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50046-303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预算公开说明

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

预算公开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级)

第三部分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政办发〔2017〕64号)、《关于清理规范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通知》(红机编[2012]25号)、《关于增加红河县区域性扶贫连片开发办公室人员编制通知》(红机编[2015]32号文件,设立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批准红河县扶贫办承担以下具体职能:1.宣传、贯彻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拟定红河县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扶贫开发的统计及其监督。3.负责拟订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4.负责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引导、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5.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6.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协调中央、省、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县级机关企事业定点扶贫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项目,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7.负责协调沪滇对口帮扶和部门对口帮扶相关工作。8.承担红河县山区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编制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考核验收。9.承办红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内设有:综合股、项目与规划股、产业金融股、社会帮扶协作股、山区开发股、督查考评股、培训中心(事业编制)、区域性扶贫连片开发办公室(事业编制)。 

2.加设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分管4个临时机构:红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红河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红河县“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红河县山区综合开发办公室。四个临时机构人员工资由抽调原单位发放,办公运行经费在扶贫办列支。

(三)   主要工作

2018 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着力压实各级责任。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以坚定的政治担当和“钉钉子”精神,全力落实“13662”精准扶贫思路,确保决战决胜、如期脱贫。细化分解贫困退出工作任务、责任、项目、资金,明确落实脱贫摘帽行动计划、“五个一批”帮扶措施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加大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力度,提高扶贫措施精准度。以“五大中心”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支撑,推动产业到户扩面扩量,实现对贫困村的全覆盖,着力增强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围绕省州贫困退出6965考核指标,按照“措施+算账”的办法,着力抓好贫困户脱贫工作,严禁数字脱贫、被脱贫,2018年计划脱贫出列2个乡镇、33个贫困村,减少贫困人口35267人。2.着力做好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项目规划。红河县作为云南省27个深度贫困县之一,脱贫攻坚挑战与机遇并存,要牢牢把握住中央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政策、项目倾斜力度的历史机遇,做好我县贫困村脱贫攻坚项目规划工作。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和贫困村退出“十项”指标、贫困户脱贫“六项”指标,坚持“六个精准”,重点针对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培育、易地搬迁、农村危房、村庄环境和素质能力提升等“短板”,采取“自下而上”的规划方式,层层规划、层层把关,建立分行业、分类别的到村、到户项目库。突出到户措施,根据致贫原因,理清脱贫需求,量身制定具体到户、到人帮扶项目,实现全县所有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人口项目全覆盖。3.着力抓好菜单式产业到户扶贫工作。一是以区域、产业类别不同相应组建不同的专业合作社,实现合作社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全覆盖;二是以到户产业扶贫资金、金融扶贫资金为基础,整合各项涉农资金,集中用于对贫困地区及贫困户的扶贫,实现扶贫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全覆盖;三是突出技能培训和异地转移就业培训,多领域、广范围开展各种培训,实现技能培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全覆盖。通过一系列的到户产业扶贫,理清脱贫增收渠道、算清贫困户脱贫增收帐,确保真扶贫、脱真贫。4.着力构建大扶贫格局。推进“挂包帮”定点扶贫,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帮扶措施,深挖社会帮扶潜力,建立社会扶贫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凝聚社会“能量”,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以投资兴业、志愿服务、扶贫捐赠等多形式积极参与扶贫事业。定期加强与定点帮扶我县的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上海市对口帮扶区及省级、州级、县级挂钩扶贫单位的沟通联系,争取更多支持、拓展帮扶领域,积极推进帮扶济困向合作融合发展转变。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及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红财预2017137号)文件精神,县扶贫办本着保运转、保稳定、保基本民生,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厉行节约,绩效管理,收支平衡,公开透明,硬化预算约束的原则,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编制了2018年度部门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含3个内设机构,4个临时机构,独立核算机构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7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即: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即:培训中心、区域性扶贫连片开发办公室)4个临时机构。

