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县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级)
第三部分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党的建设;
2.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3.参与督促检查县直机关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中心组的理论学习;
4.研究和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探索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新问题、新经验;
5.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6.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设有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三个职能科室。
(三)主要工作
2018年县直机关工委重点工作任务为做好机关党建工作。抓住党建巩固年的机遇,进一步把机关党建工作做得更好。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总方案,根据财政局的指导,按照《预算法》要求,坚持财权与事权匹配,结合县直机关工委实际,按照规定编制了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8年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56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4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为:一是财政未把直属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奖40万元列入预算收入、单位人员相比2017年减少,收入相对减少、退休人员工资转由人社局发放,此项收入减除。
支出为4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2万元,占总支出的75.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万元,占总支出的12.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2万元,占总支出的5.43%;住房保障支出3.15万元,占总支出的7.07%;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为:一是财政未把直属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奖40万元列入预算支出、单位人员相比2017年减少,支出相对减少、退休人员工资转由人社局发放,此项支出减除。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5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1.29万元,其中基本支44.56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3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33.6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46.33万元,主要是直属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奖减少。
2.208(类)05(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0.1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8.55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交由人社局发放,所以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减少。
3. 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5.2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25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列入预算,所以此项支出增加。
4. 210(类)1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2.2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8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所以此项支出减少。
5. 210(类)11(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0.1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13万元,大病医疗保险纳入预算,此项支出增加。
6. 221(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3.1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9万元,人员减少,公积金减少,此项支出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4.56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44.56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9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基本支出44.56万元,财政拨款4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37.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82万元;津贴补贴15.62万元;奖金0.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3、住房公积金3.1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6.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4万元、水费0.03万元、电费0.05万元、邮电费0.09万元、差旅费0.07万元、维修(护)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9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0.79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未有增减变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44.56万元。预算收入共44.5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56万元;预算支出共44.5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2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5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收入预算44.56万元,其中:201(类)31(款)01(项)收入33.62万元,占75.45%;208(类)05(款)01(项)收入0.12万元,占0.27%;208(类)05(款)05(项)收入5.25万元,占11.78%;210(类)11(款)01(项)收入2.29万元,占5.14%;210(类)11(款)99(项)收入0.13万元,占0.29%;221(类)02(款)01(项)收入3.15万元,占7.07%;与上年对比大大减少,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直属机关目标责任奖未被纳入预算、2018年做预算时人员相比2017年减少。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4.5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4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31(款)01(项)支出33.62万元,占75.45%;208(类)05(款)01(项)支出0.12万元,占0.27%;208(类)05(款)05(项)支出5.25万元,占11.78%;210(类)11(款)01(项)支出2.29万元,占5.14%;210(类)11(款)99(项)支出0.13万元,占0.29%;221(类)02(款)01(项)支出3.15万元,占7.07%。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财政未把直属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奖40万元列入预算。
2.单位人员相比2017年减少,支出预算相对减少。
3.退休人员工资转由人社局发放,2018年预算减除了退休人员工资。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我单位2017年和2018年都没有项目支出。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未出现增加/减少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县直机关工委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县直机关工委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县直机关工委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60批次,1600人,接待费开支8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未增加/减少。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同志及乡村级来访同志产生的费用。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21日,县直机关工委国有资产总额12.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7万元,固定资产5.89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县直机关工委运行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较2017年预算执行数增加3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2017年未预算给机关工委工作经费,工作难以开展。2018年上报预算时上报8万,批复3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县级)
县直机关工委2017年州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红河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为我单位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三公”经费,指我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