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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5959-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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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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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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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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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部门基本情况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红河县公安局是在红河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宪法、法律,管理社会治安,惩治刑事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工作
(十四)、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根据红河县委、县政府转批的“三定”方案:我局设30个正科级建制单位:(1)政治处(2)纪委、监察室(3)督察大队(4)法制大队(5)警务保障室(6)科技信息化大队(7)指挥中心(8)国内安全保卫大队(9)反恐怖大队(10)刑事警察大队(11)治安警察大队、民爆物品管理大队(12)交通警察大队(13)经济犯罪侦查大队(14)巡特警大队(15)县看守所(16)县拘留所(17)迤萨派出所(18)甲寅派出所(19)洛恩派出所(20)石头寨派出所(21)阿扎河派出所(22)宝华派出所(23)架车派出所(24)乐育派出所(25)浪堤派出所(26)车古派出所(27)大羊街派出所(28)垤玛派出所(29)三村派出所(30)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2017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公示表格数字为0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红财预〔2016〕102号文件“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红河县公安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各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局和“五位一体”战略部署;遵守“公共财政、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厉行节约、绩效管理、公开透明”的编制原则,按保基本、保重点、保稳定、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综合预算、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等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制了2017年部门预算。
四、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县公安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47人,其中:行政编制14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8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6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9人。车辆编制38辆,实有车辆38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红河县公安局财务总收入3393.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93.0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93.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93.0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93.07万元(本级财力3393.0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9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3.0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2845.02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对“款”解释说明);“2040204治安管理”5万元,支出反映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2040205国内安全保卫”5万元;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2040214反恐怖”30万元,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支出;“2040215居民身份证管理”1.5万元,反映公安机关武艺居民身份证印制、管理等方面的支出;“2040218警犬繁育及训养”6万元,反映公安机关警犬繁育及训练的支出;“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费”151.91万元,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210201住房公积金”,204.17万元,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红河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93.0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6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3.38%。与上年对比工资福利支出占增加,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调整增资。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红河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红河县公安局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红河县公安局根据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6年对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红河县公安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协助办案、省州公安机关检查考核工作等产生的费用。与2016年对比减少1.41万元,减少原因为各类专项检查考核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红河县公安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6.3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7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执法执勤用车参与治安巡逻、刑事侦查、交通管理、禁毒管理、国保、反恐、经侦、出入境管理等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6年对比减少7.6万元,预算减少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减少了部份车辆。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年度我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附件【关于红河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
附件【关于红河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