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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50038-544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部门基本情况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红河县红十字会成立于1993年2月,无专门机构,由县卫生局行使其职能,2007年10月10日独立设置机构,格局为正科级。红十字精神为“人道,博爱、奉献”,宗旨为“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2016年工作职能为: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开展救灾准备工作及对受灾群众进行救助;制定、实施本地区群众性现场救助的培训规划,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积极开展造血干细胞和遗体捐献宣传工作;参与艾滋病防治及吸毒危害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输血与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对青少年进行人道主义及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开展救灾、救助、募捐筹资等各项工作,县红十字会工作为红河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独特的贡献。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2017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公示表格数字为0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红河县红十字会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用好用活每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强化厉行节约,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硬化预算约束,加强使用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杜绝不合理经费的开支,不断促进全县红十字会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红十字会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

  (1)保运转、保稳定原则

  在经费预算安排过程中,确保单位人员工资性支出和机构正常运转资金的需要外,合理安排救灾救助款和红十字会开展各项工作所需日常公用经费。

  (2)统筹兼顾原则

  根据本单位履行的职能、工作发展目标和现有的资源配置情况,按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坚持有保有压,从紧安排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工作需要经费的支出。

  (3)收支平衡原则

  充分预测各项收入,统筹安排财政预算资金和其他资金收入,按照“量入为出,量财办事”的方针,既考虑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确保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4)公开透明原则

  根据预决算信息公开要求,加强预算编制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年初本单位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精准性,夯实预决算信息公开基础。

  (二)编制方法和总体思路及做法

  编制方法:

  1、收入预算的编制;本单位属行政单位,收入预算有:财政拨款收入、非税收入、其他收入(包括上级拨款及其他往来款项收入等)。严格执行全口径预算管理规定,参照2016年实际收入情况充分预测2017年影响收入增减变化的各种因素,科学测算各项收入,逐项编制收入预算,合理确定分配本单位可用资金。

  2、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基本支出按“按实核定、划分档次、确定定额、不作基数、逐年审定”的办法编制,依据本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实际开支和确定的相应档次定额标准进行如实编制。(1).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按县编委批准的入编人数和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口径进行编制,即在职人员工资按2016年12月份编制内实有统发工资人数及实际执行的工资标准编制。(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实行综合定额,按照“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编制。(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指对个人和家庭的无偿性补助支出。离(退)休费按2016年12月份实际执行的工资编制,本单位无离(退)休人员,不进行预算编制。其他经费参照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编制。(4).项目支出。本单位无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安排的项目工作,不进行项目资金的预算。

  总体思路及做法:

  部门预算是单位应履行的职能、是单位开展好各项工作的财力保障,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是做好本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前提保证,细化预算项目,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确保预算编制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

  认真做好基础信息申报工作,人员编制和车辆编制等基础信息要全面收集机构编制部门和车辆编制部门的批复文件,并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填报;要据实填报人员基本信息,所填报的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应与工资统发系统数据完全一致。

  按照县财政统一下发的部门预算报表和规范的编制方法,分别编制本单位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要严格遵守时间,按时完成2017年本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

  四、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县红十字会),其中: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1个,部分供养单位0个,特殊供养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职实有人数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1辆(已经交到政府用车平台管理使用)。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红十字会预算财政总收入61.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61.72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1.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72万元(本级财力61.72万元)。

  2017年县红十字会预算总支出6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7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表说明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301(表一)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预算支出金额

  (万元)

  30101

  基本工资

  15.03

  30102

  津贴补贴

  27.91

  30103

  奖 金

  1.25

  合 计

 

  44.19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0104(表二)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预算支出金额

  (万元)

  3010402

  基本医疗保险

  3.86

  3010403

  大病补助医疗保险

  0.05

  合计

 

  3.91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表三)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预算支出金额(万元)

  30201

  办公费

  0.52

  30205

  水 费

  0.06

  30206

  电 费

  0.4

  30211

  差旅费

  0.7

  30215

  会议费

  0.5

  30216

  培训费

  0.52

  30217

  公务接待费

  0.8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4.82

  合 计

 

  8.3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表四)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预算支出金额(万元)

  30311

  住房公积金

  5.30

  合 计

 

  5.3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县红十字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7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1.60%;办公经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3.48%;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基本支出的14.92%。与上对比支出经费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扣减了小车运行费和压缩了办公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红十字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上年无预算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红河县红十字会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县红十字会,暂时不安排人员出国(境)开展救灾、救助、募捐筹资及红十字会业务交流学习培训等工作,拟定经费预算0万元。上年无预算数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县红十字会,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在向上级红十字会及有关单位争取各种项目资金、开展募捐筹资活动、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开展救灾救助及宣传工作,并与同级或下级部门及外县市红十字会开展业务交流学习时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县红十字会,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县红十字会原有的1辆公务用车,于2016年10月已经交到政府用车平台(由用车平台管理使用),所以2017年度县红十字会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对比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县红十字会原有的1辆公务用车,于2016年10月已经交到政府用车平台(由用车平台管理使用),所以2017年度县红十字会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年度我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附件【关于红河县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关于红河县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