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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0323-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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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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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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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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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3年预算公开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3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管理国有林场,促进林业产业发展。与此同时做好国有林场规划,森林培育与经营,护林防火,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林木种苗生产与供应。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资源管理室、利博林区管护站、么索林区管护站、它竜林区管护站、仰宗林区管护站、鲁珠坝林区管护站、坝利林区管护站。所属单位1个,为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森林资源管护
全面进行巡护、 防治病虫害的管护,把林场18.11万公顷公益林、1.56万公顷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面积作为公益性经营方式的重点项目,列为生态保护核心区进行保护,采取管护、封育、营造相结合的方式保护起来。具体措施为:
(1)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做到山山有人巡、沟沟有人护;
(2)加强管护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栏、印发资料、进村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各种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林区群众的保护意识;
(3)加强森林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发现疫情及时防治;
(4)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 夯实防火责任, 加强扑火队伍建设,足额配备防火机具;
(5)坚持依法制林,规范执法。
2、加大违法整治力度
制定国有林场非法侵占国有林地调查与整治方案,重点清查各种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等情况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
(1)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法侵占林地种桉树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44 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非法侵占林地种桉树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 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函〔2020〕41 号)、《红河县建设“森林红河、平安红河”暨非法侵占林地种桉树 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1〕10 号)、《红河县非法侵占林地种桉树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1〕122 号)要求,现以完清理核查工作,以进入集中整治(2022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对清理核查发现的非法侵占林地、种桉树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各乡镇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结合处置措施,明确整治时间表,整合工作力量开展集中整治、处置到位,做到核实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建设管护站、完善管护机制。通过逐年建立管护站、
聘请专职管护人员,明确责任、护林员划定界线、落实管理片区、加强监管力度,做到整治一片管好一片,不出现新增违法行为。
(2)红河县林草局成立国有林区管护站
按照《红河县非法侵占林地种桉树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1〕122 号)要求,查清林地侵占现状、依法清理非法侵占林地违法行为,遏制非法侵占林地不良势头,规范林区森林资源管理。通过建设管护站,加强森林资源管理,遏制非法侵占林地不良势头,规范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对提高科学管理和经营森林资源水平,推进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林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已完成仰宗、洛竹坝林、坝利林区管护站建设,年内实施么索林区管护站建设。并聘请仰宗林区11名(含塔玛山两名)、洛竹坝林区4名、利博林区2名、县级3名,共19名。利博林区与阿姆山、元江林区相接,松树林面积较大,防火风险较大,防火期成立10人的专业队。
3、产业培育
(1)红河县洛恩乡建设八角苗圃基地助推乡村振兴
根据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县非法侵占林地种桉树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需要整治红河县非法侵占林地种桉树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并清除桉树替换树种修复植被,树种选择依据林地条件、地理位置、生态经济兼用,管理较为方便、不需要进行重修剪、砍伐树种。主要以八角、桤木为主。为保证修复植被须利实施,需要大量苗木,计划在洛恩乡新建苗圃30亩,项目实施后为乡村振兴、生态修复准备充足、优质苗木。
已完成30万株八角苗移袋及50万株小苗用于移袋;定购0.8万株八角嫁接苗及4.5万株实生苗用于今年乡村振兴、生态修复造林。
(2)红河县天桥国有林场新建苗圃助推乡村振兴
在森林公园下方新建30亩苗圃基地,项目总投资360000.00元。可育苗10万株乡村美化、森林公园补植、优化树种。
(3)完成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珍贵用材林木兰科种植示范基地建设100亩,投资280000.00元。
(4)完成红河县2022年度八角产业发展项目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国有林场桉树替换八角树种植示范基地建设200亩,投资200000.00元。
(5)2022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总投资950000.00元,分别为:
①投资350000.00元培育1000箱胡蜂、蜜蜂;
②投资300000.00元完成种植林下经济(林菜:刺老包、鸡脚菜)面积100亩;
③投资300000.00元完成种植林下经济(滇黄精、重楼)面积30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10368.4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10368.4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75768.43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编制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810368.43元,其中:本年收入1810368.4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10368.4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75768.43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编制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810368.4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10368.43元,其中:基本支出 1810368.4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5768.43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编制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7834.08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92.74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03125.65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958.82元,主要用于生育保险缴费列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45722.12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列支
农林水支出- 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1333635.02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奖金福利、日常工作开支等。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未编制此项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55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0.5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50.00元,较上年减少5450.00元,减少77.8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40人次。
减少原因:去年此项支出预算金额较大,不符合实际,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减少此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000.00元,较上年增加5400.00元,增长207.6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0元,较上年增加5400.00元,增长207.6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原因:去年的此项列支较小,不符合实际,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增加此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未编制此项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资产总额2381224.17元,其中,流动资产139010.94元,固定资产2195349.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6863.5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1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1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共计246206.91元,为去年结转结余的项目款,使用金额132819.91元,结余113387.00元。
监督索引号53252900762900111
附件【附件2.doc】
附件【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