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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0209-261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23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1300000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     

作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是中共红河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党委部门,其主要职能如下: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有关指示,向县委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做好无党派人士和民主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工作。受县委委托,向党外代表人士通报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有关精神。

3、贯彻落实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4、贯彻执行党的对外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开展以祖国和平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涉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工作。

6、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和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重点联系和做好有代表性的党外高中级知识分子工作,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为县委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8、负责指导乡镇党委统战工作,协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受县委委托,领导县侨联党组,指导侨联工作。

9、负责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研究、宣传和信息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机关现设11个内设机构设有:办公室、干部科、民族宗教工作科、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科、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科、侨务工作科、台湾工作办公室(挂中共红河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红河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科、文化教育科、监督检查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

一是统一战线工作得到县委高度重视。统战理论、宗教理论列入县委中心组学习和县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列入县委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县委常委会专题审议统战工作议题7次。二是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职,全年召开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2次,审议通过了《中共红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报告》、《中共红河县委统一战线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红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试行)》等10个文件并印发。三是基层统战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全县13个乡镇已明确1名党委委员负责统战工作。四是加大党外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目前全县已任用党外干部45名,其中副处级3名,正科级7名,副科级35名。五是畅通无党派人士建言献策的渠道,支持无党派人士就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考察调研。六是协助做好民主党派到我县调研工作。一年来,协助做好农工党上海市委到红河县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农工党云南省委到红河县开展医疗卫生专题调研、民革红河州委到红河县调研一地多证工作。七是拓宽大团结大联合覆盖面。进一步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在常委会上传达学习了全州网络人士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完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数据库。八是开展好送温暖活动。国庆、中秋之际对全县部分非公企业、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困难台属侨眷、离退休统战干部等统一战线各界代表进行了慰问。

2、力促非公经济两个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增进发展共识。召开红河县工商联六届四次执委全会和红河县商会联谊会,通过参观学习、产业考察、创新创业分享、互助共建等活动,把广大非公经济人士凝聚在一起。二是大力开展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家能力素质。选派了4名非公经济人士、2位民营企业负责人、5位民营企业代表参加省内外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家的政治素质和能力水平,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三是做好非公经济人士的联系服务工作,疫情期间助力25家企业顺利复工复产。四是力促民营经济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红河县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印发;圆满完成了2020年省、州下达的贷免扶补150人(户)22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20人(户)300万元的发放指标任务。五是开展民企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组织25户民营经济代表对政府24个部门,30项职能进行了评议,有力推动营商环境改善。六是积极开展万企帮万村帮扶活动。目前,全县民营企业参与帮扶51家,企业实施项目62个、帮扶资金达1545.38万元,受帮扶建档户823332932人。

3、扎实开展民族宗教工作

1)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一是广泛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9个村成功命名为第二批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迤萨镇勐龙村,乐育镇格伍村被国家民委成功命名为第三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垤玛乡、迤萨镇等25家单位命名为第二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二是制定出台《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民族团结进步建设与扶贫开发双融合、双促进实施意见》及《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三是红河县成功命名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29家单位命名为第二批州级示范单位及100户示范家庭,获红河州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的模范集体2个,模范个人5个,开展6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宣传活动。

2)以项目促发展。围绕中央、省、州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红河县实际,今年实施迤萨镇勐龙村委会勐龙街村等6个民族团结示范村。600万项目资金已经被整合成为专项扶贫涉农资金,目前项目已统筹实施。   

4、认真做好对台及海外统战工作

1)对台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委高度重视对台工作,成立了对台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理顺了对台工作机构职责职能。召开了红河县委对台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州委对台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分析了2019年以来对台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下一阶段对台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和行动。二是推动政策落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惠台“31”“26和云南“75措施,广泛联系团结台胞、台属、台商,切实提升为台服务能力。组织2批次10余人深入红河县哈普棕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台资企业调研指导,着力推动台资企业复工复产;走访慰问困难台胞台属520余人,增进两岸同胞情感沟通交流;认真处理涉台信访,维护台胞台商合法权益。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台胞、台属二、三代摸底调查,以及探亲访友、寻根祭祖,经济、民族文化交流等时机,向台湾同胞讲好中国历史和文化故事,引导台湾同胞共同传承弘扬中华文化,增进台湾同胞的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文化认同、统一认同。

2)侨务工作。一是抓好侨界思想引领。通过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县各级党委和侨联会议精神,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30周年活动及涉侨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开展县情考察活动,组建侨乡统战工作群、侨务工作群和侨之家群,宣传交流红河侨务信息和政策,传递侨乡统战好声音等形式让侨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让侨界群众树立起立足本职服务社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做好为侨服务,实施慰侨帮困。全年慰问177700元;对我县农村建档立卡归侨侨眷贫困户和城镇归侨侨眷低保户进行慰问10431200元,70岁以上归侨慰问2400元;全年走访看望高龄归侨侨眷和困难侨眷1513500元;办理涉侨信访身份证明1件;开展2020年度归侨侨眷小额贷免扶补项目资金发放840万元。三是着力挖掘侨乡文化,展馆建设初见成效。挖掘侨乡文化,出版《侨乡红河》内刊2020年第1期,修改完善和充实《红河县马帮侨乡史料汇编》初稿内容。侨胞之家升级改造,完善相关活动设施。指导下属社团组织自主开展活动,侨乡艺术团参加侨乡文化交流、民族团结进步和脱贫攻坚等宣传活动4次。抓好红河县马帮侨乡历史文化展馆建设,展馆内外室装修工程已竣工成型,按照《红河县马帮侨乡历史文化展馆布展纲要》要求,各类收集物品200多件和展示图案介绍已基本列入展馆,布展有望年底前完成。四是积极组织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侨乡发展。州县两会期间,召开侨界提案撰写会4次,侨界人大代表4人(州代表1人)提出建议5件,侨界政协委员16人(州委员2人)提出提案20件,其中:重点督办提案4件。五是发挥独特侨力优势,助推乡村脱贫发展。引入侨团组织助力脱贫攻坚,与香港侨界社团联会签订一对一结对帮扶合作协议。今年第一批资金50万元已拨付各乡镇项目实施点,甲寅镇龙普村竹编工艺品、乐育镇大新寨村白小柏彝族刺绣展室、车古乡车古村手工刺绣等考察帮扶项目正在实施中。

