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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50014-173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公安局2018年预算公开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2018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县公安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红河县公安局部门(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级)

  第三部分红河县公安局部门(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红河县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县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

  (三)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组织部门和县委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四)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承担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五)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依法开展公安机关警务督查工作,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全县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六)负责依法承担的全县公安机关刑罚执行工作和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管理红河县看守所、红河县拘留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七)负责管理全县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红河县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

  (八)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行动技术侦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的建设、推广和应用。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九)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侦破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指导、监督和管理本县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工作,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

  (十一)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十二)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侦查和处置治安案件、暴力恐怖事件、骚乱以及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负责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十三)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按规定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警卫。查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负责对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消防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指挥武警红河县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红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红河县公安局设17个内设机构、2个监管场所(看守所、拘留所)和13个乡(镇)派出所。

  (一)综合管理机构

  1.纪委(加挂监察室牌子)2.政治处 (加挂警察公共关系办公室牌子)  

  3.警务保障室4.科技信息化大队

  (二)执法勤务机构

  5.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6.法制大队7.出入境管理大队

  8.警务督察大队9.网络安全保卫大队10.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11.经济犯罪侦查大队12.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红河县公安局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13.刑事侦查大队14.禁毒大队 15.交通警察大队16.反恐怖大队17.巡特警大队

  (三)监管场所

  1.红河县看守所2.红河县拘留所

  (四)派出所

  1.迤萨派出所2.甲寅派出所3.乐育派出所4.浪堤派出所5.阿扎河派出所6.垤玛派出所7.大羊街派出所8.架车派出所9.宝华派出所10.洛恩派出所11.车古派出所12.三村派出所13.石头寨派出所。

  (三)主要工作

  2018年,县公安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1151”工作思路为引领,深入开展三年规划和系列实施意见,坚决打好收官之战,全面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红河县跨越发展战略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会议告精神。精心制定学习方案,迅速掀起学习热潮。组织各级党组织、每一名领导干部、每一名党员民警都要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十九大报告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用新思想、新理论推动公安工作实践,切实用十九大会议精神指导推动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跨越式发展。

  (二)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正在开展的高速公路、勐甸湖水库、县城棚户区改造、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等重点工程,以因征地拆迁补偿、重点人员稳控、防暴恐工作为重点,加强公秘结合、专群结合、网上网下的情报网络,全力搜集影响政治安全、政权安全的深层次、内幕性、行动性情报信息,增强工作预见性,加大矛盾排查化解,严防“神不知、鬼不觉”的事情发生。以维稳信息研判为主线,打破“一亩三分地”固有思维,进一步打造升级版实战型指挥中心,充分整合网侦、情报、刑侦、禁毒等技术手段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共研,及时对情报进行分类研判,分级处置,提高情报工作专业水平。

  (三)建立公安内部责任体系,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做实数据警务、推进执法规范。建立县公安局内部责任体系,从局领导、部门领导、民警分别细划、明确责任工作体系,列出考核目标、任务、时间清单,对完不成考核任务的局领导、部门领导、民警进行即时问责;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支持,着力把基层基础、数据警务建设上升为党政工程,切实破解经费投入、辅警招聘、民生警务建设等方面的瓶颈制约,加快警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落地,全面构建多元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继续完善执法执勤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完善比武竞赛、轮岗轮训、轮训轮值、跟班培训等训练模式,将执法理念培育、执法素质培训、执法作风建立贯穿教育培训和执法实践全过程,努力提高全局民警的执法执勤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

  (四)切实做好社会面打防管控和公共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社会治安持续稳定。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的巡逻防范和打防管控措施,严防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发生。进一步强化重点人员、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整体防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和防控盲点。进一步强化公共安全监管工作,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以及群众聚集场所群死群伤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五)依法严厉打处各类刑事案件进一步树立“侦查破案是公安机关的主业”思想,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重大案件和侵财类案件的防范、打击、处置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六)全力开展毒品问题综合整治工作,努力实现毒品问题重点整治目标加快毒品预防教育基地、戒毒康复基地和重病吸毒人员救治园的建设,充分发挥20名社区戒毒专干作用;健全禁毒经费保障机制和奖惩机制,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职责;公安机关继续强化专案侦查、加大公开查缉力度和严厉打击零星贩毒活动;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狠抓禁种铲毒工作;加强禁吸戒毒工作和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创新吸毒人员管控工作措施。

  (七)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确保队伍绝对安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工作。进一步规范党组织建设和政治生活,做实做强党支部教育管理政治功能。深化公安改革和教育培训,推动正规化建设,持续规范内务管理和执法执勤行为,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落实队伍管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让公安民警更加敢于担当、善于作为。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县公安局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在上级公安机关和红河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努力增收节支,加强重点支出保障”为预算工作的指导思想,根据2018年财政预算会议精神,按照实有人数、实有车辆,以及所负担的业务工作开展预算编报工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47人,其中:行政编制14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8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7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36辆,实有车辆36辆。

