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hhxczj/2025-00103
-
发布机构红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2-27
-
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2700000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县政府主管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⑴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⑵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和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⑶负责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落实情况,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及自治州条例的贯彻落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保护信教群众正常宗教活动。⑷了解和掌握县内及周边地区民族、宗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掌握全县民族、宗教的情况和动态,研究发展趋势,提出协调的工作建议,抵制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边疆团结安宁,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民族宗教工作科、监督检查科、经济发展科、文化教育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2023年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О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立足边疆民族地区的实际,总结经验、查找短板,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创建内容、形式的载体,推动创建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精神,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以发展促团结,以团结促发展,持续提高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发展良好局面。二是突出主题巩固载体。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红河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工作,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目标,进一步融入融合,促进工作联通。把民族团结工作融入融合党建工作、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继续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项“系统工程”,推动依法治理,提升依法管理能力,着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一主六基七融荣”工作举措,开展“十进十连十创”活动,践行“十个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三是营造浓厚氛围。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进一步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努力搭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新平台。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有利时机,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工作。找准创建工作与社会心理的契合点、与民族情感的共鸣点、与群众切身利益的结合点,利用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四是推动宗教中国化方向行稳致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持续整治非法宗教活动,依法打击境外宗教渗透和非法宗教组织,积极巩固提升基督教整治成效,抓实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有效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风险。五是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31304.0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31304.0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6736.39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根据红河县委组织部干部调动通知干调字[2022]第36号调入1人,人员经费比增加1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31304.03元,其中:本年收入1231304.0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1304.0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6736.39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根据红河县委组织部干部调动通知干调字[2022]第36号调入1人,人员经费比增加1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31304.0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31304.03元,其中:基本支出1211304.0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6736.39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根据红河县委组织部干部调动通知干调字[2022]第36号调入1人,人员经费比增加1人。项目支出20000元,与上年10000元对比增加10000元。
主要原因分析是上年度安排的年初预算工作经费10000元转列入项目经费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956345.74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800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日常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3413.6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9508.2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34.01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4202.44元,主要用于住房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50%,预算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6次,预算接待110人次。
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未编制此项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8249.74元,与上年112900元对比减少4650.26元。
主要原因分析是上年度安排的年初预算工作经费10000元转列入项目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72760.12元,其中,流动资产81470.93元,固定资产91289.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0138.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23.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2700111
附件【p020230309362888093436.doc】
附件【180018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