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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50036-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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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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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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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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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红河县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红河县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部门基本情况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七、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县政协机关机构设置一办、七委,即:办公室;提案委员会;文史委员会;经济建设委员会;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委员联络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基本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2017年政协重点工作:(一)加强教育引导,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二)服务发展,不断探索政协履职规律。一要积极推进协商民主;二要加大民主监督力度;三要认真开展议政建言;四要切实做好提案工作。(三)开展联系交流,强化政协宣传工作。一要加强团结联谊工作;二要做好宣传信息工作;三要真实反映社情民意;四要抓好文史资料工作。(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工作活力。一要创新委员服务管理;二要增强界别工作活力;三要提升专委会工作水平;四要加强政协机关建设。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县政协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各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我县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培训会议的要求,围绕政协职能,结合县财政状况,认真测算明年县政协确保工作运转的收入和支出。
编制原则:1、公共财政原则;2、量力而行原则。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及财力可能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3、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将所有收入和支出部门预算,根据各委室的职责在保证正常工作开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按照轻重缓急安排资金。4、厉行节约原则。5、绩效管理原则。6、公开透明原则。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常态化的公开内容。
编制方法:根据《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红财预〔2016〕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将县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四、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5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9人(含带薪离岗1人)。退休13人,遗属4人。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其中,移交公务用车平台5辆,保留部门应急公务用车1辆.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县政协机关预算总收入539.4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539.4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39.49元,其中:基本支出539.49万元,无项目支出。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392.56万元。
(1).2010201款:行政运行390.06万元。保障县政协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在职职工工资、津补贴,遗属补助等基本支出;保障机关公务接待费、政协委员履职经费、《红河县政协》杂志出版印刷费、专委会履行经费等支出。
(2).2010204款:政协会议2.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协常委会议经费的各项开支。
2.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退休费开支。
3.200501款:行政单位医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43万元。 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职工、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开支。
4.2210201款:住房保障支出32.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基本支出539.49万元。其中:用于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退休自治州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29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18%;围绕2017年政协工作要点,认真履行政治协商会议、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召开政协会议、开展政协委员创先争优行动计划、组织政协委员调研、视察社情民意等行政工作任务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预算支出和用于保障县政协机关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退休公用经费等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22.34万元 ,占基本支出的22.6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124.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14%。与上年对比有所增长,增长的原因职工工资、退休费、人员变动等。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红河县政协根据上级单位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5万元,开展视察、培训、学习等工作。上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红河县政协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州调研工作、各县市交流工作和各乡镇及村委会汇报工作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比上年增长33.3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省、州调研工作增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县政协拟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会议、调研、视察、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等开展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7年县政协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增长35.71%。根据上级单位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5万元,开展视察、培训、学习等工作。上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因省、州调研工作增多,接待费比上年增长33.33%。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为我会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附件【政协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doc】
附件【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