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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50043-401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部门基本情况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即行政职能部门,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政府职能反映着公共行政的基本内容和活动方向,是公共行政的本质表现。主要工作有以下几项:

  (一)、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1、抓好公务员考录工作;2、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3、做好紧缺人才的招聘引进工作;4、做好事业单位人员定向招聘工作;5、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6、认真落实工资政策;7、不断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8、严格落实人事调配制度;9做好人事代理工作和大中专毕业生档案传递工作;10、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11、做好公务员档案达标管理工作。

  (二)、立足民生,大力实施创业促进就业工程

  1、改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2、加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3、认真落实“贷免扶补”和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4、做好劳动力转移工作;5、认真开展“就业服务进万家、就业政策惠万户、就业帮扶助万人”活动。

  (三)、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生育保险;5、农村养老保险;6、社会化管理;7、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8、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管理工作。

  (四)、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做好信访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3、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4、做好劳动工资工作,进一步完善合同制度。

  (五)、保基金安全,完善规划与基金监督工作

  1、坚持社会保基金管理使用报告制度;2、认真完成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

  (六)、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

  (七)、认真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争当优质服务标兵”活动

  (八)、其他

  二、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相关表格数字为0的,简单叙述原因例: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公示相关表格为空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集中资金“保工资、保正常运转、保法定、保民生、促和谐稳定”,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坚持遵循合法性原则、真实性原则、完整性原则、平衡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

  四、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分别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红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红河县农民工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红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红河县社会保险中心、红河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7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2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55人。在职实有6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1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18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总收入118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88.0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88.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88.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8.05万元(本级财力1188.0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8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8.0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10(款)”支出,主要反映人力资源、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军转、外专等方面的支出,“208(类)-01(款)”支出,主要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的支出,“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208(类)-26(款)”支出,主要反映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的支出(不含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的支出,),208(类)-27(款)”支出,主要反映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的支出(不含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的补助),210(类)-11(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210(类)-12(款)”支出,主要反映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的支出,221(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功能分类科目

  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1,188.05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51.77

  20110

  人力资源事务

  551.77

  2011001

  行政运行

  483.33

  2011050

  事业运行

  68.4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48.40

  208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38.22

  2080106

  就业管理事务

  38.2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06.18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06.18

  20826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86.00

  2082602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86.00

  208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218.00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48.00

  2082703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7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28.97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23.78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4.87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8.91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80.00

  21012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5.19

  2101204

  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5.1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8.9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8.9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8.91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的增设带来的相应费用支出、物价不断上涨,公务接待费增加,并因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因此预算相应减少。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88.05万元,比2016年的1086.14万元增加101.91万元,增加9.38%。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88.05万元,比2016年的1086.14万元增加101.91万元,增加9.38%。其中:基本支出1188.05万元比2016年的648.04万元增加540.01万元增加83.33%,2017年项目支出0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438.1万元。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按财政要求的填报口径与上年不同,上年在项目支出中反映的社保基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在今年填报时在基本支出中反映;日常公用经费中今年较去年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及专项经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7.09万元,其中:办公费12万元,培训费0.92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服务费4.17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