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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0714-611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31600000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

预算公开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实施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促进城乡就业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跨地区流动就业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宣传贯彻城乡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农村社会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等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管理社会保险基金。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障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式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贯彻执行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督促指导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审核、管理工作。

8.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政策,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及实施意见,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

9.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2年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即:政府机关1个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设有4个,即:红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红河县社会保险中心;红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红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各项工作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1)加强事业单位管理,不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2021年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个岗位10人,经网络报名,报名总数为981人,审核通过911人,成功缴费799人。经过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程序后,实际招聘9人。

严格落实人事调配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人事调配工作,充分发挥人事管理宏观调控职能,严格执行人事调配的有关规定,严把人员进口关,严禁违规进人和逆向调动。共办理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手续132人,其中:调往外县102人(其中:南部六县16人、北部县市73人、州级单位13人),外县调入9人,县内调动43人。办理借调手续14人。

认真落实工资政策。联合财政、教育、卫生等部门认真考核核定2020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按时按质完成2020年度工资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认真开展了2021年度全县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资正常晋升工作。

强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手续763人,办理职务任免手续4人,批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合同27人,批复行政开除2人。

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审核事业单位5028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其中专技人员4521人,职员326人,事业工人181人,机关工人121人,审核结果优秀率控制在省州规定的范围内。

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工作。积极做好职称评审工作,加强职称评审最新政策精神的宣传和解读,不断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年内成立中级职称评委会1个,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1个。召开教育、工程、农业技术初级职称和教育中级评审会,对符合参评条件的人员进行了资格评审。审查上报各系列委托评审材料。全年审核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1人、提交评审50人;审核申报中职161人、提交评审161人,中评委通过行文确认资格124人;审核申报初级341人、提交评审314人,初评委通过行文确认资格304人。

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和流动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的待遇进行提高和兑现,并关心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2021年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0,91日已报到上岗。2021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学籍档案1290份,传递流动人员档案291册,查阅流动人员档案305人次。截至目前保存档案数量6310份。

2)抓就业服务,确保就业形势稳定。

落实就业政策,改善服务体系。始终把就业工作放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首位,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把稳就业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的关键措施,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等各类群体的就业岗位,集中力量抓好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创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841人,完成任务数800人的105.1%;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11人,完成任务数100人的111%;就业困难群体就业63人,完成任务数60人的105%。全县开发公益岗位5719个,其中乡村公岗2783个,生态护林员2214个,光伏公岗592个,城镇公益性岗位160个。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4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2%,控制在了5%的目标以内。

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本领。坚持以培训促转移,以技能促就业的思路,因地制宜、因才施教,探索推进培训+见习+就业的培训模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农村劳动力各类培训60630302人,完成任务数25680人的118%,(开展脱贫劳动力培训13401人,完成任务数11230人的119.33%。)其中,引导性培训47823854人,技能培训1296448人,(开展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3028人,完成任务2950人的102.64%)。培训内容涵盖:焊工、乡村电子商务、菌类种植培训、果蔬种植及加工培训、民族歌舞表演培训、民族刺绣、畜禽疾病防控、芒果栽培、SYB培训、花椒栽培、林地茶叶种植管护、核桃种植等各种项目。2021年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参加职业资格培训66人,其中,中级工培训4人、高级工培训38人,技师24人,新增高技能人才62人,完成任务数60人的106%

加强劳务输出,促进返岗就业。针对疫情期间存在的部分劳动力不愿外出、害怕外出、担心外出等情况,主动对接广东、上海等我县农民工主要务工城市,积极同县级劳务派遣公司、驻外劳务服务工作站开展合作,通过现场招聘、网络招聘等形式,努力搭建全县劳务网络,加强劳务输出,进一步推进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9034人,完成任务数125900人的102.49%,其中:省外转移就业27500人,完成任务数26900人的102.23%,县外省内转移人64195人,县内转移37339人。新增转移就业3553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53319人次,完成任务数52100人的102.34%,其中:省外转移就业14237人,完成任务数13100人的108.68%,县外省内转移就业24547人,县内转移就业14535人。实现劳务收入27.04亿元。

加强创业扶持,促进创业就业。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落实力度,继续为下岗失业人员、复退役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脱贫人口提供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带动脱贫劳动力自主创业就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65人,发放金额9487万元,完成任务数465人的100%,带动就业942人,其中:就业经办机构发放190人,发放金额3775万元;发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288人,发放金额5552万元,完成任务数288人的100%,带动就业576人,其中:就业经办机构发放58人,发放金额1085万元。

3)提高服务水平,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县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6566人,其中:参保职工5180人,完任务数5032人的102.94%。应征缴1829万元,实缴1644万元,养老保险累计欠费1421万元(其中历年欠费1230万元,补缴120万元,新增欠费310万元)。清缴养老保险历年欠费221万元,完成任务数104万元的212.5%;共发放养老金3734.86万元。共办理符合退休政策的退休人员1386人。

失业保险。全县参加失业保险7508人,完成任务数7366人的101.93%。实际征缴330.53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62.77万元。帮助失业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8.67万元。                              

工伤保险。全县参加工伤保险11296人,完成任务数11270人的100.23%。当年受理工伤事故1616人,上年接转66人。征缴173.23万元,工伤待遇支付298万元。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71190人,完成任务数173451人的98.69%。本年实际缴费133687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122918人,符合参保77599人,参保77599人,参保率10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7533.26万元,支出4308.63万元,累计结余22926.32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县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8264人,其中:在职6271人,完成任务数6158人的101.84%,离退休1993人。机关事业单位基金征缴收入10546.86万元。共发放资金10137.65万元。

