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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50018-794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旅游局2018年预算公开说明

红河县旅游局2018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县旅游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红河县旅游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级)

第三部分红河县旅游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拟订全县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的实施工作。

(二)负责旅行社、景区景点、旅游饭店、出国旅游、边境旅游、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导游队伍和特种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三)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与有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发展资金及其他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四)指导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五)拟订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指导旅游节庆会展的产品开发、品牌培育;组织、协调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承担旅游涉外事务和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信息发布工作。

(七)制定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开展旅游培训工作。

(八)承办红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红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旅游局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督查、保密、信访、扶贫、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旅游统计、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和旅游抽样调查工作;负责对外协调联系及机关科室间的工作协调,对局机关实施绩效管理,检查落实局机关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协调史料类(年鉴、志、百科)编撰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红河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规划产业发展股

拟订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与评价;指导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点)以及旅游重点项目的规划与建设;负责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宏观调控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发展资金及其它旅游开发建设资金。

(三)行业管理股(旅游培训中心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旅游住宿(星级)、旅行社、旅游汽车等方面的设施标准和服务规范标准,对旅游住宿(星级)、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等依法进行管理;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负责旅游住宿(星级)评定、复核、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受理旅行社申报的审核、报批以及旅行社分设、门市部申报的备案审核和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监督管理导游队伍和服务质量;拟订旅游人才开发培养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考试和考评;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优秀旅游城市的创建工作;管理出国旅游、边境旅游和特种旅游。监督实施有关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制度;指导旅游行业法制建设工作;牵头起草综合性稿件;组织有关重大问题的调查和政策研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引进旅游人才,制订旅游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能力考试和考核鉴定工作;负责国内外旅游教育培训的交流与合作,指导旅游智力引进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市场开发产业促进股(信息股)

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制定旅游市场促销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旅游产品的宣传促销工作;负责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统筹开发和宣传推广;参与旅游新业态的开发培育;组织及参与国内外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并接待海内外媒体、重要旅行商的考察、采访和报道;负责国际、国内区域旅游合作的有关工作;拟订参加国内重点旅游节庆会展活动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和指导县内旅游节庆会展活动;编制重点旅游节庆会展的产品开发、品牌培育规划,指导旅游节庆品牌的打造和培育。负责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的实施工作,参与旅游产业综合改革有关政策的拟订和落实;指导旅游投融资工作,负责和协调旅游业对内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旅游招商引资,引导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承担工农业旅游、红色旅游有关工作。承担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旅游信息网络的完善、运行、维护,服务平台的建立完善,提供较为完善的网上或专线旅游咨询服务,共同做好网络旅游营销服务;负责全县旅游行业及关联产业信息收集、统计;负责旅游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的建立;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主要工作

2018我局以追赶超越为动力,采取以下五条措施,力争全年累计接待游客10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1.66亿元,同比增长15%

(一)抓好党建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力促旅游行业协会发挥职能作用,建立旅游行业联合党支部,通过党建带动行业发展。

(二)突出重点,全力推进两大景区项目建设

以创建撒玛坝5A级景区、马帮古城4A级景区为长期目标,继续推进哈尼梯田、马帮古城两大核心景区各子项目的建设工作。力争尽快完成曼板游客中心、撒玛坝游客中心改造、长街宴购物街、土司文化展览馆等一批重要基础设计建设项目,健全旅游公共设施,完善新老旅游要素,加快我县旅游向规范化、规模化、市场化的发展进程,力求在年内将撒玛坝3A级景区升格为4A级景区,并实现景区封闭运营。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拓展客源市场

一是完善智慧旅游系统建设。加快智慧旅游平台建设,做好红河旅游网、旅游微信号的运作及推广;做好“全域智慧旅游精准扶贫云”系统(平台)项目建设及运作;借助智慧旅游平台发布我县旅游最新资讯,展示我县旅游形象,为游客提供旅游参考;指导各旅游企业开展智慧景区、智慧旅行社、智慧饭店的建设工作;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力度,探索在县内主要旅游景点推行旅游门票一卡通,逐步实现景区资源的“一卡连接”。

