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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0636-449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732900000

 

 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林业和草原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林业和草原2022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红河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红河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红河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州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6)有关职责分工。与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林业和草原局内设有:1.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2.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造林绿化股;3.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资源林政法规;4.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防火办;5.生态公益林管护中心;6.红河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中心(加挂红河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牌子);7.红河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加挂红河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服务中心牌子);8.红河县退耕还林(草)办公室;9.红河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10.红河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 11.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项目建设,推进干热河谷综合保护开发。强化项目的引领作用,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一是加快推进投资9.9亿元的红河县林业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工作。二是持续推进山地未来创新中心建设,打造科技示范引领新高地。

2)严格森林资源管理,助推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一是在实施“林长制”机制上落地见效。根据省州林长制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层层建立林长制,形成“一林一长,一山一策”的工作机制,构建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五级林长责任体系,将林长制落到实处,形成“党政共治共管”的林草管理新格局。二是“铁腕执法”,全面提升依法治林水平。持续开展森林资源管护、资源综合执法、森林草原防灭火、自然保护地管护、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古树名木保护、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行动,管护好全县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聚焦推进森林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督查利剑作用。有效组织开展森林督查、打击毁毁林种桉树、违法侵占破坏湿地资源等专项执法行动。聚焦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一步压实资源保护责任。统筹协调落实好森林草原火灾防灭一体化管理机制,扎实做好森林草原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病虫害。聚焦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落地见效,稳定天然林资源总量。聚焦加强湿地保护恢复,进一步巩固湿地保护。通过有力的举措,守护好绿水青山,助推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

3推进国土绿化与林业产业发展,助推打造绿色食品牌。一是加强与“国土三调”搞好对接,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科学安排绿化用地,充分利用坡地、荒地等可用空间开展国土绿化,实现落地上图精细管理,精准上图到地块,确保资金计划与图斑管理同步到位、同步实施,解决好国土绿化“在哪种”的问题。充分利用干热河谷适宜绿化空间开展国土绿化,坚决打好生态脆弱区增绿扩绿攻坚战。同时,实施森林抚育和质量提升工程,确保国土绿化成果持续巩固。二是抓实城镇面山通道绿化工程,有效衔接红河州“十四五”城镇面山通道绿化规划实施红河县林业生态修复项目,确保持续有效推进全县城镇面山通道绿化工程的实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09.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09.1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2年的预算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9.48万元,主要少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对的人员经费预算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09.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09.1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9.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2年的预算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9.48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对的人员经费预算数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09.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0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9.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人员调整,人员减少,相对应的人员经费预算数减少;项目支出10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是相同的。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0.92万元;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0.48万元;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支出74.81万元;208(类)99(款)99(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支出4.34万元;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支出12.96万元;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支出29.25万元;211(类)04(款)99(项)其他自然生态保护预算支出100.00万元;213(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预算支出190.72万元;213(类)02(款)04(项)事业运行预算支出341.62万元;213(类)02(款)34(项)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预算支出5万元;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49万元。

主要减少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对的人员经费预算数减少。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此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红河县马帮侨乡森林公园绿化管护。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15万元,较上年13.48减少了0.33万元,下降2.4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林业和草原局2022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5万元,较上年1.5万元减少了0.15万元,下降1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338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认真履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80万元,较上年11.98万元减少了0.18万元,下降了1.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0万元,较上年11.98万元减少了0.18万元,下降了1.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马帮侨乡森林公园的建设,使广大群众对森林风景资源进行保护和开发利用、建设管理有了初步认识。有效促进多样化的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有力地促进了生态建设和自然保护事业的发展,在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户外游憩,为社会提供良好森林游憩服务,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态文化、人居环境和健康消费需求。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行政运行2110499款指:反映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3、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

4、“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662.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6.54万元,固定资产383.1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7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8.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9万元流动资产减少735.53无形资产减少0.0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900732900111



附件【110006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0315091802918.xlsx
附件【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