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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50002-407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档案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档案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部门基本情况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县档案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2.依法对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的档案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

  3.负责全县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组织、指导全县档案业务建设和专业技术培训;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管理。

  4.组织、指导全县开展档案学理论研究、档案科研和宣传;运用科学技术进行档案保护、现代化管理,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

  5.按照《档案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接收、征集、鉴定、整理县直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项重大活动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以及对散存于社会有重要保存价值的资料。

  6.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规范化整理、科学化管理和安全保管;保护和抢救国家珍贵档案,并对破损档案进行修复和复制;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2017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公示表格数字为0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186号)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从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等原则,结合单位实际,编制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

  四、部门基本情况

  红河县档案局设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依法对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的档案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2015年8月,红机编〔2015〕27号批复县档案局机构升格为正科级的参公管理单位,局(馆)共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人,年末实有人数11人,超编1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馆长1人。退休2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目前公车改革已被收回平台。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红河县档案局预算总收入127.2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127.20万元。

  2017年红河县档案局预算总支出12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2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2699”支出97.82万元,主要反映中央和地方各级档案馆的档案资料征集,抢救、保护、编撰、修复、现代化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支出;“2080501”支出11.64万元,主要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2101101”支出7.55万元,主要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210201”支出10.19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红河县档案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20万元,包括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92.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68%;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11.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2%;3、业务专款和配套经费:2017年用于保障红河县档案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党报党刊订阅、档案日常维护费等开支,占基本支出的1.57%;4、对家庭和个人补助21.89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二) 项目支出情况

  红河县档案局2017年度没有列支项目支出款项。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红河县档案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红河县档案局根据2017年预算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开展0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红河县档案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县级单位及乡级办事人员档案抢救、保护、维修工作产生的费用。与上年8.50万元对比减少2.50万元,原因主要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避免铺张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红河县档案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9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89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收集档案资料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与上年3万元相比,减少2.1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收回平台而作为开展档案日常管理发生的支出。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年度我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附件【红河县档案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红河县档案局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