5、聚力打好疫情防控战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红河县统一战线把疫情防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第一时间发出《致全县统战干部和统一战线成员的倡议书》,号召全县统战干部和统一战线成员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贡献统战力量、展现统战作为。战疫的过程中,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优势,落实责任担当,凝聚一切可以凝聚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汇聚起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截至目前,已协调抗疫物资折合资金60余万元。老挝发生严重疫情时,红河县委统战部、红河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多方努力,共向老挝捐赠抗疫物资10000个一次性口罩。

6不断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

 一是召开了全县统战工作会议,深入学习全国、省州统战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对全县统战系统干部和六支队伍开展培训,干部队伍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得到提升。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签定一岗双责责任书及党风廉政《承诺书》,开展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各级党风廉政会议精神的专题学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违反通报典型案例学习反思,做好党务政务等信息公开。三是持续抓好主题教育巩固深化,推动党建工作发展。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州和县委关于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宗旨意识、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四是着力打造机关党建品牌。通过统战支部党建活动进企业,以党建引领助企业发展党建特色品牌这个载体,大力推进同心党课大讲堂、同心解忧大调研、同心建言大互助、同心互学大联谊等创建活动,把同心标识立起来,充分体现统一战线大团结、大联合的工作基调和大统战、大服务的工作格局,以党建统领和助推企业发展,来体现同心思想,彰显同心元素。五是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一年来,向挂包户发放慰问品折合资金2余元;拨付甲寅镇、大羊街乡脱贫资金共1万余元;协调农工党上海市委助学资金2.4万元;培训农民工9267人;16名贫困家庭的子女送到温暖工程班就读;输送267人农民工到福建漳州兴威食品及厦门源香食品有限公司返岗复工,协调工人路费资金14万余元。五是继续加强统战宣传工作。一年来共上报信息100余篇,省级采用20余篇,州级采用80余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5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1.4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0.08万元了,主要原因为较上年行政人员调出1名二级主任科员,调入1名乡科级副职人员,工资基数减少,财务总收入减少,降幅为0.05%,其中:人员经费减少2.94万元,降幅为2.23%;公用经费减少2.86万元,降幅为14.47%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1.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1.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1.48万元(本级财力151.4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我单位资金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力),与上年对比减少0.08万元了,减少的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力),主要原因为上年行政人员调出1名二级主任科员,调入1名乡科级副职人员,工资基数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降幅为0.05%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1.4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基本支出0.08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行政人员调出1名二级主任科员,调入1名乡科级副职人员,工资基数减少,预算支出减少,降幅为0.05%。,2020年及2021年预算均无项目,上下年一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34(款)01(项)106.62万元。主要核算我单位行政人员工资及单位运转公用经费和工作经费,即:工资福利支出86.03万元(含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16.66万元(其中:一般公用经费7.8万元、交通补贴和交通专项经费7.39万元、工会经费1.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3万元,为在红河州南部六县工作10年和15年以上的工作人员生活补贴及单位遗属生活补助。

201(类)34(款)50(项)18.02万元。主要用于核算我单位事业人员工资及人均公用经费,即:工资福利支出17.22万元(含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0.8万元(一般公用经费0.8万元)。

201(类)34(款)99(项)5万元。主要用于核算我单位开展统战业务工作培训费。

208(类)05(款)01(项)0.16万元。我单位有退休人员4人,退休待遇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该资金为退休公用经费。

208(类)05(款)05(项)13.75万元。是我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208(类)99(款)99(项)0.4万元。是我单位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210(类)11(款)01(项)6.16万元。是我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210(类)11(款)02(项)1.37万元。是我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未编制此项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未编制此项预算。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未编制此项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6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97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2020年预算一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7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3%,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1次,共计接待243人次。

接待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按照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的相关精神逐年压缩开支,接待费用报销严格遵循三单一函一票和限额报销进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2020年预算一致,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县级资金预算项目0个,预算项目资金0万元,无项目;无绩效目标情况项目预算公开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201(类)34(款)01(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1(类)34(款)50(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1(类)34(款)99(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的事务支出。

208(类)05(款)01(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类)05(款)05(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类)99(款)99(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类)11(款)01(项):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类)11(款)02(项):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46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必要的办公费开支和公务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其中:办公费9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1.4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工会经费1.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39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了2.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开展统战业务工作需要,增加了相应的工作经费。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1300111



附件【180055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公开表.xlsx
附件【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