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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064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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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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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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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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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8300000
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县党史和地方志工作规划;督促、指导全县党史和地方志工作。负责党史研究工作,组织编写出版《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历史》等党史基本著作及专门著作;指导乡镇党史研究,审定乡镇党史资料。负责地方志编纂工作,组织编纂出版《红河县志》及重要专业志;指导乡镇志和部门志、专业志编纂,审定乡镇志和部门志、专业志。负责史志资料征集编纂出版工作,每年编纂出版《中共红河县委执政纪要》《红河县年鉴》等。负责红河县文献古籍征集整理出版工作,研究红河县历史。负责宣传教育工作,开展革命遗址保护相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委党史研究、省志办,州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交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设有:综合科、党史研究和党史资料科、地方志和年鉴编纂科、宣传教育和理论信息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编纂工作。按时完成《红河年鉴》(2022年版)公开出版;按时完成《中共红河县委执政纪要》公开出版,完成《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历史(第二卷)》的公开出版,配合好上级部门做好脱贫攻坚志书的编辑出版;同时,继续加强对部门志编纂的指导,不断丰富红河县史志成果。
2.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在全面提高学习成效上下功夫,对干部职工开展理论、编纂技能培训。加强党支部建设,定期组织党员活动,不断增强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先争优。
3.社会事务。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积极深入挂联村开展巩固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挂钩帮扶工作。
4.史志成果“七进”。积极开展史志成果“七进”宣传活动,切实发挥党史、地方志教化育人的作用,开展一次送书活动。
5.其他方面工作。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抓好工会、老干部、档案管理、意识形态、保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推行语言文字规范等工作,实现办公规范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编制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数0辆,实有车辆数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3.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3.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性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191.28万元对比减少17.63万元,减少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因病死亡减少一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3.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收入173.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3.65万元(本级财力173.6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入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性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191.28万元对比减少17.63万元,减少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因病死亡减少一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3.6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6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63万元,减少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减少,编纂出版刚性任务同比相等,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31(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140.7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65.5万元较少24.75万元,主要是2022年在职人数减少1人,编纂出版同比减少1项微视频制作。
2.208(类)05(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0.2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年度公用经费,未做调整。
3.208(类)05(款)02(项)2022年预算数为0.0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减0万元,主要是事业退休工资支出,未做调整。
4.208(类)05(款)05(项)2022年预算数为14.74万元,2021年预算数为16.5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7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5.210(类)11(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8.1万元,2021年预算数为8.9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6.210(类)11(款)02(项)2022年预算数为0.03万元,2021年预算数为0.0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主要是事业医疗保险支出增减未变动。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未编制此项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未编制此项预算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未编制此项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项,采购预算资金7.96万元。其中: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支出类型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量6,金额7.96万元,采购方式为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一般公用经费。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数比2021年预算数7.68万元减少4.6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履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公务接待费用逐年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2年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万元,较上年减少4.68万元,增长60.9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60人次。减少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坚持履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公务接待费用逐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我单位未配置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县级资金预算项目2个,预算项目资金2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为:年鉴出版印刷费10万元;执政纪要出版经费1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项目预算公开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是对政府财政收支的数目、性质、用途、关系和过程进行全面而准确地记录与整理的程序和方法,它是预算执行情况的客观而直观的反映。
2.政府会计准则:为了规范政府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办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7."三公"经费,指我办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9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行经费。较上年预算执行数37.54万元减少2.55万元,减少变动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三)财政管理专户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资产总额 16.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0.32万元,固定资产 16.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 19.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 0.57 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 2021 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 2022 年 1 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8300111
附件【180053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22年预算公开表20220310040244284(整改后).xlsx】
附件【红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