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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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4-0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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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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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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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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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预算公开说明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县交通运输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级)
第三部分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红河县实际,研究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思路。
(2)组织拟定红河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乡客运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公路、水路运输有关管理工作。
(4)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和收费监督管理。负责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和航道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和航道产权。
(5)承担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航道管理养护。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和水上交通违法违章的案件。
(6)承担全县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协助省、州做好县域公路、桥梁、码头的建设;负责地方公路、水路的建设、维护和项目管理。
(7)负责交通运输科技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交通运输局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红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由交通运输局机关、地方公路测量队、农村公路质量技术监督站、地方海事处组成。
(三)主要工作
一年来,我局的交通运输工作在省厅、州局的大力支持下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难点、热点问题,创新服务方式,认真谋划全县交通事业发展,狠抓公路建养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抓好项目资金争取。
2、结合交通路网建设需要,及时向省、州交通部门汇报,积极争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省、州配套资金,努力解决项目资金短缺问题。
2、有序推进“十三五”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重点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新村公路、贫困村公路、撤并建制村公路、50户以上自然村公路及热区产业开发道路建设;扎实推进齐(齐星寨)洛(洛恩)公路、大(大北能)架(架车)公路、迤(迤萨)北(北泽)公路等县道公路的提升改造。
3、加快推进在建项目进度。扎实制定好项目施工计划,重点加快推进旅游环线、阿扎河水库区道路、红河谷热区产业开发公路等在建项目,强化对质量、进度、安全等环节的监管,并实行一月一报跟踪督促通报,确保年内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4、继续抓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加大推进力度,持续抓好元蔓(红河段)、元绿(红河段)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征迁任务。
5、加强行业管理。积极探索农村客运市场管理模式和运营办法,从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出发,加强对运输经营业户法律法规和文明经营的宣传教育,强化运营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开展职业道德、交通法规、运输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增强客运机构依法经营和文明服务意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
6、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大力抓好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坚持县道公路日常养护、乡村道公路季节性养护,积极开展治理公路“五乱”(乱开采、乱开垦、乱侵占、乱建房、乱烧砖瓦)活动,切实维护好路产路权,确保公路畅通。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交通运输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
截至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9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8.43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418.43万元,其中:基本收入393.43万元,占总收入的94%;项目收入25万元,占总收入的6%;与上年416.72万元对比增加1.71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增加。
支出为41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43万元,占总支出的94%;项目支出25万元,占总支出的6%;与上年对比增加1.72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增加。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8.4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1万元,其中基本支393.43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类)05(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7.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减-33.4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增减。退休人员工资划入社保发放。
2.208(类)05(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1.3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减-13.3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增减。退休人员工资划入社保发放。
3.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51.7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减51.79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增减。
4. 210(类)1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0.1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减-3.19万元,主要是基本医疗费支出增减。
5. 210(类)11(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12.4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减3.15万元,主要是基本医疗费支出增减。
6.210(类)11(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0.8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减0.86万元,主要是其他医疗费支出增减。
7.214(类)0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32.4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减-77.64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增减。
8.214(类)01(款)06(项)2018年预算数为2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减0万元,主要是公路养护费,无增减。
9.214(类)01(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145.8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减73.91万元,主要是新增机构支出增减。
10.221(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31.0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减0.6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减。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18.43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418.43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4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基本支出393.44万元,财政拨款393.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3.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36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2.33万元、津贴补贴107.54万元、奖金8.53万元、绩效工资40.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6万元、住房公积金31.0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2万元、水费0.29万元、电费0.46万元、邮电费0.87万元、差旅费0.64万元、维修(护)费0.52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4万元,主要包括:8.34万元生活补助。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0万元。无增减变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418.43万元。预算收入共418.43万元,包括:418.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支出共418.43万元,包括:418.4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收入预算418.43万元,。
208(类)05(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7.5万元,占预算数的1.8%,208(类)05(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1.32万元,占预算数的0.3%,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51.79万元,占预算数的12.4%,210(类)1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0.13万元,占预算数的2.4%, 210(类)11(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12.41万元,占预算数的3%, 210(类)11(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0.86万元,占预算数的0.2%,214(类)0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32.49万元,占预算数的31.7%,214(类)01(款)06(项)2018年预算数为25万元,占预算数的6%, 214(类)01(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145.86万元,占预算数的34.8%,221(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31.07万元,占预算数的7.4%。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8.3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41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34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208(类)05(款)01(项)2018年支出预算数为7.5万元,208(类)05(款)02(项)2018年支出预算数为1.32万元,208(类)05(款)05(项)2018年支出预算数为51.79万元,210(类)11(款)01(项)2018年支出预算数为10.13万元, 210(类)11(款)02(项)2018年支出预算数为12.41万元, 210(类)11(款)99(项)2018年支出预算数为0.86万元,214(类)01(款)01(项)2018年支出预算数为132.49万元,214(类)01(款)06(项)2018年支出预算数为25万元, 214(类)01(款)99(项)2018年支出预算数为145.86万元,221(类)02(款)01(项)2018年支出预算数为31.07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本年由于离退休人员划入社保,2080501、2080502减少幅度较大,新增机构农村公路质量技术监督站,2140199增加幅度较大。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农村公路养护县级配套资金增加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7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支出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加/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1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减变动;运行维护费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1.7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减变动。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县交通运输局国有资产总额1620.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87.66万元,固定资产442.19万元。负债:997.15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3.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较上年预算执行数408.44万元减少15.01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1项目县级指标,项目名称:农村公路养护县级配套资金,指标值25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交管养2016[708]号文件。按照各项规定,对项目实施建设,监管,保证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有序进行。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县级五)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州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18年红河县交通运输局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