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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50005-158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招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招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部门基本情况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一、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红河县实施精准扶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一年来,红河县招商引资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州招商局的支持指导下,紧扣“三个坚持”、“五个着力”工作思路,不断创新招商思路,改进招商方式,拓展招商领域,狠抓责任落实,招商引资工作稳步推进。

  (一)省外到位资金完成情况。2016年,红河县省外到位资金工作目标任务为36亿元,截止11月,上报州级的招商引资项目113个,协议总投资56亿元,其中结转项目20个,协议总投资18.84亿元,新签约项目93个,协议总投资37.17亿元,实际到位资金28.27亿元,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78.53%,较去年同期减少7.9%。预计全年上报州级的招商引资项目113个,协议总投资56亿元,实际到位资金32.73亿元,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90.92%,较去年同期增长7.31%。

  (二)工业项目省外到位资金完成情况。2016年,红河县工业项目省外到位资金目标任务为12亿元。截止11月,上报州级的工业项目32个,协议总投资16.24亿元,其中结转项目5个,协议总投资4.99亿元,新签约项目27个,协议总投资11.25亿元,实际到位资金8.11亿元,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67.58%。预计全年上报州级的工业项目32个,协议总投资16.24亿元,实际到位资金12亿元,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100%。

  (三)实际利用外资完成情况。2016年,红河县实际利用外资目标任务为200万美元,截止11月,暂无外资到位。正在洽谈外资项目3个,分别是华侨国际交流中心项目、中国沉香健康生态谷建设项目和红河县国际养老养生地产项目。2015年签约的“红河县农副产品物流项目”计划2016年增资200万美元,目前前期工作已基本做完,等待验资。预计全年实际利用外资20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

  (四)南部产业标志性项目任务完成情况。2016年,红河县新开工总投资1亿元以上南部产业标志性项目任务为2个。截止11月新开工2个。州招商局已确认1个,即:红河县热带水果原汁及饮料生产项目,协议总投资11000万元,目前,公司已成立,发改已备案,以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50亩,并平整地基,建设办公用房及厂房,定制生产设备,到位资金5200万元。待确认项目1个,即:云南红河哈尼梯田“稻鱼共作”工程及生态型综合开发项目,协议总投资2.67亿元,目前,成立公司,流转土地400亩,正在建设通用实验室、鱼类选育与繁育车间、辅助用房、高位水池等,到位资金3400万元。

  (五)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完成情况。2016年,红河县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目标任务数为6个,截止11月,实际新开工6个项目,完成目标任务6个的100%,分别为1. 总投资5500万元的红河县哈尼梯田生态旅游项目,到位奖金5500 万元;2. 总投资5050万元的红河县阿扎河乡年产一万吨棕丝加工项目,到位资金5100万元;3. 总投资11000万元的红河县热带水果原汁及饮料生产项目,到位资金5200万元;4. 总投资5500万元的红河县矿业石膏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到位资金3520万元;5. 总投资6828万元的红河县轻基质网贷容器育苗基地建设项目,到位资金4180万元;6. 总投资26662万元的云南红河哈尼梯田“稻鱼共作”工程及生态型综合开发项目,到位资金3400万元。

  (六)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新签约项目完成情况。2016年,红河县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新签约项目目标任务为8个,截止11月,州级已确认8个项目,完成目标任务8个的100%,分别为:1.红河县阿扎河民族医院建设项目;2.红河县浪堤安康医院;3.红河县司陀山泉饮用水生产线建设项目;4.红河县啊扒铅锌矿300t/d选矿厂建设项目;5.红河县矿业石膏二期工程建设项目6.红河县哈尼梯田生态旅游项目;7.红河晓财农业综合开发项目;8.红河县石头寨乡商品鹅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2017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公示表格数字为0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红财预〔2016〕102号文件“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红河县招商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各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局和“五位一体”战略部署;遵守“公共财政、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厉行节约、绩效管理、公开透明”的编制原则,按保基本、保重点、保稳定、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综合预算、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等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制了2017年部门预算。

  四、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红河县招商局;属县政府办事机构,承担红河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工作职责,负责各类招商活动的组织和协调,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实施、管理、上报、统计、汇总、总结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拟订全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经济合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红河县招商局为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1个办公室,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管理岗3名,专业技术岗位1名,加挂“红河县外来投资服务中心”牌子,中心主任由局长兼任。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红河县招商局预算收入7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1.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0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201-13”支出,主要反映政府在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210-11”支出,主要反映政府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的支出;“216-99”主要反映商业服务业方面的支出;“221-02”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行政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0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8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0.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1.36%。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1%,与上年数相比多预算18.61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中项目预算数为零,而上年预算中含有项目预算数24万元,所以实际上较上年预算数还减少5.39万元。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商贸事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24万元相比,预算减少100%,主要是本年未预算项目的基础上在基本支出中多预算18.61万元,故实际与上年相比没有大的增减变化。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红河县招商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红河县招商局根据年度预算,与上年一样,暂不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红河县招商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和协调中产生的费用。与上年预算经费18万元相比减少预算8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为了勤俭持家,节约财政预算资金,做到“少花钱,多做事”原则,科学合理利用10万元预算资金精准招商、重点招商、突出效益,为民务实,廉洁自律,杜绝乱花钱、公务接待等不良现象,为财政节约资金,为我县招商引资工作赢得更大的经济、社会、民生效益。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红河县招商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1万元,未安排新车购置经费;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2017年度全县招商引资工作中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9万元相比减少预算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车编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厉行节约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虽本单位暂时留一辆公务用车,但主要用于招商工作,坚决实行“少坐车,多走路”的招商和对接项目,为财政节约不必要的开支。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年度我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附件【关于红河县招商局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表.xls
附件【关于红河县招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