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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0143-623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林草局2021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732900000

 

红河县林草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林草局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林草局2021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  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红河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红河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红河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州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6)有关职责分工。与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林业和草原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有11个县级机构,即1.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2.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造林绿化股;3.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资源林政法规;4.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防火办;5.生态公益林管护中心;6.红河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中心(加挂红河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牌子);7.红河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加挂红河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服务中心牌子);8.红河县退耕还林(草)办公室;9.红河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10.红河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 11.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造林绿化工作,以通道和面山绿化、森林公园建设管理、退耕还林工程为重点,建设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生态建设工程,积极推进经济林建设为主的退耕还林工程,实现林业产业发展,助推精准脱贫工作。完成红河县2019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任务2万亩。2020年完成通道面山绿化5000亩。

森林防火工作。各级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大力开展队伍培训,严控野外火源管理,深入林区、校园开展防火宣传,有效保护了林区安全。签订各类森林防火责任状(书)5200余份,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7‰,未超过87.39公顷;年度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为零;火情上报率100%;森林火情火灾当日扑灭率为100%。对上级通报的卫星热点,认真核实,及时按规定反馈热点情况。实现连续34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良好局面。

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工作,全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3.36万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实有5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28.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28.5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1年的预算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7万元,主要少原因是:有人员退休人,相对的人员经费预算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28.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28.5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8.58万元(本级财力828.5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1年的预算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7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有人员退休人,相对的人员经费预算数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28.5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2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人员减少,相对应的人员经费预算数减少;项目支出1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马帮侨乡森林公园管护经费1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做项目类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支出为828.5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30万元,占总支出的9.81%;卫生健康支出42.54万元,占总支出的5.13%;节能环保支出100.00万元,占总支出的12.07%;农林水支出604.74万元,占总支出的72.97%2021年总支出828.58万元与2020年总支出845.58万元对比减少17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退休了2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此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县马帮侨乡森林公园绿化管护。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林草局202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13.48万元,较上年13.9万元减少0.42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林草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较上年2万元减少0.5万元,下降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345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按照“三公经费”的要求,确保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小于上年预算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林草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98万元,较上年11.9万元增加0.08万元,增长0.6%其中: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8万元,较上年增长0.08万元,增长0.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增加变化原因:我单位森林消防用车较多,林业野外工作较多,出车频繁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马帮侨乡森林公园的建设,使广大群众对森林风景资源进行保护和开发利用、建设管理有了初步认识。有效促进多样化的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有力地促进了生态建设和自然保护事业的发展,在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户外游憩,为社会提供良好森林游憩服务,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态文化、人居环境和健康消费需求。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行政运行2110499款指:反映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732900111



附件【110006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林草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