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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0140-489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25
  • 时效性
    有效

浪堤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500000

浪堤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浪堤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浪堤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浪堤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浪堤镇党委、政府设置5综合办公室和7事业单位。

5综合办公室:(一)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史志编纂、广播电视、统战、民族宗教、对台、侨务、外事、文秘、督查督办、电子政务、保密、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应急管理、政务服务、自身建设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组织、机构编制、老干部、大学生村官、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代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等职责。(三)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林业和草原利用和保护、水利建设与管理、投资促进、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统计、审计、能源开发和管理、通信、电力、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科协、商会、红十字会、防震减灾、气象等职责。(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信访、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见义勇为等职责。(五)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各部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指导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督查等职责。

7个事业单位:(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土地承包、农村经济经营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二)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文物普查保护、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三)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建设、人居环境、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交通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承担社会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四)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救灾救济、退役军人事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承担社会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五)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承办本镇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镇信息化基础设施和软硬件支持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负责全镇信息数据平台建设、电子政务、互联网+”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承担社会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六)项目服务中心。承办组织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的前期工作,以及项目建设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并实时掌握项目推进进度;负责协调本镇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负责对各单位帮包推进项目情况的调度监测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七)财政所。承担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浪堤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镇机关设有5个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事业单位部门设有7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信息技术服务中心、项目服务中心、财政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下一阶段,我镇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总结十三五,谋划十四五,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努力开创宜业宜居宜商宜游美丽浪堤新局面。

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10%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0%以上,财政预算支出增长8%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20%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抓好工作:

(一)持续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积极谋划乡村振兴衔接。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进一步夯实“三农”基础。

(三)打造浪堤新面貌,大力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力度。

(四)谱写民生保障新篇章。对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持续巩固精准扶贫成效,建立防止返贫的监测和帮扶机制。

(五)展现履责尽责新作为。加快职能转变。深化乡镇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深化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治镇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3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29人。在职实有5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47.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7.6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74.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总体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47.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47.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7.69万元(本级财力947.6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4.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总体下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47.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4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4.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总体下降;项目支出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人员经费支出502.9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59.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浪堤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38万元,较上年减少0.82万元,下降5.7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浪堤镇人民政府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浪堤镇人民政府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38万元,较上年减少0.82万元,下降5.7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90次,共计接待260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依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减少不必要接待,压缩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浪堤镇人民政府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浪堤镇人民政府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9.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经费增加。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月1日,浪堤镇人民政府国有资产总额1438.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30.81万元,固定资产129.11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500111



附件【2021年红河县浪堤镇人民政府公开表.xlsx
附件【红河县浪堤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