截止2017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4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5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99.04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1、增加专项收入安排拨款135.38万元,其资金主要是捐赠收入,捐赠方有指定用途;2、财政配套职工养老金纳入预算,上一年部门无预算;3、人员工资增幅比较大。

支出为45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24万元,占总支出的8.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04万元,占总支出的3.96%;农林水支出372.62万元,占总支出的81.89%;住房保障支出24.10万元,占总支出的5.31%;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99.04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1、农林水支出比上一年增支161.3万元,增支的主要支出是捐赠收入的支出,有指定用途;2、社会保障支出比上一年增支33.44万元,增支的主要支出是财政配套职工养老金。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99.04万元,其中基本支455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类)05(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0.0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减-1.0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务费支出增减。

2.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40.1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减9.56万元,主要是财政配套职工养老金支出增减。

3. 210(类)1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9.2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减-5.63万元,主要是财政配套行政职工医疗支出增减。

4. 210(类)11(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8.2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减8.28万元,主要是财政配套事业职工医疗支出增减。

5. 210(类)11(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0.5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减0.54万元,主要是财政配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减。

6.213(类)05(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237.2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减-63.4万元,主要是扶贫行政运行支出增减。

7.213(类)05(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135.3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减-3837.21万元,主要是其他扶贫支出增减。

8. 221(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24.0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减0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减。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55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455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83.11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71.89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455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3.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1.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基本支出455万元,财政拨款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83.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6.56万元、津贴补贴89.45万元、奖金6.38万元、绩效工资28.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4万元、住房公积金24.1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71.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92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0.38万元、邮电费0.72万元、差旅费0.53万元、维修(护)费135.82万元、公务接待费0.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主要包括:0万元(比如: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无此类资金收支。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收支总预算455万元。预算收入共455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5 万元;预算支出共455万元,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04万元,农林水支出372.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10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455万元,其中:208(类)05(款)01(项)收入0.08万元,0.02%208(类)05(款)05(项)收入40.16万元,占8.8%210(类)11(款)01(项)收入9.22万元,占2.03%210(类)11(款)02(项)收入8.28万元,占1.82%210(类)11(款)99(项)收入0.54万元,占0.12%213(类)05(款)01(项)收入237.24万元,占52.14%213(类)05(款)99(项)收入135.38万元,占28.75%221(类)02(款)01(项)收入24.10万元,占5.30%2018年收入预算与上年对比增减199.04,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1、增加专项收入安排拨款135.38万元,其资金主要是捐赠收入,捐赠方有指定用途;2、财政配套职工养老金纳入预算,上一年部门无预算;3、人员工资增幅比较大。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5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1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类)05(款)01(项)支出0.08万元;208(类)05(款)05(项)支出40.16万元;210(类)11(款)01(项)支出9.22万元;210(类)11(款)02(项)支出8.28万元;210(类)11(款)99(项)支出0.54万元;213(类)05(款)01(项)支出237.24万元;213(类)05(款)99(项)支出135.38万元;221(类)02(款)01(项)支出24.10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增加专项收入安排拨款213(类)05(款)99(项)135.38万元,其资金主要是捐赠收入,捐赠方有指定用途;

2. 财政配套职工养老金纳入预算,上一年部门无预算;

3. 人员工资增幅比较大。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无预算支出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9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俭开支,减少接待人次,降底接待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无此类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2.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无此类情况;运行维护费12.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2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降底公务用车出勤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红河县脱贫攻坚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5.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1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节俭开支,减少接待人次,降底接待标准。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因年初县级财力有限,年初未编制部门政府采购情况。因此,本部门无此情况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单位)2018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因年初县级财力有限,年初未编制部门政府采购情况。因此,本部门无此情况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2121.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97.30万元,固定资产223.99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单位)2018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5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增加199.04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1、增加专项收入安排拨款135.38万元,其资金主要是捐赠收入,捐赠方有指定用途;2、财政配套职工养老金纳入预算,上一年部门无预算;3、人员工资增幅比较大。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单位)2018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无项目预算。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县级五)

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单位)2018州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无项目预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四、【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附件【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办公室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