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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5001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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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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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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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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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共青团红河县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共青团红河县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部门基本情况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共青团的基本职能包括三个方面:
(一)发挥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党的事业教育、团结和带领好青年。引导青年坚定信念,刻苦学习,奋发成才,使广大青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锻炼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发挥好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好青年事务。参与社会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政府委托的有关青年工作事务,指导和帮助青联、学联、少先队等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
(三)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反映青年的意愿和呼声。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发挥青年利益的社会代表作用。
2017年团县委将严格执照部门职能开展各项工作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数字为0,原因: 2017年共青团红河县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公示相关表格为空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共青团红河县委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关于深化财税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以现代财政管理理念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全面推进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坚持民生优先,聚焦重点,保证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防范财政资金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评价与结果引用;落实预算信息公开要求,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科学、规范和透明。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我委将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共财政原则。按照“保基本、保重点、保稳定”的要求,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即在确保财政供养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性支出和机构正常运转资金的需要下),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切实保障重点项目支出,保证关系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的民生支出。
(二)量力而行原则。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要求,各预算单位要综合考虑当年收支增减因素,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与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相适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做到积极稳妥、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三)统筹兼顾原则。各预算单位要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将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部门预算,并优先消化结余资金,统筹安排各类资金。要根据履行的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资源配置情况,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支出。
(四)厉行节约原则。继续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控制会议、出国、车辆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活动等经费支出,严控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标准配置车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五)绩效管理原则。各预算单位要不断增强部门支出的责任意识,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改进预算管理方式,在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应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和实际,对预算的执行过程和完成结果实行全面的追踪问效,逐步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制度,加大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公开透明原则。各预算单位要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纳入常态化的公开内容,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做好做实基础工作,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范围等事项,依法合规、积极稳妥地公开本部门(单位)预决算信息。同时,要高度关注公开过程中的舆情反映,主动释疑解惑,认真做好相关解释宣传工作。
四、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县委员会。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共青团红河县委财务总收入98.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4.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8.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4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95万元(本级财力98.9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9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29(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运行和群众团体事务的支出、“210(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的支出。“221(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保障支出。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更好的组织开展团委工作,需要增加乡镇团委和县级团委的会议次数,多交流,多探讨每段时间的团工作,从而使2017年团委工作圆满完成。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8.95万元,比2016年的58.27万元增加40.68万元,增加69.81%。其中:基本支出98.95万元比2016年的58.27万元增加40.68万元增加69.81%,主要原因是单位增加了一名行政人员和提高了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贴、人员也有变化(红河县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生活补贴在我单位发放)
等。2017年项目支出0万元,与2016年相比没有变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76万元,其中:办公费0.8万元,培训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3.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服务费0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共青团红河县委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八、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件【共青团红河县委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附件【共青团红河县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