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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5957-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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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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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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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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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幼儿园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红河县幼儿园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部门基本情况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红河县幼儿园基本职能:热爱幼儿,坚持正面教育,全心全意为幼儿、为家长服务。2017年重点工作: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二、开展教研工作。三、做好家访工作。四、学校按照与教育局签订的各项国标责任书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财政形势,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反对铺张浪费,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改革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原则,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从严控制和降低各项支出。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
(三)总体思路
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科学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名称:红河县幼儿园,即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3人;无公用车辆。退休人员12人。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红河县幼儿园预算总收入416.6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416.6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6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5(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普通教育的支出, “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6.6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红河县幼儿园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1、 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红河县幼儿园无出国(境)安排。
2、 公务接待费
2017年红河县幼儿园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下级部门及横向联系单位产生的费用。与上年对比减少1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红河县幼儿园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校车工作,拟产生的校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减少。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16.66万元,比2016年的374.03万元增加42.63万元,增加11%。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16.66万元,比2016年的374.03万元增加42.63万元,增加11%。其中:基本支出416.66万元比2016年的374.03万元增加42.63万元增11%,主要原因是、补贴、调资等。2017年项目支出0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培训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服务费2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拟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0(未预算的填写2017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附件【红河县幼儿园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红河县幼儿园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