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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50045-448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 (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部门基本情况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红办发〔2015〕77号《中共红河县委办公室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及红政办发〔2015〕121号《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组建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划入原红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原红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原红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职责,划入原红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职责;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市场准入及监管,加强商标工作;(二)执法办案专项工作,依法查处红河县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流通领域“两烟”打假打私、流通领域的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三)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工作,为净化我县商品市场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四)质量、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五)食品生产(除高风险、食品添加剂以外)、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六)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七)承担红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公示相关表格为空表。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68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6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4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827.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27.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27.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27.6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7.67万元(本级财力827.6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2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7.6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15(款)”支出,主要反映工商行政管理事务的支出的支出(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金的支出,“210(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医疗保险的支出,221(类)-02(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28.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14.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14.3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1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3.4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预算降低,因此预算相应减少。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27.67万元,比2016年的814.76万元增加12.91万元,增加1.6%。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27.67万元,比2016年的814.76万元增加12.91万元,增加1.5%。其中:基本支出827.67万元比2016年的770.26万元增加57.41万元增7.5%,主要原因是艰边津贴及临时补贴、调资等。2017年项目支出0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减少44.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1.2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服务费3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八、名词解释

    1、“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 :充分利用认证认可手段,促进地方产业转型升级,保障农产品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通过土地流转获租金收入、务工收入等多种方式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脱贫致富,最终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树立有机产业品牌。

    2、“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附件【p020171113401850114475.xlsx
附件【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