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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0700-099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47000000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拟订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管理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省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4.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15.统一领导和管理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自然资源空间规划股、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保护股、自然资源调查测绘管理股、矿政股、地质勘查管理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费。2个中心即: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13个乡镇自然资源所即:迤萨、浪堤、乐育、宝华、甲寅、架车、阿扎河、洛恩、车古、大羊街、石头寨、垤玛、三村自然资源所。

)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进一步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和乡村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要求,分步骤有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红河州红河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作为专题纳入空间规划一并编制完成。

二是通过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指导乡镇做好村庄建设规划管理工作。据省州要求,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在完成2021年度30个行政村任务数后,接续开展2022年度33个村庄规划编制任务;持续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规划方案、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有序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衔接管控以及相关规划服务工作;持续指导乡镇做好村庄建设规划管理工作,配合各乡镇和农业农村局开展乡村规划许可工作,进一步提高各乡镇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率;严格落实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改革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杜绝增量,规范存量,强化管理的原则,协助县两违办做好县城规划区两违历史遗留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三是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坚守耕地红线,规划并实施土地整治(提质改造)、生态修复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工作。继续抓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加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力度,提升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协调统一,进一步切实有效开展国土综合整治、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哈尼梯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作同时按照《云南省深度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跨省调剂项目复垦验收挂图督战行动方案》要求,确保2021年底全部完成增减挂钩项目工程验收。

四是加强落实耕地保护措施。进一步做好大棚房问题农村乱占耕地问题矿产资源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整治工作,巩固整治成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耕地保护,依法严肃查处违规侵占耕地、破坏耕地、撂荒耕地等现象,持续遏制耕地非农化倾向,严格整治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加大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的管护力度。

五是继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巩固现有搬迁、治理项目成果,继续坚持积极治理、合理避让、安全第一,的原则,推进红河县县城莲花家园小区滑坡应急治理工程(二期)工作;继续实施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项目,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取得实效。坚持群测群防与科技手段并重,努力提升精确预警能力和地质灾害信息化水平,加快普适型监测预警仪器系统建设和使用,进一步强化预警科学性、及时性、准确性。   

六是按要求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工作,确保各类建设项目及时落地,按期开工建设;加大批而未供土地的处置力度,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的清查和盘活力度。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加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管理,坚持严格的供地制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七是根据《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国家 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文件的通知》(红自然资发〔2021〕1号)文件要求,采取边整合、边入库的方式,将林权登记数据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统一管理,并将整合完成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登记数据汇交省厅。

八是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生产过程和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依法落实测绘质量监管,严格按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定,强化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保密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加强测量标志巡查和保护管理,加快三调后续收尾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1事业编制62人。在职实有5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8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63.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63.2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0.14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0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减少9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9.3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0.5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63.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63.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3.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0.14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0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减少9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9.3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0.5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63.2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6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3.2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14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0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减少9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9.3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0.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5012022年预算数为0.68万元,022022年预算数为0.04万元,052022年预算数为76.33万元。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1011012022年预算数为22.7万元,022022年预算数为19.37万元。

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2001012022年预算数为340.86万元, 502022年预算数为227.52万元,092022年预算数为5万元。

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2406012022年预算数为17.95万元。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99992022年预算数为3.39万元

6.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2022年预算数49.37万元。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20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10.22万元,较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0.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2022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4.1万元,较上年减少1.55万元,下降27.4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5次,共计接待1030人次

较上年减少1.55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次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12万元,较上年增加1.48万元,增长3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2万元,较上年增加1.48万元。增加原因为项目增加,公务用车使用量增加,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63.2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14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0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减少9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49.3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0.55万元。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红河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9481.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414.48万元,固定资产67.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4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9.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47000111



附件【附件2.doc
附件【050004红河县自然资源局2022031108370399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