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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预算
公开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县政府主管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⑴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⑵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和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⑶负责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落实情况,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及自治州条例的贯彻落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保护信教群众正常宗教活动。⑷了解和掌握县内及周边地区民族、宗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掌握全县民族、宗教的情况和动态,研究发展趋势,提出协调的工作建议,抵制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边疆团结安宁,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核定行政编制4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内设4个股室,分别为:民族宗教工作科、监督检查科、经济发展科、文化教育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有利时机,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工作,进一步筑牢“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抓好项目,一是积极开展“十百千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二是要督促2021年各项目实施点做好后续工作。进一步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继续抓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铸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 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5.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5.2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20万元对比减少24.71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9月退休1人,人员工资津贴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5.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5.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29万元(本级财力95.2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4.71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9月退休1人,人员工资津贴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5.2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2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71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9月退休1人,人员工资津贴减少,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10万元,支付工资津贴的人员经费69.93万元,支付日常运转公用经费11.1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7万元,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12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0.17万元。
3、医疗健康支出4.92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未编制此项预算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未编制此项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未编制此项预算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未编制此项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8次,共计接待180人次。
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未编制此项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17万元,与上年10.68万元对比增加0.49万元,主要原是公用经费人均标准有所提高。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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