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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0129-662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732600000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农村工作、科技进步及知识产权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科技事业发展及知识产权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为与中央部署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好衔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会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改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9.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承担渔业行政执法的职责。

10.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做好外来物种监管。

11.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负责热区农业资源开发工作。

12.受理、审核并组织实施县级科技项目,管理列入本部门预算的县级科学事业费。受理、审核、推荐国家和省州的科技项目,并受委托对国家和省州科技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和乡镇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支持县内重大科研试验及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负责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具体事务管理,园区项目审核、审定、组织实施和绩效考核管理,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

13.负责全县专利管理工作及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工作。

14.负责县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的组织工作。受理、审核、推荐省州科学技术奖励事项。组织或参与科技成果的评定。

1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组织实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6.组织、协调全县科普宣传、科技信息及职责范围内的科技统计工作。协调和组织开展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承办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负责科技保密管理的有关的工作。

1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红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是红河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一级预算单位,加挂红河县畜牧兽医局牌子。由于机构改革,由原来的红河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改为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下设12个股、办,15个站、所、中心,即局办公室、财务室、乡村企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化股、畜牧兽医股、种植业和农药管理股、法制与行政审批股、项目投资与计划财务股、农机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股、政策改革与社会事业发展股、渔业渔政管理股、科技股、农田建设管理与环境资源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畜牧科技推广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植保植检站、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农机技术推广与安全监理站、种子管理站、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渔业管理站、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粮食生产。实施科技增粮措施,加大高产创建、间套种、地膜覆盖等十大科技增粮措施的实施力度,落实粮食生产惠农补贴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播面积稳定发展。

2.抓好畜牧生产。2021年计划完成生猪存栏21万头,其中,能繁母猪2万头、牛存栏8.3万头、山羊存栏5.2万只、家禽存笼210万羽;肉猪出栏26万头、肉牛出栏3万头、肉羊出栏5万只、肉禽出笼230万羽、禽蛋产量达到0.15万吨、肉类总产达3.5万吨,畜牧业产值突破4亿元。

3.继续推进红河谷30万亩热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是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推进农业产业发展道路、高标准农田等项目;二是抓好以芒果、柑橘、火龙果为主的热区水果,加快推进农特色产品交易中心、田园综合体等重点建设项目。

4.继续推进产业易地集中扶贫项目。推进食用菌、生猪、生态鸡产业易地集体式扶贫项目。提高扶贫产业组织化、协作化、规模化、效益化水平和产业覆盖面,带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继续推进食用菌产、生猪、生态鸡养殖项目,助力农户持续增收。

5.扎实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壮大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新格局,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全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积极稳妥推进示范点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6.抓好“绿色食品牌”打造工作。制定打造“绿色食品牌”3年行动计划,高标准规划建设绿色食品产业带,构建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相适应的标准体系、监测体系、监管体系、认证体系、市场体系和品牌体系,着力培育绿色生产、精深加工、冷链物流、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农旅融合企业,加快绿色食品产业创新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6人,其中:行政编制 14人,机关工勤3个,事业编制89人。在职实有9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6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6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21.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21.8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13.11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621.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21.8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1.89万元(本级财力1621.8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13.11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21.8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2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1.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3.11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有所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类)99(款)99(项)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43万元;206(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预算支出81.65万元;206(类)07(款)02(项)科技三项费预算支出10万元;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0.72万元;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1.88万元;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支出161.84万元;208(类)99(款)99(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支出10.35万元;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支出17.6万元;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支出73.54万元;213(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预算支出212.72万元;213(类)01(款)04(项)事业运行预算支出992.59万元;213(类)01(款)08(项)病虫害控制预算支出5万元元;213(类)01(款)09(项)农产品质量安全预算支出1万元;213(类)01(款)11(项)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预算支出1万元;213(类)01(款)22(项)农业生产发展预算支出2万元;213(类)01(款)99(项)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支出7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2万元,较上年减少1.3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4万元,较上年减少3.3万元,下降17.6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0次,共计接待1500人次。

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6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6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增加原因为公务出差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为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为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1.6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94%,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732600111



附件【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附件【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公开表2021033004224415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