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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人大办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人大办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领导和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局长、主任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职务;决定撤销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组织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评议。组织听取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述职报告。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缺额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性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红河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红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置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六委二工委一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围绕经济建设行使职权,推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一是围绕全县工业经济运行、三个产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开展调查、视察;二是加强对计划和预算的监督审查;三是围绕经济建设开展代表工作。
2.加强法律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二是加强对“公、检、法”部门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3.关注民生,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一是加强对教科文卫等工作的监督,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二是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 2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8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8.0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6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经费和县人大代表履职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88.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88.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8.03万元(本级财力988.0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6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经费和县人大代表履职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88.0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8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8.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6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经费和县人大代表履职经费;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县人办是行政单位,无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0101预算数为689.9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6万元,主要是用于正常运转支出。
2.2010104预算数为32.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主要是用于会议支出。
3.2010106预算数为1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主要是用于下乡调研、执法检查等费用。
4.2010107预算数为5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5万元,主要是用于县人大代表履职经费增加。
5.2010199预算数为7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主要是县乡人大换届经费增加。
6.2080501预算数为1.1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76.43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费用只核算公用经费,由人社部门统一核定编制财政应负担的支出不再缴入本单位预算。
7.2080505预算数为76.8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78万元,主要是人员比上年减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减少。
8.2089999预算数为1.4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44万元,主要是人员比上年减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减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未编制此项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未编制此项预算。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未编制此项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8万元,较上年减少22万元,下降3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万元,较上年减少22万元,下降7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16次,共计接待200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严格规范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其他县市人大部门到我县参观考察、学习交流,乡镇干部到我办进行工作业务请示汇报及各专委、工委领导干部调研等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用餐标准、住宿等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未编制此项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等的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88.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6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经费和县人大代表履职经费。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719.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83%; 商品和服务支出268.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17%,主要原因是主要增加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经费和县人大代表履职经费。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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