二是加强主题塑造,树立目的地形象。策划包装旅游主题形象,开展旅游市场分析,抓住重点客源市场,开展各项专项宣传活动;对旅游线路进行策划包装,通过各类旅游交易会、推介会、主题活动等开展目的地营销;以主流媒体为平台做好宣传广告工作,借助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力量,开辟专栏、专版、专题,多平台、多角度、多形式宣传我县的旅游资源、形象、精品线路并举办重大推广活动;精心组织,举办好长街宴等民族节庆活动,扩大红河旅游的知名度。

(四)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拓展群众致富增收途径

做好旅游扶贫示范县创建工作,提升乡村旅游服务质量,改善乡村旅游环境卫生,2018年内创建1个旅游扶贫示范镇和5个旅游扶贫示范村、评选50户旅游扶贫示范户,带动964412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旅游带动脱贫。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财政形势,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反对铺张浪费,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改革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原则,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从严控制和降低各项支出。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

(三)总体思路

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科学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县旅游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0.51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23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3.13万元,占92.46%;商品服务支出17.37万元,占7.54%与上年对比增加59.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资福利有所增加,所以运行成本增加。

支出为23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3.13万元,占92.46%;商品服务支出17.37万元,占7.54%与上年对比增加59.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资福利有所增加,所以运行成本增加。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县旅游局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9.79万元,其中基本支59.79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28.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8.7万元,主要是上年该款未纳入我单位预算

2.210(类)1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7.1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9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预算增加

3. 210(类)11(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5.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94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预算增加

4. 210(类)11(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0.3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38万元,主要是上年该款未纳入我单位预算

5. 216(类)05(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71.6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5.94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6. 221(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7.2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88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县旅游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0.5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230.5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29.5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230.5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3.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县旅游局2018年基本支出230.5万元,财政拨款23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13.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04万元、津贴补贴68.49万元、奖金4.34万元、绩效工资18.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8万元、住房公积金17.2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7.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44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0.29万元、邮电费0.54万元、差旅费0.4万元、维修(护)费0.32万元、公务接待费0.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8.88万元、公务用车平台经费0.8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县旅游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无增减变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县旅游局2018收支总预算230.5万元预算收入230.5万元,上年结转404.33万元;预算支出共230.5万元,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1.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22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旅游局2018年收入预算230.5万元,其中:208(类)05(款)05(项)收入28.7万元,占12.45%210(类)11(款)01(项)收入7.13万元,占3.09%210(类)11(款)02 (项)收入5.4万元,占2.34%210(类)11(款)99 (项)收入0.38万元,占0.16%216(类)05(款)01(项)收入171.67万元,占74.48%221(类)02(款)01(项)收入17.22万元,占7.48%与上年对比增加59.79万元,主要因为2018年工资福利有所增加,所以相应的收入增加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30.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类)05(款)05(项)支出28.7万元210(类)11(款)01(项)支出7.13万元,210(类)11(款)02 (项)支出5.4万元,210(类)11(款)99(项)支出0.38万元,216(类)05(款)01(项)支出171.68万元,221(类)02(款)01(项)支出17.22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以前年度未纳入部门预算。

2. 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以前年度未纳入部门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本年无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度一致。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县旅游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红河县旅游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红河县旅游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红河县旅游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30批次,2000人,接待费开支15万元; 外事接待30批次,300人,接待费开支2.4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日常工作开展产生的费用。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18年未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红河县旅游局国有资产总额20300964.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080375.81万元,固定资产7220588.37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县旅游局2018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3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运行。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105.68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运行成本减少。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红河县旅游局2018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县级五)

红河县旅游局2018年无州对下二级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附件【红河县旅游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