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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07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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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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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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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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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统计局2022年预算公开
附件1
红河县统计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4.组织全县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县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县属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6.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7.组织并管理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统计业务培训工作。
8.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计法规检查股、综合核算业务股、农业经济综合统计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服务全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的目标开展工作,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深刻把握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方向,按照“政治建统、业务立统、实干兴统、依法治统、队伍强统”的工作思路,突出“服务提质年”主题,持续锻造提升监测预警、分析服务、协调联动、法治监督能力,在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好统计服务保障上体现政治使命担当。
1.认真抓好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工作
紧密协调有关主管部门抓好拉动GDP增长的主要支撑要素的统计监测工作,形成政府经济运行分析联席会议制度,统计部门通报每月工业、投资、贸易、财政、金融、服务业等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行业主管部门对经济运行形势进行研判,做好同比、环比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突发的各种不利因素及问题,会商解决突出问题,便于县委县政府及时制定决策。
2.坚定不移推动统计服务反映高质量发展
围绕高质量发展,认真分析研究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聚焦壮大实体经济、县域经济、乡村振兴战略、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聚焦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创业创新的新变化,聚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新服务的发展演变,加强对经济运行趋势的预测研判,切实提高预测研判水平和服务能力,为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量化依据和重要参考。据实做好投资项目和达到“四上”标准企业的纳统和入库工作。
3.持之以恒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围绕“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增长”,着力强化统计执法力度,确保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全力做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全社会了解、熟悉、遵守并维护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严肃追究违法责任。
4.坚持不懈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以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基层统计机构,优化县乡管理机制,努力改善基层工作条件,保障基层统计人员待遇,切实解决统计基础薄弱的问题,推动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从乡镇、企业和部门三重发力,重点打通乡镇统计信息内网,规范村级统计制度;持续开展统计诚信企业创建,完善企业统计工作台账,推动失信企业依法公开;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发挥部门优势,联合开展经济运行与发展趋势分析与调研,共同为全县经济发展献计献策。
5.做好住户调查工作
加大对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监控力度,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反映我县城乡居民收支状况,更好地满足统筹城乡发展和改善收入分配格局的需要,确保源头数据客观真实反映县域经济运行情况。按照省、州的安排,做好电子记帐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1.2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社会保障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1.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1.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1.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社会保障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81.2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8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社会保障支出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0。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行政支出2010501款223.07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款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款25.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款1.2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款7.0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款7.15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款16.74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万元,较上年减少7.7万元,下降7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统计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统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1次,共计接待503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统计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7.7万元。下降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统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1.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费、交通费、接待费。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县统计局资产总额68.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61万元,固定资产37.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1.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1000111
附件【附件2.doc】
附件【180008红河县统计局2022031110075461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