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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xzfbgs/2024-00302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公安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31300000  

 

 红河县公安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县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县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    

(三)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组织部门和县委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四)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承担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五)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依法开展公安机关警务督查工作,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全县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六)负责依法承担的全县公安机关刑罚执行工作和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管理红河县看守所、红河县拘留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七)负责管理全县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红河县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    

(八)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行动技术侦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的建设、推广和应用。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九)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侦破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指导、监督和管理本县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工作,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    

(十一)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十二)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侦查和处置治安案件、暴力恐怖事件、骚乱以及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负责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十三)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按规定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警卫。查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负责对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消防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指挥武警红河县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红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公安局设18个内设机构、2个监管场所(看守所、拘留所)和13个乡(镇)派出所。    

分别是:    

1.综合管理机构4驻局纪检组政治处 (加挂警察公共关系办公室牌子)警务保障室技信息化大队    

2.执法勤务机构14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法制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警务督察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红河县公安局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反恐怖大队巡特警大队森林警察大队    

3.监管场所2个:红河县看守所红河县拘留所    

4.派出所13个:迤萨派出所甲寅派出所乐育派出所浪堤派出所阿扎河派出所垤玛派出所大羊街派出所架车派出所宝华派出所洛恩派出所车古派出所三村派出所石头寨派出所。    

 

)重点工作概述    

1以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为首要任务,打赢系列安保会战    

一是强化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建党100周年、COP15等敏感节点,通过技术手段、人力情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强化情报信息搜集分析研判,提升工作预警能力。二是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监管。三是严防颠覆渗透活动。四是守住暴恐案件发生底线。    

2以做好主责主业为根本任务,实现打防管治新突破    

一是打击效能全面增强严打侵财类违法犯罪严打跨境违法犯罪严打毒品违法犯罪严打枪爆违法犯罪严打交通违法犯罪严打火灾及其他森林案件    

二是防控工作成效显著盗窃案件防范取得重大成效电诈防范取得新突破命案防范取得重大成果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是管理责任有效落实管好重点人员。紧盯两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的管控。管好重点部位。深入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扎实开展护苗专项行动,规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常态化护学岗,全覆盖安装校园一键报警装置,进一步筑牢了校园安全网。深入开展公共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全面整改、全面督导专项工作,对全县重点行业场所开展全覆盖清查    

四是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优势,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力把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3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要保障,筑牢公安工作根基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本着厉行节约,确保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    

二是强化装备、资产管理建设。将由省厅警务保障部统一组织采购的176套新型单警装备配发给全局民警,新购30台执法记录仪均及时配发到各执法办案部门按照优先保障基层的原则,将在公安部警采中心采购的12辆执法执勤车辆配发12个乡镇派出所严格落实每位民警的安全防护措施,向全局民警辅警累计发放口罩10750个、次氯酸钠消毒液60Kg,防护服192套、红外体温计46支、手套200双、护目镜6个、酒精138支、免洗洗手液115瓶等。加强局机关大院食堂、办事大厅及派出所窗口的定期消毒工作,为民警提供安全办公环境。稳步推进办案中心建设改造工作,完成4个新建乡镇派出所办案场所建设的基础上,即将对局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案件管理中心、以及8个派出所办案场所进行改造升级    

三是强化视频监控立体防控网建设维护。将社会各类监控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监控平台对接,共接入平台监控2000余路,其中推送州综治平台1800余路,完成全年政法综治监控资源目标任务。与通信运营商建立巡检、巡查长效机制,发现传输隐患及时协商处理,确保视频专网传输正常,截至目前未出现视频专网传输中断的情况,4类前端设备在线率均高于全州基准率。    

4以加强队伍建设为重要支撑,侨乡公安形象更加美誉    

一是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五个更加深化学习教育,上好党史学习教育第一课、理论学习必修课、红色传承初心课,用理论武装头脑、滋养初心。    

二是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结合开门纳谏座谈会,以科技惠民办实事、破案追赃办实事、护校安园办实事、优化服务办实事为重要抓手,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围绕红河县公安局我为群众办实事24具体举措,窗口设立服务咨询引导员,推行汉语+少数民族语言双语服务,服务群众12000余人次。组织开展送考下乡便民服务活动7期,为群众受理摩托车驾驶证申领4018笔,为群众节约食、住、行等费用200万余元。    

三是扎实推进从优待警。开展建党10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发放光荣在党50纪念章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4个、优秀党务工作者5人、优秀共产党员14人。受县委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优秀共产党员3人。在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中被州局表彰成绩突出集体三等功1个,个人嘉奖1人。五强党支部1个,十星党员”2人,优秀党务工作者2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0人,其中:行政编制18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8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 34人。    

车辆编制38辆,实有车辆335辆新购车辆未交货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496.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96.6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拨款收入126.8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96.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96.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拨款收入126.8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调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96.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9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6.66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6.8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调整项目支出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2040201)支出3824.74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支出321.47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160.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责人员医疗保险支出住房保障2210201支出190.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20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74.15万元,较上年减少0.44万元,下降0.5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公安局2022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公安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较上年2.81万元减少0.31万元,下降11.0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减少原因一是根据2021年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情况,合理安排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公安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1.65万元,较上年71.78万元减少0.13万元,下降0.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65万元,较上年减少0.13万元,下降0.18%。共计购置公务用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8辆。    

减少变化原因车辆更新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县级资金预算项目0个,预算项目资金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为:绩效目标情况项目预算公开表。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支出口径: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参公的事业单位    

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聘用辅警工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6.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119.68万元对比增加6.76万元增加5.65%,主要原因是保障单位运转正常。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红河县公安局国有资产总额3834.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6.16万元,固定资产3490.43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7.6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14.35元。其中固定资产比上年增加1973.63元。处置车辆17辆,账面原值251.35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31300111      

     


附件【附件2.doc
附件【180060红河县公安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