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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044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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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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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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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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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浪堤镇财政所2022年预算公开
红河县浪堤镇财政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一、浪堤镇财政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二、浪堤镇财政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县浪堤镇财政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浪堤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和7个事业单位。
5个综合办公室:(一)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史志编纂、广播电视、统战、民族宗教、对台、侨务、外事、文秘、督查督办、电子政务、保密、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应急管理、政务服务、自身建设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组织、机构编制、老干部、大学生村官、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代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等职责。(三)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林业和草原利用和保护、水利建设与管理、投资促进、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统计、审计、能源开发和管理、通信、电力、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科协、商会、红十字会、防震减灾、气象等职责。(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信访、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见义勇为等职责。(五)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各部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指导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督查等职责。
7个事业单位:(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土地承包、农村经济经营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二)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文物普查保护、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三)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建设、人居环境、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交通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承担社会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四)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救灾救济、退役军人事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承担社会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五)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承办本镇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镇信息化基础设施和软硬件支持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负责全镇信息数据平台建设、电子政务、“互联网+”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承担社会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六)项目服务中心。承办组织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的前期工作,以及项目建设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并实时掌握项目推进进度;负责协调本镇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负责对各单位帮包推进项目情况的调度监测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七)财政所。承担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浪堤镇人民政府设有: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等5个综合办公室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信息技术服务中心、项目服务中心、财政所7个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浪堤镇位于红河县中北部,是革命老区、也是西部五乡镇的农副产品和小商品聚散地,距县城47公里。全镇国土面积108平方公里。辖浪堤、安品、俄期、浪堵、红坡洛、娘普、洛那、虾里8个村委会,74个自然村、11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5785人。境内世居哈尼、彝、汉等3种民族,哈尼族人口占66%,彝族占26%,汉族占8%。通过动态管理后,全镇共有脱贫户1514户7476人,共有三类监测对象173户932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41户767人(已消除风险119户701人,未消除风险22户66人);边缘易致贫户29户152人(已消除风险23户117人,未消除风险6户35人);突发严重困难户3户13人(未消除风险3户13人)。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紧盯责任落实不放松,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个政治底线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浪堤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实际行动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镇第一政治任务。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全镇8个村委会,班子成员各包保一个行政村,作为“网格长”负责督战片区住房、医疗、教育、饮水、收入等指标落实情况及乡村振兴工作推进,实时掌握上级各项工作安排,全方位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新致贫这个底线。
(二)用足政策落实不断档,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做全社会保障保民生。我镇严格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口救助供养制度及政策,加大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监测力度,及时将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对象纳入政策兜底保障范围。目前,全镇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脱贫不稳定户141户767人,其中:享受农村低保63户161人,享受五保4户6人;边缘易致贫户29户152人,其中享受农村低保24户77人,享受五保1户1人;突发严重困难户3户13人,享受农村低保1户3人。截至目前,已经消除隐患142户818人,剩余31户114人(享受农村低保22户66人,享受五保3户5人)已经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后期将有针对性的加大对未消除风险户的帮扶力度。
二是做实健康扶贫防返贫。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一站式、一单式”即时结报,县域内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全镇脱贫人口1514户7476人均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享受财政代缴基本医疗保险180元/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已签约建档立卡户1514户7476人,签约率达100%。
三是做稳安全住房保安全。2020年以来,持续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和住房安全质量大排查专项行动,实现“住人不危房,危房不住人”的农村危房改造总体要求。在“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期间,将继续实施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高烈度设防地区内唯一住房不满足抗震设防目标要求的房屋改造和农村基本居住功能不完善的房屋改造。
四是做通饮水安全提品质。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强化水费收缴,强化宣传引导,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全面动态巩固提升质量,补齐农村饮水安全短板,确保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障率全达标。目前,已完成安品、俄期、红波洛、浪堵、浪堤、娘普等6个村委会集中供水管网建设,打包给企业统一进行水费收缴、日常维护管理,洛那和虾里成立村组协会自行管理。全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均达到规定标准。
五是做优教育扶贫促攻坚。我镇积极落实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雨露计划”等教育资助政策。控辍保学工作实行一日一报,每日跟进,截至目前,我镇无超过一个月未在校学习的辍学生。
六是做细稳岗就业促增收。劳动力转移就业方面:全镇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为3069人,其中本县内务工941人,县外省内务工1466人,省外务工662人。安置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全镇共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273人,安置县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182人,安置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48人,安置生态护林员岗位154人,安置公益林护林员岗位21人。
七是做开技能培训建长效机制:建立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2021年度浪堤镇农业科技培训深入8个行政村,主要就热区水果病虫害防治,芒果栽培技术,香蕉栽培技术,家畜的饲养管理,动物疫病防治,冬早蔬菜栽培技术,水稻高产栽培技术等做培训,培训农户500余人次;东西部协作上海帮扶援滇项目计划进行农村劳动力人口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种养殖培训,第三方培训公司已深入我镇8个行政村,于11月29到30日针对性开展技能培训,培训农户500余人次。
(三)压实工作落实不松懈,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筑牢“监测防贫线”。我镇在对辖区内农村常住人口实现全量化、网格化、常态化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农户主动申报、“三支队伍”进村入户监测、县级部门大数据筛查”三种方式,每月对各村辖区农户,对标“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开展动态监测。及时发现“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出现重大变故及收入骤减、支出骤增或突发严重困难等可能导致返贫致贫的农户,启动风险预警程序,开展入户调查、分析研判,及时落实低保、医疗救助、急难救助和临时救助等帮扶、救助措施。今年1—12月,全镇累计收到964条预警信息,镇、村两级及时开展全覆盖核查和分析研判;结合本次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全镇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共有31户114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22户66人,边缘易致贫户6户35人,突发严重困难户3户13人),并对风险消除的142户818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19户701人,边缘易致贫户23户117人)“三类人员”持续跟踪监管,确保脱贫成效的稳定性。
二是织密“帮扶措施网”。我镇综合运用民政低保、临时救助、“精准防贫保险”等途径实施综合性、叠加性救助。今年1-12月共发放临时救助350户1556人,总计64.26万元;新增低保35户68人(其中A类7户11人、B类24户47人、C类4户10人);积极申请“精准防贫保险”,截至目前,共理赔4人次21549.11元(其中:因病理赔3人次9549.11元、因意外事故理赔1人次12000元)。同时,自政府救助平台推广使用以来,我镇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民小组长等积极向群众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的使用方法,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救助渠道。截止2021年12月,我镇在政府救助平台申请量为76件,办结76件,办结率约为100%。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3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3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办公经费总体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32万元(本级财力16.3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办公经费总体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3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办公经费总体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人员经费支出14.8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4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208(类)05(款)05(项)2022年预算数为1.72万元,主要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二)208(类)11(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0.82万元,主要适用于行政单位单位医疗保险费。
(三)比2021年新增221(类)02(款)01(项)主要适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县级无此项预算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县级无此项预算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县级无此项预算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浪堤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19万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民政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浪堤镇财政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20人次,与上年对比减少1次。
减少变化原因:依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减少不必要接待,压缩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浪堤镇财政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此项预算内容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月1日,浪堤镇财政所国有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500100111
附件【190909006红河县浪堤镇财政所20220318012252210.xlsx】
附件【红河县浪堤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重点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