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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50040-271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部门基本情况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们将进一步理清思路,强化措施,全力以赴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努力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

  1、进一步加快完善工业园区“软”环境条件。

  一是在编制完成《红河县特色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的基础上,园区管委会考虑到工业园区的长远发展,《红河县特色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编制完成,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依法建设园区、依法进行项目审批的要求,是加速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落地速度提供保障,更是保护环境的切实需求。二是着手红河县特色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不断加快编制进度。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工业发展平台。

  在红(河)元(江)、红(河)南(沙)两条二级公路建成通车和加速完善县、乡、村公路网络的基础上,红河县集中精力抓好工业园区的电力、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千方百计做好土地储备规划和“三通一平”,不断拓宽项目入驻空间,为红河县工业园区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至2015年11月,红河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1亿元,完成任务数的100%。

  不断提高规划建设水平。今年以来,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协调配合企业及国土、住建等单位做好各项工作,把好规划关,严把规划建筑面积、容积率等指标,规范企业建设用地及办理相关证书,使各项指标均符合园区规划要求;到国土、住建全面了解县域工业用地分布情况,掌握园区内的可利用土地分布情况,红河县工业园区规划面积为8.03平方公里,其中,已建成土地面积1422亩,剩余可出让土地面积3000余亩,预计可盘活土地面积6000余亩。据此我们对园区规划进行相应调整,对红宝异型石材公司下方的“三家村”土地进行调查。委托水处理公司完成绿色生物资源加工产业片区净水池设计,该净水池建成投产后将对片区10家企业解决工业用水浑浊问题,大力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就是企业入驻的平台,只有进一步完善工业园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动相关功能区域建设,才能为更多更好的企业入驻提供优质的条件,不断夯实工业发展平台。

  3、工业园区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工业发展的“牛鼻子”,按照“争开工、抓续建、保投产、促前期”的要求,通过进一步完善项目责任机制、保障机制、整合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突出抓好了一批关系工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

  4、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突破招商困境。

  一是完善政策促招商。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关于红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规定》,对来我县投资建设的项目,视其投资规模和强度,按相关土地、税收等政策标准进行优惠补助,通过以补代奖提升投资吸引力。二是策划项目促招商。突破“唯资源论”的束缚,注重策划“一头在内、一头在外”和“两头在外”的项目,把延伸产业链项目、优势资源深度开发项目作为重点,精心策划,力争引进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项目,为招商引资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创新方式促招商。园区推行以商引商、口碑招商、节会招商等多层次、多渠道的招商方式,不断拓宽招商渠道,加强对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跟踪和对接力度,努力实现由政府招商向企业招商转变,由优惠政策招商向优化环境招商转变,由节会招商向全天候、常态化招商转变,由全民招商向专业队伍招商转变,由引进单一项目向延长产业链条、培育产业集群转变。已编制5个项目上报至招商局,以达到增加和更新园区项目库的目的。在2015年上半年的招商引资工作中,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在落实好工业园区用地标准的基础上,加强招商力度。今年以来共洽谈项目达9个,接待客商达10多批次,主要有热带水果加工、销售项目、凉席加工项目、年产2万吨芭蕉芋精制淀粉项目、木豆种植加工项目、红河县商品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项目、红河县迤萨宾馆股份合作项目、红河县现代化可视农业观光(CSA)项目、红河县物体功能动力能源浮沉动力发电项目等。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2017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公示表格数字为0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农管委核定编制人数7人,年末农管委在职员工4人,其中:年末在编实有数4人,临时工2人。

  2、工资发放情况:在编人员4人由财政局直接统发工资,临时工人工资由农管委统一发放。

  3、公务用车核定编制1辆,年末实有数0辆。

  四、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预算总收入85.3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85.3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13(款)”支出,主要反映部门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3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0%。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5万,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包括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本级财政经费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科技园区项目产生的费用以及工程化育苗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等。与上年对本年预算比上年增减幅度为4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今年园区项目有所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红河县农业龙头企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36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园区项目建设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对比有所下降,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年度我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附件【关于工业园区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关于工业园区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