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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5953-091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14
  • 时效性
    有效

共青团红河县委2018年预算公开说明

共青团红河县委2018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共青团红河县委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共青团红河县委部门(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级)

第三部分共青团红河县委部门(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是发挥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党的事业教育、团结和带领好青年。引导青年坚定信念,刻苦学习,奋发成才,使广大青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锻炼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是发挥好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好青年事务。参与社会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政府委托的有关青年工作事务,指导和帮助青联、学联、少先队等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

三是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反映青年的意愿和呼声。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发挥青年利益的社会代表作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共青团红河县委部门(单位)设有:1个办公室、1个财务室,独立核算机构数为1

(三)主要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抓住五四、六一节日契机组织各乡镇、中小学团、队组织开展积极向上的青年联谊活动;

继续开展希望工程扶贫助困行动、金秋圆梦助学工作;

做好青年人创业就业培训和贷款工作;

加强非公企业团建工作;

在全县开展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和禁毒、防艾、法治教育宣传活动;

加强脱贫攻坚工作;

认真履行团的职责,开展好团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共青团红河县委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关于深化财税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以现代财政管理理念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全面推进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坚持民生优先,聚焦重点,保证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防范财政资金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评价与结果引用;落实预算信息公开要求,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科学、规范和透明。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共青团红河县委将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公共财政原则。按照“保基本、保重点、保稳定”的要求,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即在确保财政供养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性支出和机构正常运转资金的需要下),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切实保障重点项目支出,保证关系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的民生支出。

二是量力而行原则。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要求,各预算单位要综合考虑当年收支增减因素,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与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相适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做到积极稳妥、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三是统筹兼顾原则。各预算单位要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将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部门预算,并优先消化结余资金,统筹安排各类资金。要根据履行的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资源配置情况,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支出。

四是厉行节约原则。继续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控制会议、出国、车辆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活动等经费支出,严控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标准配置车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五是绩效管理原则。各预算单位要不断增强部门支出的责任意识,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改进预算管理方式,在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应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和实际,对预算的执行过程和完成结果实行全面的追踪问效,逐步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制度,加大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是公开透明原则。各预算单位要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纳入常态化的公开内容,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做好做实基础工作,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范围等事项,依法合规、积极稳妥地公开本部门(单位)预决算信息。同时,要高度关注公开过程中的舆情反映,主动释疑解惑,认真做好相关解释宣传工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共青团红河县委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共青团红河县委部门(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5.33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05.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3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6.39万,主要变动原因为在职职工工资增加,大学生西部计划项目志愿者保险基数上调,相应保险费增加。

支出为10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支出91.91万元,占总支出的87.2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55万元,占总支出的6.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5万元,占总支出的2.8%;住房保障支出3.93万元,占总支出的3.73%;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39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在职职工工资有所增加,大学生西部计划项目志愿者保险基数上调,相应保险费增加。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共青团红河县委部门(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3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29(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91.9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54万元,主要是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2.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6.5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6.55万元,主要原因为此款是2018年新增款项。

3.210(类)1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2.8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09万元,主要原因为提高了行政医疗标准。

4.210(类)11(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0.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8万元,主要原因为次款项为新增款项。

5.221(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3.9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为提高了住房公积金标准。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共青团红河县委部门(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5.32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105.3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6.1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4.88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28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05.3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28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共青团红河县委部门(单位)2018年基本支出105.31万元,财政拨款105.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5.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46.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33万元、津贴补贴20.46万元、奖金0.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4.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44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0.06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差旅费0.09万元、维修(护)费0.07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28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44.28万元(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及保险费)。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共青团红河县委部门(单位)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共青团红河县委部门(单位)2018年收支总预算135.2万元预算收入135.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86万元;预算支出共135.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7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3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红河县委部门(单位)2018年收入预算105.34万元,其中:201(类)29(款)01(项)收入91.91万元,占87.25%,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54万元,主要是商品服务支出减少;208(类)05(款)05(项)收入6.55万元,占6.22%,较上年执行数增加6.55万元,主要原因为此款是2018年新增款项;210(类)11(款)01(项)收入2.86万元,占2.7%,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09万元,主要原因为提高了行政医疗标准。210(类)11(款)99(项)收入0.8万元,占0.76%,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8万元,主要原因为此款项为新增款项;221(类)02(款)01(项)收入3.93万元,占3.73%,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为提高了住房公积金标准。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3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0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29(款)01(项)支出91.91万元,占87.25%,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54万元;208(类)05(款)05(项)支出6.55万元,占6.22%,较上年执行数增加6.55万元;210(类)11(款)01(项)支出2.86万元,占2.7%,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09万元; 210(类)11(款)99(项)支出0.8万元,占0.76%,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8万元;221(类)02(款)01(项)支出3.93万元,占3.73%,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2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8年有新增预算款项。

2.提高了职工工资福利和志愿者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没有发生变动,项目支出都为0万元。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共青团红河县委部门(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共青团红河县委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对比没有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共青团红河县委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没有变化;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17年预算没有变化,主要用于保障到基层开展团工作和到上级参加培训和会议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共青团红河县委部门(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8万元,减少预算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共青团红河县委部门(单位)2018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共青团红河县委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52.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48万元,固定资产7.14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共青团红河县委部门(单位)2018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万元,主要用于5.76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201711月做2018年预算时,共青团红河县委有一辆公车在公车平台使用,但是公车资产还在共青团红河县委,故做了1万元的公车交通费,但在2017年底,接政府通知,已将公车资产划拨到了公务用车平台,在2018年预算执行中,共青团红河县委虽然已做了交通费预算,但是不会使用这1万元资金。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共青团红河县委部门(单位)2018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县级)

共青团红河县委部门(单位)2018州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附件【2018年共青团红河县委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