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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xzfbgs/2025-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23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55400000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贯彻执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2)围绕中共红河县委、红河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组织研究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并提出建议。      

3)拟订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及乡镇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属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属及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负责建立全县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各级行政编制分配及调整的建议;拟订县属及乡镇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目标和调整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行业定编标准。      

6)审核中共红河县委、红河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审核乡镇党委、政府机构(含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协调中共红河县委、红河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7)审核红河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红河县政协机关,县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8)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审核和单位类型划分。      

9)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10)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11)负责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2)承担中共红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完成中共红河县委、中共红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办是根据《中共红河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7号)成立(以下简称县委编办),是中共红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中共红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是中共红河县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归口中共红河县委组织部管理,是县级一级预算单位,设有综合科(监督检查科)、机关事业科、登记管理科。根据红编办〔2019〕19号成立红河县机构编制数据中心,为县委编办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中共红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红河县机构编制数据中心更名及确定机构规格的通知》(红编〔2020〕23号)变名为中共红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机构规格变更为副科级,领导职数为1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县委编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委编委州委编办的关心指导下,牢牢把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盘谋划,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各级党委关于持续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等精神和工作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1.强化理论武装,将意识形态责任贯穿机构编制工作。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强理论武装,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意义,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构,压实工作责任,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政治站位、围绕中央政策理论导向丰富职工政策理论知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研判融入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同机构编制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截至目前,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云南省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条例制度;组织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5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4次。      

2.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构,健全各项监督制度,落实“一把手”“四个亲自抓”和“四个不直接分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深入推进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系列学习教育活动、谈心谈话,贯彻落实党员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形成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防止“两张皮”。截至目前,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5次,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5份,组织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学习活动1次,专题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0次等。      

3.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加强党支部建设。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为抓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完善各项制度规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务公开、机关学习等党内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精简文件、会议要求,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持续巩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提高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的能力。截至目前,召开党员大会6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主要领导讲党课5次等。      

4.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抓手,有序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工作。一是切实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系列重要论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指示精神作为做好新时代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的根本遵循。通过编委领导带头学、编办业务部门深入学、各部门广泛学、健全议事制度的“3+1”模式,把学习贯彻推向深入,强化《条例》和重要讲话对业务工作的指导。二是有序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公益事业单位改革等改革工作。严格落实同一系统最多保留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推进农业、文化、市场监管执法改革,制定组建、改革实施方案,落实挂牌、局队合一、集中执法任务。同时,完成公益事业单位改革摸底工作,进一步摸清全县公益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底数,为深入推进改革提供基础数据。目前,我县共有事业单位28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7个;正科级事业单位13个、副科级事业单位83个、股所级或不定级事业单位184个。全县事业单位共使用事业编制4324名,其中县级3835名,乡镇489名。三是抓好常态化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全县各部门机构编制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机关、群团赋码工作。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网上申请、不见面审批服务,突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强化事业单位法人信息抽查。截至目前,全县共设立登记事业单位146家、机关群团赋码77家(机关65家,群团9家,垂管机关3家);今年完成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141家,完成事业单位法人信息抽查6家。五是做实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实行机构编制数据动态调整,建立机构编制人数统计台账和科级领导职数台账,提高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强化同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间机构编制数据信息共享,健全情况互通、信息共享机制。      

5.凝心聚力,落实脱贫攻坚帮扶责任。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最大民生工程,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认真履行挂包单位责任。一是抓实“挂包帮”“转走访”,巩固脱贫成效工作。按照“四包”“五定”“五个一”要求,深入挂包勐甸村、走访贫困户,摸清帮扶对象家底,及时掌握“亲家”家底动态,巩固脱贫成效。二是广泛政策宣传引导和人居环境提升。向挂包村村民宣传强农惠农、脱贫攻坚政策,激发帮扶对象自身发展动力,参与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提高居住环境。三是加强经费保障,为帮扶村增添助力。加强对勐甸村脱贫攻坚经费投入力度,为勐甸村开展脱贫工作增强物质力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4.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4.0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7.13万元了,主要原因为较上年行政人员减少了1人,降幅为20.69%,其中:人员经费减少26.36万元,降幅为20.10%;公用经费减少0.77万元,降幅为0.59%。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4.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0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01万元(本级财力104.0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我办资金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力),与上年对比减少27.13万元了,减少的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力),主要原因为较上年行政人员减少了1人,降幅为20.69%,其中:人员经费减少26.36万元,降幅为20.10%;公用经费减少0.77万元,降幅为0.59%。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4.0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0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基本了27.13万元,主要原因为较上年行政人员减少了1人,2020年及2021年预算均无项目,上下年一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32(款)01(项)80万元。主要核算我单位行政人员工资及单位运转公用经费和工作经费,即:工资福利支出64.19万元(含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15.36万元(其中:一般公用经费8.4万元、交通补贴和交通专项经费5.94万元、工会经费1.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45万元,为南部六县生活补贴,是补贴在红河州南部六县工作10年和15年以上的工作人员。      

201(类)32(款)50(项)8.92万元。主要用于核算事业人员工资及人均公用经费,即:工资福利支出8.52万元(含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0.4万元(一般公用经费8.4万元。      

208(类)05(款)01(项)0.04万元。我单位有退休人员1人,退休待遇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该资金为退休公用经费。      

208(类)05(款)05(项)9.6万元。是我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208(类)99(款)99(项)0.25万元。是我单位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210(类)11(款)01(项)4.52万元。是我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210(类)11(款)02(项)0.68万元。是我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未编制此项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未编制此项预算。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未编制此项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8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2.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8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2.8%,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2次,共计接待520人次。      

接待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为:我办严格按照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的相关精神逐年压缩开支,接待费用报销严格遵循“三单一函一票”和限额报销进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县级资金预算项目0个,预算项目资金0万元,无项目;无绩效目标情况项目预算公开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201(类)32(款)01(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1(类)32(款)50(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8(类)05(款)01(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类)05(款)05(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类)99(款)99(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类)11(款)01(项):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类)11(款)02(项):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80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必要的办公费开支和公务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其中:办公费1.4万元;印刷费0.5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劳务费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4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3万元;工会经费1.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了0.77万元,减少变动主要原因:行政人员减少1人,相应的减少了公务交通补贴开支和公用经费。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55400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开表20210323110944442.xlsx
附件【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