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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目录
第一部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委政法委是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和重要组织形式,担负着领导、监督、协调、管理、指导、服务政法工作的职能 ,其主要职责任务是:组织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指导推动大案要案查处,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法情况,组织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法工作重大政策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新时期政法工作的四大基本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政法委2021年预算编制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红河县政法委机关机构设置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红河县政法工作按照中央、省、州县党委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目标,深入推进平安红河、法治红河建设,深化扫黑除恶斗争,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始终把理论学习作为政法队伍提升能力素质的政治要求。
(二)扛实扛牢反恐反邪的政治责任。
(三)高位推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破立并举,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五)持续深入“破网打伞”“打财断血”,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六)着力整治毒品问题,打好禁毒人民战争。
(七)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八)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九)做好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宣传动员。
(十)加强队伍建设,建设过硬政法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事业编制3人,公勤人员2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0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4.2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1年财务总收入404.23比上年的406.77万元减少2.54万元,下降0.6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比上年减少,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减少,本年预算收入28.42万元,比上年32.88万元减少4.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本年14.83万元,比上年的15.91万元减少1.08万元,本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7.98万元,比上年的354.98万元增加3万元,但减少金额大于增加数,致财务总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04.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4.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4.23万元(本级财力404.2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404.23比上年的406.77万元减少2.54万元,下降0.6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比上年减少,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减少,本年预算收入28.42万元,比上年32.88万元减少4.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本年14.83万元,比上年的15.91万元减少1.08万元,本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7.98万元,比上年的354.98万元增加3万元,但减少金额大于增加数,致财务总收入比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04.2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0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23万元,2021年预算总支出404.23比上年的406.77万元减少2.54万元,下降0.6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比上年减少,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减少,本年预算收入28.42万元,比上年32.88万元减少4.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本年14.83万元,比上年的15.91万元减少1.08万元,本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7.98万元,比上年的354.98万元增加3万元,但减少金额大于增加数,致财务总收入比上年减少。
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1.2013101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318.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324.98万元减少6.78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基本工资及津补贴减少、其次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缴纳基数比上年减少所致。
2.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3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30万元增加0万元。
3.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3万元,增加0万元。
4.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021年预算数为0.1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3.23万元减少3.11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有叁名退休人员,退休人员工资超出统筹部份上年在本单位预算,本年没在本单位预算,只预算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故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减少所致。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27.7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29.65万元减少1.94万元,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比上年减少所致。
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14.0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15.91万元减少1.82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减少所致。
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保险0.74万元,上年没有此款项,本年增加一名事业人员所致。
8、2010501行政运行9.78万元,上年没有此款项,本年增加一名事业人员所致。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4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政法委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政法委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4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0次,共计接待80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主要是按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政法委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红河县政法委2021年无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政法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2.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委托业务费、车辆运行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的125.87万元减少3.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减少了领导干部工作经费。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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