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hhxczj/2025-00001
-
发布机构红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7-03-15
-
时效性有效
中共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中共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部门基本情况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6年重点工作是: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在云南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州纪委七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的部署,坚持依规依纪从严治党,切实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突出反腐倡廉建设重点,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公示相关表格为空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中共红河县纪委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主要表现为:力求体现完整性、可靠性和公开性,坚持以下原则:1、贯彻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原则。2、正确处理国家预算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关系的原则。3、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的原则。4、坚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四、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5人。退休8人,遗属补助2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中共红河县纪委财务总收入547.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7.01万。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47.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7.0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3.19万元(本级财力433.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47.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28.26万元,住房保障收入38.13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7.0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其中:分别列“201-11-01”支出433.19万元,主要反映一般公共服务行政的支出,占总支出的79.19%;分别列“208-05-01”支出47.43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的支出,占总支出的8.67%;分别列“210-11-01”支出28.26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占总支出的5.17%;分别列“221-02-01”支出38.13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占总支出的6.97%。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县纪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3.1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5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6.49%。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43.12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年有项目支出,而本年没有项目列入。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16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增加34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物价上涨,科室人员增加,案件办理较多;巡查及案件办理出差较多用油量大,其次是车辆年限长,维修费用大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47.01万元,比2016年的534.31万元增加12.7万元,增加97.68%。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47.01万元,比2016年的534.31万元增加12.7万元,增加97.68%。其中:基本支出547.01万元比2016年的476.31万元增加70.7万元增87.08%,主要原因是津贴补贴、调资等。2017年项目支出0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47.01万元,其中:办公费23.8万元,培训费3.54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32.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服务费3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八、名词解释
【公共财政预算】
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收入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总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债务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按照我国现行政府预算分类,政府预算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分为基金收入和基金支出两个部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的界定,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基金收入有指定用途,必须保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因此,基金预算收支科目一一对应。
【部门预算】
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我州在部门预算编制中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1.收支平衡原则。即兼顾事业发展和财力可能,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2.综合预算原则。即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统筹安排部门支出预算,将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和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部门预算。3.零基预算原则。即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以零为起点,以项目为依据编制预算。4.调结构保重点的原则。即大力调整部门支出结构,减少、压缩竞争性、经营性和一般性支出,集中资金保证部门重点支出需要。5.定员定额管理原则。即在认真核实分析单位人员、设备、车辆等基础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单位职能和收入状况为单位定档分类,并制定合理的支出定额办法进行管理。
附件【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情况表.xls】
附件【关于县纪委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