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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5952-406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14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8年预算公开说明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8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级)

第三部分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是中共红河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党委部门,其主要职能如下: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有关指示,向县委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做好无党派人士和民主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工作。受县委委托,向党外代表人士通报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有关精神。

3、贯彻落实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4、贯彻执行党的对外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开展以祖国和平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涉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工作。

6、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和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重点联系和做好有代表性的党外高中级知识分子工作,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为县委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8、负责指导乡镇党委统战工作,协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受县委委托,领导县侨联党组,指导侨联工作。

9、负责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研究、宣传和信息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机关现设5个内设机构,即综合科、台湾事务办公室、干部科、工商经济科、信息中心.

(三)主要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一政治任务,组织统一战线七支队伍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从建水民族众多、宗教俱全、海外侨胞众多的实际出发,团结引导广大统战成员致力于寻找最大公约数,共同谱写中国梦的建水篇章,画出最大“同心圆”。

2、进一步推进《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贯彻落实。切实引导统一战线成员坚持“四个自信”,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团结、奋进、开拓、活跃的局面,为推动建水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广泛的力量支持。

3、广泛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宗教政策和法规宣传,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使宗教界人士正确理解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努力维护我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

4、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大力贯彻落实各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民族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保障、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为重点,进一步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切实打牢各民族同步实现小康社会的物质基础,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设。

5、加强非公经济统战工作。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大力支持非公经济企业转型升级,引导非公经济人士“爱国、诚信、守法”经营,在“万企帮万村”等活动中发挥作用、有所作为;主动为非公经济服务,在推进非公经济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提质增效上下功夫,从投资环境改善、促成、优化、整合上做好文章。

6、构建服务平台推动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加强与港澳台海外各类人士的联系,不断加强侨联、台办工作,努力为台资、侨资等企业参与县域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畅通沟通联系渠道,凝心聚力,助推发展。

7、进一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推动建立和完善党外代表人士培养、推荐、使用制度,落实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制度,会商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实职安排、社会安排及荣誉安排;发挥好知联会平台作用,在载体支撑、方式创新、活动效果上再加力、再提升。

8、团结引导统一战线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努力推进协商民主建设,支持无党派人士加强协商能力建设,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政协协商等各种形式的协商。组织引导非公经济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成果,建立跟踪机制,着力加大调研成果转化运用的力度。

9、进一步强化统战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作风建设,强化“七支队伍”教育培训,增强理论自信、道路自信、文化自信和制度自信,提升统战系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增强统战系统干部队伍自身活力,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能力要求。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财政形势,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反对铺张浪费,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改革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原则,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从严控制和降低各项支出。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

(三)总体思路

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科学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0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1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中共县委统战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0.59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60.59万元,其中:基本收入160.5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项目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基本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5.43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人员增加,单位运行经费增加。

支出为16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5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15.43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人员增加,单位运行经费增加。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5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43万元,其中基本支160.59万元,出项目支出15.4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34(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03.0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76万元,主要是业务费专款和配套资金支出减少。

2.201(类)34(款)50(项)2018年预算数为7.1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7.12万元,主要是新进事业人员1名事业经费支出增加。

3. 201(类)34(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万元,主要是其他统战工作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4.208(类)05(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0.2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3.37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统计支出增减。

5.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17.1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7.14万元,主要是上年该款未纳入我单位预算。

6.210(类)1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6.8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19万元,主要是人员增资医疗费增加。

7.210(类)11(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0.6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61万元,主要是新进事业人员1名事业医疗费支出增加。

8.210(类)11(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0.2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23万元,主要是上年该款未纳入我单位预算。

9.221(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0.2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2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60.59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160.59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20.79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7.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4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60.59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4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8年基本支出160.59万元,财政拨款16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0.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20.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86万元、津贴补贴46.68万元、奖金2.82万元、绩效工资2.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1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3万元、住房公积金10.2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7.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72水费0.09万元、电费0.14万、邮电费0.27万、差旅费0.2万、维修(护)费5.16万、培训费3万、公务接待费0.22万、其他交通费用8.38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8万。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10.2万元、生活补助2.33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8收支总预算160.59万元预算收入160.5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60.59万元;预算支出共160.59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2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4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8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8年收入预算160.59万元,其中:201(类)34(款)01(项)收入103.08万元,占64.19%与上年对比减少2.76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业务费专款和配套资金支出减少;201(类)34(款)50(项)收入7.12万元,占4.43%与上年对比增加7.12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新进事业人员1名事业经费支出增加201(类)34(款)99(项)收入5万元,占3.11%与上年对比增加增加5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其他统战工作运行经费支出增加;208(类)05(款)01(项)收入10.28万元,占6.4%与上年对比减少13.37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统计支出增减;208(类)05(款)05(项)收入17.14万元,占10.67%与上年对比增加17.14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上年该款未纳入我单位预算;210(类)11(款)01(项)收入6.85万元,占4.27%与上年对比增加0.19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增资医疗费增加;210(类)11(款)02(项)收入0.61万元,占0.38%与上年对比增加0.61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新进事业人员1名事业医疗费支出增加;210(类)11(款)99(项)收入0.23万元,占0.14%与上年对比增加0.23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上年该款未纳入我单位预算;221(类)02(款)01(项)收入10.28万元,占6.4%与上年对比增加1.27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0.5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6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34(款)01(项)支出103.08万元201(类)34(款)50(项)支出7.12万元;201(类)34(款)99(项)支出5万元;208(类)05(款)01(项)支出10.28万元;208(类)05(款)05(项)支出17.14万元;210(类)11(款)01(项)支出6.85万元;210(类)11(款)02(项)支出0.61万元;210(类)11(款)99(项)支出0.23万元;221(类)02(款)01(项)支出10.28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类)34(款)01(项)2018年预算数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76万元,主要是业务费专款和配套资金支出减少。

2.201(类)34(款)50(项)2018年预算数较上年执行数增加7.12万元,主要是新进事业人员1名事业经费支出增加。

3. 201(类)34(款)99(项)2018年预算数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万元,主要是其他统战工作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4.208(类)05(款)01(项)2018年预算数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3.37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统计支出增减。

5.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7.14万元,主要是上年该款未纳入我单位预算。

6.210(类)1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19万元,主要是人员增资医疗费增加。

7.210(类)11(款)02(项)2018年预算数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61万元,主要是新进事业人员1名事业医疗费支出增加。

8.210(类)11(款)99(项)2018年预算数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23万元,主要是上年该款未纳入我单位预算。

9.221(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2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本年无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度一致。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统战业务工作培训接待费用增加。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统战业务工作培训接待费用增加。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办公耗材、交通费,数量为0金额0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办公耗材、交通费,数量为0,金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国有资产总额26.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2万元,固定资产6.26万元,其中其他资产6.26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8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2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5.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开展统战业务工作产生费用增加。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县级)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18年州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18年红河县统战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