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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交警大队主要职责:一是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治理、路检路查,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查验和纠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处理辖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三是办理“五小”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年度审验业务,办理摩托车驾驶证的考试及上级车管部门委托的其他车辆、驾驶员管理;四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做好重大活动交通警卫工作;五是配合治安、刑侦等部门,做好打盗抢机动车及其他公安业务工作。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交警大队隶属红河县公安局管理,大队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车管所、秩序中队、事故预防及处理中队、情报信息中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是认真开展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落实党委、政府及上级公安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措施,保障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认真做好辖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深入辖区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地区、机关单位等相关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县广播电视剧、“双微”等新媒介模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提示辖区交通安全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三是大力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有效提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通行环境,认真做好事故预防及处理工作;四是,严格落实机动车检验、驾驶证换领等车管业务措施,认真开展好车驾管业务工作;五是完成2021年辖区内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交通安全警卫工作;六是完成了各级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业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年末,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 1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3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22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8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7.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52万元,增加4.1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是警员警务职级套改人员工资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增加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8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7.8万元(本级财力387.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52万元,增加4.1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是警员警务职级套改人员工资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增加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87.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52万元,增加4.1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是警员警务职级套改人员工资增加,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增加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卫生健康支出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2040201)支出269.2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积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支出26.0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13.8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责人员医疗保险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01101)支出78.24,主要用于临聘辅警人员工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3.289万元,较上年减少0.711万元,下降1.3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1.5万元,下降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60人次。
减少原因一是根据2020年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情况,合理安排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1.79万元,较上年增加0.19万元,增长0.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79万元,较上年增加0.19万元,增长0.3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增加的原因车辆老化,运行成本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县级资金预算项目0个,预算项目资金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为:绩效目标情况项目预算公开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道路交通管理:反映在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支出。
5.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参公的事业单位
1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应聘用交通协管员工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8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84万元,下降67.73%,主要原因2021年非税核定返还金额未纳预算收入支出,所以减少。
(三)财政管理专户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红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03月24日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31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