较2022年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2023年较2022年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县级资金预算项目0个,预算项目资金0元,无项目;无绩效目标情况项目预算公开表。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8,811.5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03,500.00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收入差;二是上年度统战业务经费列为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而本年度统战业务经费列为项目支出,所以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1231日,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173,163.13元,其中,流动资产54,974.65元,固定资产118,188.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8,643.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5,140.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1300111      



附件【附件2.doc
附件【180055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030610174859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