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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0146-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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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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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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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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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33300000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5.指导城市建设、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
6.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
7.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8.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0.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
11.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12.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
13.承办红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红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红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内设8个机构,即办公室、住房保障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局机关编制9名(行政8名,工勤1名),实有在机关职干部职工11人;下设事业单位9个,即红河县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抗震设防管理中心、红河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红河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红河县城市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红河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红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红河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红河县供排水清运公司,下属事业单位编制数55名(不含供排水清运公司),实有事业人员57人(不含供排水清运公司)。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8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年来,我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在省住建厅、州住建局的大力支持下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难点、热点问题,创新服务方式,认真谋划全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狠抓住房和城乡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坚持强化城市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在注重城市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通过理顺管理机制、抓好日常管理、突出难点整治、强化工作责任心等软件服务配套措施,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品位,树立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探索建立“数字化、网格化”等城市管理新方法、新模式,做到建设和管理同步发展、相互促进、和谐统一,制定出台红河县城市管理条例,招聘公益岗位人员,加强对马帮森林公园维护管理。
2.坚持建设领域监督为基础,加强建筑行业监管。一是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办理流程审批时间,建成县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体系。规范项目招投标,加强对房屋和市政工程标后的全过程监管,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二是建立健全质量监管工作制度,抓好五方主体终身制度的落实工作,落实项目监督注册、约谈警示、工程项目竣工等阶段工作程序监管,计划申报标准化示范工地1个。
3.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强化公共服务。继续加强红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推进,加快施工进度,确保2021年上半年前竣工投入使用,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加快实施美丽县城项目建设,围绕“干净、宜居、特色”目标,计划实施县城公厕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进行提升改造,不断完善排水、污水管网设施,城市道路修复及优化,提高城市绿化率,进一步美化、绿化环境,提升入城口风貌突出城市特色,全面推进红河县停车场建设项目,加快落实老城片区停车场项目实施,缓解停车难问题,春节前完成凹腰山至万年塘路段路灯改造修复工程,全面强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
4.坚持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为目标,加快民生工程建设。一是坚持高标准规划设计,坚持改造与整治相结合,全力推进红河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建安物资片区项目、农机厂片区项目施工力度,确保2021年上半年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积极协调资金确保红河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跑马新街片区项目开工建设。二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制定出台小区实行专业物业服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工作,压实责任,抓实回头看,做好巩固提升,增强农户满意度及获得感。
5.坚持加大人居环境建设力度,推进城镇化进程。一是加快建设十三个乡镇“两污项目”建设,2021年确保各乡镇两污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加快乐育镇两污项目实施力度,上半年内投入使用,加快十三个乡镇行政村自然村垃圾项目,十三个乡镇104座公厕建设项目;二是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完善各乡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步伐;三是放开城镇投资领域,清理和清除阻碍城镇化建设的政策性限制,引导全社会和全民力量积极参与建设;四是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采取特许经营、PPP等多种形式,积极筹集资金推进人居关键建设,推进城镇化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57人。在职实有6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18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为127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78.2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29.71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项目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78.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78.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78.21万元(本级财力1278.2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1278.2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829.71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78.2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7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3.26万元,比上年1250.86万元减少207.63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34.95万元,比上年857.71万元减少722.08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项目减少。
(一)按照经济分类科目
工资福利支出968.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7.89万元、津贴补贴215.28万元、奖金20.66万元、绩效工资140.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8.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7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96万元、住房公积金63.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8.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7.2万元,电费40万元、 委托业务费44.8万元、工会经费10.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64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14.99万元、生活补助11.65万元;资本性支出134.94万元。
(二)按功能科目分类
1.201(类)31(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13.3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3.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调动进预算系统,未及时更改人员性质信息,故有了该款项。
2.201(类)99(款)99(项)2021年预算数为10.6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0.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调动进预算系统,未及时更改人员性质信息,故有了该款项。
3.208(类)05(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15.4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1.9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从人社局支出,该款项主要是本单位离休人员1人产生。
4.208(类)05(款)02(项)2021年预算数为0.2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9.2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从人社局支出。
5.208(类)05(款)05(项)2021年预算数为98.0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4.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在本单位上缴。
6.208(类)99(款)99(项)2021年预算数为6.3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6.37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单位合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支出。
7.210(类)11(款)01(项)2021年预算数9.5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8.210(类)11(款)02(项)2021年预算数44.9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2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数增加,经费增加。
9.212(类)01(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198.1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91.59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10.212(类)01(款)04(项)2021年预算数为224.8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14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支出减少。
11.212(类)01(款)05(项)2021年预算数为31.4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8.9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12.212(类)03(款)99(项)2021年预算数为134.9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34.94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项为红河县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维护管理专项项目支出。
13.212(类)05(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161.1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731.08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卫保洁服务划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被列为2020年支出,不在2021年预算范围内。
14.212(类)06(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284.4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5.16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支出减少。
15.221(类)01(款)05(项)2021年预算数为44.8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32.84万元,主要是农村危房改造统贷本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0。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0。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6.40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7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2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因为预算未批复实际未产生接待费用,所以不产生接待人次及批次。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循厉行厉检,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8.20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8.20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节约车辆运行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县级项目共有1项,详见项目绩效目标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3.2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37.20万元,电费40万元,委托业务费44.80万元,工会经费10.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2万元,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134.95万元。
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712.90万元,减少变动主要原因:减少红河县2021年城区市场化保洁服务费720万元等。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资产总额7799.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52.36万元,固定资产1740.92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655万元,公共基础设施资产604.92,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33300111
附件【050003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表20210324021515626.xlsx】
附件【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