4)加强执法维权,创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维护劳动者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根治欠薪工作部署安排,全面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一是集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月活动,张贴宣传海报80份,悬挂宣传标语10条,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咨询人次150人次,开展现场培训11场,培训人数200余人。二是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日常巡查52次,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39个,涉及农民工3000余人。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27件,追回农民工工资共计867万元,涉及农民工604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11份;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件,涉及农民工73人,涉及金额223.27万元。三是严格落实六制一金一表制度,39个在建项目均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除红河县高级中学项目外(整改中),其余38个项目均已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39家施工总承包企业均实行了总包代发工资和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四是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全县39个在建项目已全部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金账户余额2813.71万元。已依法设立了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专用帐户,筹集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100万元。五是及时处理平台转办线索案。共处理各类平台转办线索108件,其中,省信访信息系统转办6件,国家欠薪平台转办36件,12345平台转办11件,12333平台上级转办55件,已办结108件,办结率为100%

做好信访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信访条例》。共接待来信来访人员21人(次),其中:来信7人(次),来访人14人(次)。来信来访已全部按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给予答复和调查核实后给予书面答复。接受理劳动争议案1起,调解1起,调解成功1起,调解成功率达100%,仲裁结案率达100%

2.存在的问题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有待完善。由于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体超编,上级批复新招录人员逐年减少,加之外调人员及退休,乡镇政府及县级部门空编增大,县内人员调配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质量有待提高。村级劳务合作社名存实亡、劳务服务机构散小弱、劳动者总体受教育年限低、省外就业人员较少,转移就业仍然以亲友帮带和自发外出就业为主,组织化程度低,整体就业质量有待提高。

3)社会保险待遇领取管理压力大。由于对服刑、死亡及失踪人员信息掌握不及时,不时会出现多领、冒领待遇的问题,且追缴难度较大,社会保险待遇领取管理存在一定的压力。

4)欠薪隐患仍然突出。由于项目报送不及时、六制一金执行不到位,欠薪隐患仍然突出,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时有发生。

3.2022年工作计划及措施

1)扎实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就业这一六稳”“六保各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未外出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全面摸清家庭情况、就业愿意、生产发展需求各细节,多措并举强化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力争确保每一户有劳动力家庭至少1人稳岗就业,努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统筹推进全县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完成9个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县级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22年内开工建成。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干管权限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动、公开调配工作。进一步做好违规借调事业单位人员的清理和规划。统筹协调事业单位和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

3)不断提高城乡社会保障水平。持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加大扩面工作力度,确保参保率不低于95%。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对确有缴费能力而不缴费的企业,进行缴费专项监察,使基金按时、按量征缴入库,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功效,积极促进失业职工再就业。

4)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管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切实发挥三方协商机制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劳动监察信息化管理建设,不断健全与综治、公安、工会、司法等部门的维稳联动机制。加大仲裁机构和人员建设力度,提升仲裁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完善信访制度,设立便捷途径,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39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852.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52.1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2.06万元,增加1%,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852.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52.1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52.13万元(本级财力6852.1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为685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2.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2.06万元,增加1%,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852.1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85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2.1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人员减少5人以及年末财政收回结余。项目支出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5.47万元,行政运行447.1万元,事业运行129.09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07.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7.03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2251.43元,事业单位离退休3714.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37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4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9.6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7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32(款)01(项)预算数为447.1万元,2021年预算数为528.8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81.73万元,主要是2020年行政调出4人退休2人,人员工资、经费支出减少。

2.201(类)32(款)50(项)预算数为129.09万元,2020年预算数为154.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5.41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调出2人工资、经费贴减少。

3.201(类)32(款)99(项)预算数为107.78万元,2021年预算数为112.7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4.93万元,主要是年末财政收回结余。

4.208(类)05(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2251.43万元,2021年预算数为2170.1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49.64万元,主要是2022年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

5.208(类)05(款)02(项)2022年预算数为3714.76万元,2021年预算数为3598.6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16.0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

6.208(类)05(款)05(项)2022年预算数为73.37万元,2021年预算数为79.0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5.67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出。

7.208(类)05(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35万元,2021年预算数为3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万元,主要是2022年享受企业独生子奖励女人员增加。

8.208(类)99(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2.47万元,2021年预算数为2.6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18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人员调出。

9.210(类)11(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29.64万元,2021年预算数为31.9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3万元,主要退休2人,经费减少支出。

10.210(类)11(款)02(项)2022年预算数为10.77万元,2021年预算数为11.5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76万元,主要人员减少。

11.212(类)99(款)99(项)预算数为2万元,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2022年预算数为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万元,主要是2021年未列支此款项。

12.221(类)02(款)01(项)预算数为47.22万元,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2022年预算数为47.2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7.22万元,主要是2021年未列支此款项。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万元,较上年减少0.63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增减变化原因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万元,较上年减少0.63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64次,共计接待672人次。增减变化原因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增减变化原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贷免扶补:从2009年起,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为首次创业人员在云南省自主创业提供贷款支持、税费减免、创业服务、资金补助等方面的扶持措施。

2.小额担保贷款:以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待就业人员从事创业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包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5.4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9.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3.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委托业务费减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1837828.67其中流动资产3564751.87 元 固定资产3057773.3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 在建工程5215303.5 ,无形资产0元 ,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45014.8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431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80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3000元 。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31600111

 


附件【附件1:重点项目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人社局) - 副本.docx
附件【140006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031509425407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