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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50039-431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红河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部门基本情况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加强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职责;加强污染防治、落实减排目标和环境监管的职责;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职责;加强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的职责。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县环保局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关于深化财税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坚持稳定中求进,改革创新,以现代财政管理理念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全面推进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坚持民生优先,聚集重点,保证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防范财政资金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评价与结果引用;落实预算信息公开要求,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科学、规范和透明。编制原则按公共财政原则、量力而行原则、统筹兼顾原则、厉行节约原则、绩效管理原则、公开透明原则等编制我局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编制主要内容是收入预算的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支出预算编制包括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产补助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

  四、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红河县环境保护局设有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股、污染防治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股、自然生态股、环境监察大队,一个下属单位红河县环境监测站,红河县环保局在职实有人数14人,其中:行政实有人数(含工勤人员2人)11人,事业人员3人,财政全额供养14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无离退休人员。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环保局财务预算总收入157.4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157.47万元,无上年结转收入。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7.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7.4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7.47万元(本级财力157.47万元)。无上年结转收入。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4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210(类)-11(款)”支出,主要反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的支出、“211(类)-01(款)”支出,主要反映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的支出、“221(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保障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部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7.4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6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2.34%。(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人员经费和商品服务支出增加,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的调整和股室的增加。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部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减少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没有新项目的支出。

  (三)经费补助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监测,专项用于县域空气质量监测,水质监测支出5万元。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1.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3.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1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增加7.6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及接待公用(上年车辆运行费只预算季度拨的部分,没有含正常运行的部分,2017年的运行费用按2张车的正常运转来预算。)”预算增加,因此预算相应增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7.47万元,比2016年的128.53万元增加28.94万元,增加18.38%。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57.47万元,比2016年的128.53万元增加28.94万元,增加18.38%。其中:基本支出157.47万元比2016年的128.53万元增加28.94万元增18.38%,主要原因是津补贴、调资等。2017年项目支出0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1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9.43万元,其中:办公费7.8万元,培训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10.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服务费1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八、名词解释

  1.211类-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1102款-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监管监测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附件【红河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红河县环境保护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