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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595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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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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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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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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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部门基本情况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七、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结合县情制定或参与制定具体贯彻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全县老干部工作中的情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办法,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监督、指导全县各单位老干部工作的开展。
3、了解、掌握老干部思想状况和意见要求,协助县委及上级有关部门总结、表彰老干部的先进事迹;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老干部党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老干部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4、检查、督促老干部各项生活待遇的落实,指导建立、健全为老干部综合服务的各项制度、台账,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单位)做好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拟订老干部医疗保健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和指导有关单位做好逝世离休干部的丧事处理和遗属的生活照顾工作。
6、负责离休干部的《老干部荣誉证》、《优待证》、《免费乘车证》、《特约医疗证》等有关证书的审核、报批及办理工作。
7、负责易地安置到我县的老干部的审核、报批及接受安置工作,指导各街道做好易地安置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老干部原工作单位做好易地安置老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
8、作好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了解掌握老干部的思想状况,承担老干部来访中突出问题的呈报与处理工作。
9、指导、组织老干部开展文化、体育等各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组织安排老干部的重大活动和对老干部经常性的走访慰问活动。负责外地老干部工作人员及老干部来我县参观、学习、交流的接待工作。
10、开展老年教育,办好县老年大学,积极组织老干部发挥作用,关心和支持县关工委工作,组织和协调好县关心下一代工作。
11、抓好老干部工作人员队伍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对老干部专、兼职工作人员进行指导检查和业务培训工作。
12、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协调服务好县级领导与同职级离退休老领导联系工作,对退休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以及指导、监督各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13、2017年重点工作是抓好离退休干部“两项待遇”的落实,做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公示相关表格为空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县委老干部局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根据红河县本级部门预算的要求,结合老干部工作特点,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集中资金“保工资、保正常运转、保法定、保民生、促和谐稳定”,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坚持遵循合法性原则、真实性原则、完整性原则、平衡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
四、部门基本情况
红河县老干部局内设办公室、老干部活动中心,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全局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退休8人。
五、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红河县老干部局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54.88万元。预算总支出15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88万元(人员经费115.55万元,公用经费18.63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4.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4.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4.88万元(本级财力154.88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8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基本的支出包括人员工资、公务经费等;“221(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210(类)-11(款)”支出,主要反映医疗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红河县委老干部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8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1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2.87%。与上年对比增加20.57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资调整。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按财政要求的填报口径与上年不同,上年在项目支出中反映的支出今年填报时在基本支出中反映。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1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降低,因此预算相应减少。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附件【关于红河县委老干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关于红河县委老干局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