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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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5003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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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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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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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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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红河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 第一部分红河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二、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三、 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红河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级)
第三部分红河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红河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定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定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负责排污费征收工作。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红河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对县级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提出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8、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
10、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1、负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2、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负责监督、协调和指导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拟定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政府目标责任书并监督执行。
14、承办红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环境保护局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属于一级独立会计核算单位,设有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股、自然生态保护股、污染防治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股;2个下属事业单位,红河县环境监测站和红河县环境监察大队。
(三)主要工作
红河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主要工作如下:
1、狠抓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2、加强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3、积极做好环评管理工作,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4、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5、积极开展生态创建。把生态创建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生态文明县建设的要求,认真开展创建省级生态乡镇申报工作;
6、不断加强农村环境治理。认真落实好“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政策措施,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红河县财政局关于批复红河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结合红河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的工作实际,总结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找出影响本期预算的各种因素;客观分析本年度国家有关政策对预算的影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在编制2018部门预算工作中主要做好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以“强化预算编制前期工作、狠抓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为重点,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局机关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确保年度预算执行,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6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一、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红河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收入预算207.78万元,其中:2080505款收入26.85万元,占12.92%;2101101款收入12.04万元,占5.8%;2110101款收入151.10万元,占72.72%万元;2200101款收入1.68万元,占0.81%;2210201款收入16.11万元,占7.75%;各项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强,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增加原因人员增加和经费调整。
第二部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7.78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207.78万元,其中:2080505款收入26.85万元,占12.92%;2101101款收入12.04万元,占5.8%;2110101款收入151.10万元,占72.72%万元;2200101款收入1.68万元,占0.81%;2210201款收入16.11万元,占7.75%;各项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强53.31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整。
支出为207.78万元,其中:2080505款支出26.85万元,占12.92%;2101101款支出12.04万元,占5.8%;2110101款支出151.10万元,占72.72%万元;2200101款支出1.68万元,占0.81%;2210201款支出16.11万元,占7.75%;各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强53.31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整。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7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3.31万元,其中基本支207.78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11(类)21101(款)2110101项支出150.1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7.4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调整。
2、208(类)20805(款)2080505(项)支出26.8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6.85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3、210(类)21011(款)2101101(项)支出12.0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9万元,主要是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4、221(类)22102(款)2210201(项)支出16.1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4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5、220(类)01(款)2200101(项)支出1.68万元,主要是单位行政运行支出增加。
6、211(类)21101(款)2110199(项)支出1万元,主要是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7.78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207.7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9.2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8.52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207.7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9.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基本支出207.78万元,财政拨款207.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7.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89.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97万元、津贴补贴66.19万元、奖金4.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3万元、绩效工资13.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26.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71万元、住房公积金16.1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8.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96万元、水费0.16万元、电费0.26万元、邮电费0.48万元、差旅费0.35万元、维修(护)费0.29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6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主要包括:0万元(比如: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县环保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无。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07.78万元。预算收入共207.7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7.78万元;预算支出共207.7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78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收入预算207.78万元,其中:211(类)21101(款)2110101(项)收入150.1万元,占72.24%;208(类)20805(款)2080505(项)收入26.85万元,占12.92%;210(类)21011(款)2101101(项)支出12.04万元,占5.8%;221(类)22102(款)2210201(项)支出16.11万元,占7.75%;220(类)01(款)2200101(项)支出1.68万元,占0.81%。211类21101款2110199(项)支出1万元,占0.48%;2018年收入预算与上年对比增加53.31万元,主要增加变动原因分析,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整。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环境保护局预算总支出20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行政运行-2110101(款)支出150.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款)支出26.8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款)支出12.0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款)支出0.33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10199(款)支出1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款)支出16.11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无变动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无变动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3.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84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5.3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红河县环保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本部门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环境执法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红河县环境保护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8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环境保护产生的费用。与上年对比下降 42%,减少5.16万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故接待费减少。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0,数量为0,金额为0万元;政府采购方式集中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0,承接主体0,资金来源为0。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7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70.6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5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较2017年预算执行数减少0.91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交通费2017年按2辆车费用预算,2017年预算是2016年编制的,当时还未公车改革。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红河县环保局2018年县本级支出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0;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县级五)
红河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州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附件【2018年红河县环境保护局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