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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50029-296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预算公开说明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预算公开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级)

第三部分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基本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制定工业园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报请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县的有关规定,制定工业园区有关管理办法;
3、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工业园区土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管理;
4、统一规划、管理工业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5、监督和治理工业园区的环境污染,依法实行环境保护;
6、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工业园区的财产、税收、人事劳动等事物;
7、协调工业园区的内外投资、外资利用、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出口业务;
8、处理工业园区的涉外事务;
9、管理工业园区的财政收支;
10、管理工业园区的公益事业
11、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工业园区的分支机构与企业的关系;
12、按规定权限任免和奖惩管委会机关和基层单位的工作人员;
13、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属于政府派出机构,使用暂定编制,编制人数为2人,目前在岗3人,1个负责人(由红河县招商局副局长兼任,编制不在园区),园区内实际在岗2个科员。

(三)主要工作

2018年,我们将进一步理清思路,强化措施,将“十三五”发展作为契机,进一步壮大园区经济实力,加快“工业强县”发展步伐,构建良好的投资平台,进一步促进产业聚集,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全力推进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建设、吸收和鼓励更多的客商投资兴业。

(一)营造氛围,加强软环境建设。

紧扣“工业强县”,用好科学发展这把“金钥匙”,放活政策,放松环境,优化舆论环境。加强领导,凝聚人心,为园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加大宣传造势,振奋人心,让工业强县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人人都当园区建设的服务者、参与者、建设者,为实现农业龙头企业园区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浓厚氛围和创造良好条件。优化政务环境,规范行政行为、减少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纪律、明确办事要求,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优化法治环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落实扶持引导政策,增强工业发展后劲。

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用好工业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制度,强化工业发展激励机制。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工业项目贷款贴息、技术创新专项补助和工业发展专项奖励等,引导支持符合园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做大做强和科技创新。力争每年扶持3个以上重点技改项目,3个以上科技创新项目。

积极做好红河县农业龙头园区市政道路建设收尾工程及通往道源石膏的路基工程。

   从红南二级公路到道源石膏长约1公里,现在是泥泞路,给运输石膏带来诸多不便,目前已划拨资金100万,计划明年初开始动工。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红财预〔2017137号文件“关于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管好蛋糕”的思路;按照“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绩效要好、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编制要求;以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为主线,强化资金整合盘活,增强预算统筹能力,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为重点,打破固化格局,集中财力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以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为导向,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以编细编实预算为抓手,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以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为杠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发挥财政资金乘数效应;以预算公开透明为落脚点,硬化预算约束,促进依法依规理财,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以公共财政、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厉行节约、绩效管理、公开透明的编制原则;以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力求节约,从严编制、加强管理,盘活存量、注重绩效,细化目标、提高质量,全面公开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精神,强化控制,突出绩效为核心,积极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以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为基础,推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以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为前提,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透明;以定额标准建设为抓手,科学配置财政资源;全面提升预算管理的完整性、有效性、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执行性,为全面深入推进预算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打好基础的总体编制思路。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份(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59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23.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预算数85.38万元对比减少61.79万元,主要减少的原因是由于人员编制的减少,上年编制人数为4人,而今年为2人,实际在岗也是2人。

支出为2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预算支出数85.38万元对比减少61.79万元,主要减少的原因是去年预算”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58万元,而今年未预算”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余减少原因为人员编制(或在职人员)的减少而减少人员经费。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85.38万元减少61.79万元,其中基本支23.59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13012018年预算支出数为17.4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79.13万元减少61.71万元,主要是人员编制减少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今年不在预算;

220805052018年预算支出数为3.01万元,此款项上年未做预算,所以预算增加3.01万元;

321011012018年预算数为1.3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2.66万元减少1.34万元,主要是人员编制的减少;

421011992018年预算数为0.04万元,此款项上年未做预算,所以预算增加0.04万元;

522102012018年预算数为1.8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3.58万元减少1.78万元,主要是人员编制的减少所致。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59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23.59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基本支出23.59万元,财政拨款23.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1.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5万元、津贴补贴9.68万元、奖金0.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4万元、住房公积金1.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16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0.03万元、邮电费0.06万元、差旅费0.04万元、维修(护)费0.04万元、公务接待费0.0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收支总预算23.59万元。预算收入共23.5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59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预算支出共23.5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2万元,社会保障和教育支出3.0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12011301款项2018年预算数为17.42万元;

22080505款项2018年预算数为3.01万元;

32101101款项2018年预算数为1.32万元;

42101199款项2018年预算数为0.04万元;

52210201款项2018年预算数为1.80万元。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5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13012018年预算数为支出17.42万元;

220805052018年预算数为支出3.01万元;

321011012018年预算数为支出1.32万元;

421011992018年预算数为0.04万元;

522102012018年预算数为1.80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85.38万元减少6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011301款项2018年预算数为17.4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79.13万元减少61.71万元,主要是人员编制减少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今年不在预算;

22080505款项2018年预算数为3.01万元,此款项上年未做预算,所以预算增加3.01万元;

32101101款项2018年预算数为1.3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2.66万元减少1.34万元,主要是人员编制的减少;

42101199款项2018年预算数为0.04万元,此款项上年未做预算,所以预算增加0.04万元;

52210201款项2018年预算数为1.8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3.58万元减少1.78万元,主要是人员编制的减少所致。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14.36万元减少6.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务接待费用中从上年的14万元降低至3万元的开支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3.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14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园区开发和管理中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预算公务接待费为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4万元减少1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工,规划也基本到位,由此降低了接待批次。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相关资产归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县级)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是指根据园区总体规划编制园区详细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园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工作规定为园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园区内的投资项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统一规划、管理入园项目和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负责园区的人事、劳动、国有资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具体事务管理工作管理园区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依法办理园区的涉外事务承担镇政府授权管理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

 



附件【2018年红河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