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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0216-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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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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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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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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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77500000
红河县信访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县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各项信访工作制度;负责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2.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3.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
4.对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协调处理县内外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以及网上信访和网络投诉;承办县级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县级领导大接访)工作。
7.负责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向有关单位提出给予行政处罚的建议。
8.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来县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事件。
9.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行业领域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1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信访局设有:办公室、接访股、办信和网络信访股、督查督办股、协调联络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县信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信访局局的精心指导下,以及在各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省、州、县领导关于信访工作的讲话精神为指导,继续开展“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着力化解突出信访矛盾,全县信访形势平稳可控,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县接待和受理来信、来访、网上信访261件(批)次,其中:来信46件次67人次;来访93批次164人次(集体访1批次14人次);网上信访122件(含人民网、领导信箱、微信、手机等)。办结250件(批)次,办结达95.78%;正在办理11件次。
为了更好地运用政策、法律、教育、调解、引导、查处等手段,调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我局认真做好分析研判工作。一是次月5日前,对上月的信访情况作统计分析,研判各类矛盾纠纷发展趋势,以及当前县委县政府开展的中心工作可能引起上访的因素,作出《红河县信访工作情况通报》,目前,已作出《情况通报》10期。二是根据工作情况,召集相关信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红河县信访维稳形势分析研判会。目前,已召开中共红河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4次,信访维稳形势分析研判会15次。
为进一步加强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先后对“春节”、全国、省、州“两会”期间等重要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工作进行认真部署。一是认真落实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对排查出来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一年来,全县共开展排查3次,排查出矛盾纠纷67件次,化解67件次。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对重点人员、重点群体进行排查,落实包保责任和稳控措施,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全力维护大局稳定。三是认真做好信访值班备勤工作,在重要会议和重大节庆期间保障24小时通信畅通。四是为准确掌握节假日和特殊敏感时期的信访工作动态,在全县范围内启动信访工作“零报告”制度。
对上级交办的“四大重点”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落实县级包保领导,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专题研判会,对案件进行逐案分析、研究化解措施。同时,依托信访信息系统开展工作,建立攻坚战信息数据库,通过系统随时跟踪、动态管理、网上督办、综合分析,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国家、省、州信访局业务规范要求,扎实做好受理、转送交办、办理、送达、录入、督查督办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信访事项在信息系统内流转顺畅、程序规范、要素齐全。
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是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愿望,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有效减少重复上访、集体越级上访、进京非接待场所上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将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解决在基层的有效途径。到目前,我县县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74批(件)233人次。乡镇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177批(件)1011人次。
统筹运用各方资源,健全信访联解、矛盾联调、工作联动的多元共治机制。加强信访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联动机制,推广律师、心理咨询师等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化解信访矛盾的制度。目前,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26件次,化解25件次。
认真做好积案的标识,严把受理、转送交办、办理、送达、录入、督查督办等关键环节,确保程序规范,要素齐全。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提升网上信访的知晓度,及时高效解决信访人的问题。让群众知晓网上信访的受理内容,办理流程的同时,也让群众切身体会网上信访好用、管用,并引导群众多“上网”少“走访”,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目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54.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4.6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4.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4.6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4.62万元(本级财力154.6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4.6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4.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工人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支出。(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5.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4万元,主要用于我局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09.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2.19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11.1万元、印刷费0.19万元、水费0.19万元、电费0.3万元、差旅费0.41万元、修理费0.33万元、培训费0.19万元、劳务费0.39万元、其他交通费0.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工会经费1.54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5.94万元、公务接待费0.43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88万元,较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与去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8万元,较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8万元,较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6万元,增加7.56%,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工会经费。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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