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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5002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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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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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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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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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武警红河县中队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武警红河县中队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部门基本情况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七、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武警红河县中队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以及防卫作战、抢险救灾、参加国家经济建设等任务。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及相关建设所需经费,列入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预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保障。
四、部门基本情况
武警红河县中队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畴,属于财政全供给单位。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武警红河县中队财务总收入10.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0.48万元。
支出预算总额为10.48万元:基本支出10.48万元(其中:业务费、专款和配套资金共5.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武警红河县中队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此项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无此项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无此项经费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经费指经办事业支出的费用,旧指国家经常费用,今亦指经办事业支出的费用。
附件【关于武警红河县中队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关于武警红河县中队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