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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5959-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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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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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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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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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五、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2018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县级政府自身建设及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建设。
2、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县级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
4、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管理工作。
5、指导各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县级机关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的工作协调,对行政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对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考核。
7、负责全局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确保网络运行正常,信息畅通,并及时整理统计、分析上报相关信息。
8、指导并监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业务工作。
9、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政务服务管理局设有:办公室、政务服务股、监督检查股3个股室。
(三)主要工作
1、抓素质提升,深化政务服务。
一是统筹做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活动,找准着力点、找好结合点,切实把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体现在开展工作新局面中;
二是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各项要求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继续做好密切联系群众工作;
三是加强两个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和整体业务水平;
四是抓好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切实将政务服务中心打造成促投资、稳增长重要平台;
五是加强对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为民服务站业务指导工作。
2、抓运行管理,实现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一是推进应进必进工作。做到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
二是积极配合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不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交易流程和工作制度;
三是建立健全各行业各门类评标专家库,加强对专家的培训、考核和监督工作,提高专家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逐步建成一只政治素质高、职业道德好、业务水平强的评标专家队伍,确保评标公平、公正;
四是强化对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运行管理、规范业务流程,确保交易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五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共享。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努力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不断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便利化水平。
一是认真制定《红河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职责职能,要求各单位按实施方案中的任务分解按时按阶段完成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二是在县编办梳理出权责清单,县发改局梳理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后,县政务局积极组织所有涉及的部门和乡镇进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录入。并督促各部门进一步核查和完善录入的政务服务事项,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确保二级深度及以上事项比例不低于本部门事项总数的40%。三是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转发< 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规范全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各部门编制规范的办事指南,并在云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大厅进行公示。四是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17〕68号)要求,积极组织各部门认真梳理立等可取事项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五是按照“一窗受理”要求,在政务平台内设置了民生综合服务窗口、投资中介服务窗口、投资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企业事务综合服务窗口、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窗口,分别梳理出5个综合服务窗口,整合部门事项,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并形成对应服务事项清单。
2017年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已录入事项6729项,二级深度及以上事项比例、核查通过率均达到省上要求。并组织涉及的部门和乡镇召开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工作视频会议,培训指导部门业务审批人员使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展业务审批工作,红河县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至今共审批事项1759件,发布通知公告4条、工作动态31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四大重点,切实保障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各项政策的落实及重点支出需要;从严控制“三公” 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认真遵循“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切实做到部门预算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县级财力相适应。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13张表)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五、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六、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八、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九、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十、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2018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2.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2.2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2.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2.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2.22万元(本级财力192.2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2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行政(类)-2010301(款)”支出,主要反映工资福利的支出、“事业(类)-2010350(款)”支出,主要反映工资福利支出。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2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0301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192.2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5.86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5.8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0万元,上年无养老保险支出。
3.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15.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89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2.22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192.2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82.2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0.02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基本支出192.22万元,财政拨款192.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2.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
2018年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2.2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79%;商品和服务支出10.02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21%。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0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92.22万元。预算收入共192.2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22万元;预算支出共192.2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2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5.51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192.22万元,其中:2010301收入139.26万元,占72.45%;与上年对比增加8.37万元,增加原因调整工资。2080505收入25.85 万元,占13.45%;与上年对比增加25.85万元,增加原因是2018年新增。2210201收入15.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 0.89万元,2101101收入3.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9 万元,2101102收入7.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44万元,减少原因是人员变动。2101199收入0.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33万元,原因是上年无此款。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2.2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9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0301收入139.26万元,2080505收入25.85万元,2210201收入15.51万元,2101101收入3.82万元,2101102收入7.45万元,2101199收入0.33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0301收入139.26万元占72.45%与上年对比增加8.37万元,增加原因调整工资。2080505收入25.85万元,占13.45%;与上年对比增加25.85万元,增加原因是2018年新增。2210201收入15.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89万元,2101101收入3.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9万元,2101102收入7.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44万元,减少原因是人员变动。2101199收入0.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33万元,原因是上年无此款。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无项目支出。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24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7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政务服务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2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76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政务服务管理局国有资产总额 105.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05.48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9.2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8.3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无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