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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022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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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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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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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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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32400000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拟订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管理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省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4)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15)统一领导和管理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机关设置有8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自然资源空间规划股、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保护股、自然资源调查测绘管理股、矿政股、地质勘查管理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费。2个中心即: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13个乡镇自然资源所即:迤萨、浪堤、乐育、宝华、甲寅、架车、阿扎河、洛恩、车古、大羊街、石头寨、垤玛、三村自然资源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编制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分步骤有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将《红河州红河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作为专题纳入空间规划一并编制完成;同时指导乡镇做好村庄建设规划管理工作,提高乡镇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率;
二是推进重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继续推进红河县浪堤镇中心完小滑坡治理项目、红河县浪堤镇洛那村委会阿龙上寨滑坡治理项目、红河县第一中学滑坡不稳定斜坡活动性冲沟治理项、红河县石头寨乡石头寨中学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红河县阿扎河乡咪竜村南西侧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莲花家园小区滑坡二期综合治理项目,红河县宝华镇滑坡H1、不稳定斜坡BW1、不稳定斜坡BW2治理项目。积极申报红河县石头寨乡么索村委会中寨小组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红河县甲寅乡作夫陈列室滑坡治理项目,红河县洛恩乡多脚村委会多脚村滑坡治理项目。
三是稳步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云南省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实施细则》要求,全面梳理农村宅基地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和发证情况,梳理农村房屋所有权发证情况,并将其分类为“存量登记单元”“存量调查宗地”“未调查宗地”。全面完成包括土地、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调查,形成完整的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对符合发证条件的,完成不动产登记发证。
四是继续做好在建土地整治项目的建设管理及项目申报工作。2021年继续认真抓红河州红河县甲寅镇阿撒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红河州红河县阿扎河乡阿扎河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和红河州红河县石头寨等2个乡镇碧苗等4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的建设管理。同时根据“十四五”土地整治初步规划,将红河县浪堤乡安品等4个村梯田保护修复整治项目、红河县乐育镇等2个镇然仁村等4个村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和红河县宝华等2个镇宝华等3个村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作为2021年重点项目申报立项,争取更多项目落地我县实施,助力脱贫攻坚,服务于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参公管理编制37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5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13.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13.3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2.6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减少60.52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50.4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13.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13.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3.35万元(本级财力813.3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2.6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减少60.52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50.4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13.3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1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3.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2.6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减少60.52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50.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5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0.64万元,02项2021年预算数为0.04万元,05项2021年预算数为80.4万元。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1011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25.06万元,02项2021年预算数为19.1万元。
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2001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410.61万元, 50项2021年预算数为250.57万元,09项2021年预算数为9万元。
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2406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18.5万元。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99款99项2021年预算数为3.43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8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6.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29万元,较上年减少0.35万元,下降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65万元,较上年减少0.35万元,下降5.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1次,共计接待1413人次。
较上年减少0.35万元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次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6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无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13.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2.6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减少60.52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50.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32400111
附件【红河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docx】
附件【050004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