  第二部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69.30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3669.30万元,其中:204(类)02(款)01(项)收入2851.26万元,占77.71%204(类)02(款)04(项)收入5万元,占1.36%204(类)02(款)05(项)收入5万元,占1.36%204(类)02(款)11 (项)收入10万元,占2.73%204(类)02(款)14(项)收入30万元,占8.18%204(类)02(款)15(项)收入1万元,占0.03%204(类)02(款)16(项)收入30万元,占8.18%208(类)02(款)18(项)收入1万元,占0.03%208(类)05(款)01(项)收入10.28万元,占2.8%208(类)05(款)05(项)收入353.89万元,占9.64%210(类)11(款)99(项)收入4.41万元,占1.2%221(类)02(款)01(项)收入212.34万元,占5.79%;除2040201,2080505,2210201工资福利支出款项与上年对比略有增长外,其它收入与去年持平,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物价上涨,工资正常调整。

  支出为3669.30万元,其中:204(类)02(款)01(项)支出2851.26万元;204(类)02(款)04(项)支出5万元;204(类)02(款)05(项)支出5万元;204(类)02(款)11 (项)支出10万元;204(类)02(款)14(项)支出30万元;204(类)02(款)15(项)支出1万元;204(类)02(款)16(项)支出30万元;208(类)02(款)18(项)支出1万元;208(类)05(款)01(项)支出10.28万元;208(类)05(款)05(项)支出353.89万元;210(类)11(款)99(项)支出4.41万元;221(类)02(款)01(项)支出212.34万元。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县公安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9.3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其中基本支0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 204(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收入2851.2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634.16万元,主要是补发工资支出增减。

  2.204(类)02(款)04(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减2.5万元,主要用于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支出。

  3.204(类)02(款)11(项)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减0万元,主要用于禁毒宣传支出。

  4 其它款项与2017年支出基本持平。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县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669.30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3669.3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231.4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25.54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3669.3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31.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5.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2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2018年基本支出3669.30万元,财政拨款3669.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69.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3231.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0.47万元; 津贴补贴1424.59万元; 奖金45.8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3.89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5.12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1万元; 住房公积金212.34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84.7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25.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9.78万元;水电费16.18万元; 邮电费48.67万元; 差旅费53.69万元; 维修(护)费11.2万元; 公务接待费14.93万元; 专用材料费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79.9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2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9.16万元; 生活补助3.15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XX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县公安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万元预算收入3669.3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69.30万元;预算支出共3669.3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9.30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2018年收入预算3669.30万元,其中:204(类)02(款)01(项)收入2851.26万元,占77.71%204(类)02(款)04(项)收入5万元,占1.36%204(类)02(款)05(项)收入5万元,占1.36%204(类)02(款)11 (项)收入10万元,占2.73%204(类)02(款)14(项)收入30万元,占8.18%204(类)02(款)15(项)收入1万元,占0.03%204(类)02(款)16(项)收入30万元,占8.18%208(类)02(款)18(项)收入1万元,占0.03%208(类)05(款)01(项)收入10.28万元,占2.8%208(类)05(款)05(项)收入353.89万元,占9.64%210(类)11(款)99(项)收入4.41万元,占1.2%221(类)02(款)01(项)收入212.34万元,占5.79%;除2040201,2080505,2210201工资福利支出款项与上年对比略有增长外,其它收入与去年持平,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物价上涨,工资正常调整。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669.3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66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9.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类)02(款)01(项)支出2851.26万元;204(类)02(款)04(项)支出5万元;204(类)02(款)05(项)支出5万元;204(类)02(款)11 (项)支出10万元;204(类)02(款)14(项)支出30万元;204(类)02(款)15(项)支出1万元;204(类)02(款)16(项)支出30万元;208(类)02(款)18(项)支出1万元;208(类)05(款)01(项)支出10.28万元;208(类)05(款)05(项)支出353.89万元;210(类)11(款)99(项)支出4.41万元;221(类)02(款)01(项)支出212.34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红河县公安局2018年度基本支出比上一年度增长120.4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支出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红河县公安局2018年度县本级未编制项目。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公务用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红河县公安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红河县公安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7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XX;运行维护费7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3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保障治安、刑侦、反恐、巡特警、国保、经侦社会治安防控及侦办案件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18年红河县公安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去年预算数较小,物价上涨。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XX数量0金额0,政府采购方式......,资金来源为:......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承接主体......,资金来源为:......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红河县公安局国有资产总额4313.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2.12万元,固定资产4041.49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00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县公安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69.3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业务开展。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69.08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2017年补发了部份增资。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红河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县级未编制项目支出,未填报此内容。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县级)

  红河县公安局2018年州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未编制此内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附件【红河县公安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